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 2019-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起

(二)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三)变更内容

1、将现行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金融资产四分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现行“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经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现行会计政策下,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2019年1月1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