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你買到的可能不是真汾酒!

近日,新京報的系列報道把汾酒推到了輿論漩渦。股份、集團、貼牌等一系列詞語讓普通消費者一頭霧水,到底怎樣才能買到“真汾酒”?

不好意思,你買到的可能不是真汾酒!


認準“股份酒”

“汾酒要分股份酒和集團開發酒,這些外行不一定明白,但內行都知道,股份酒才是真正的老汾酒。”4月11日,在山西汾陽市杏花村鎮,一名汾酒銷售商指著店內各種各樣的汾酒告訴新京報記者。

據悉,股份酒是指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汾酒廠)生產的汾酒,這是汾酒老廠。

而集團開發酒是由汾酒集團方面授權一部分有資金、有資源的個人或公司,自行設計酒瓶和外包裝,由汾酒集團灌裝酒水後,被授權方將“杏花村”商標和汾酒集團公司的名字印在外包裝上進行銷售。這種模式下的個人或者公司,被視作被授權方,統一稱為“開發商”。而被授權的產品被稱為“集團開發酒”、“集團酒”或“汾酒合作酒”。


不好意思,你買到的可能不是真汾酒!

▲股份酒和集團酒對比

集團開發酒和股份酒的價格不一樣,汾酒廠生產的股份酒,其市場批發和零售差價不大且穩定,而批發價30元一瓶的“開發酒”,對外零售價能達到 600元左右。這種標註汾酒集團的白酒價格浮動較大,不同地區零售價不一樣。在杏花村鎮街道上的數百家銷售白酒的店鋪裡,幾乎每一家都批發或者零售汾酒集團的白酒,每瓶價格從幾十元到數百元不等。


不好意思,你買到的可能不是真汾酒!

▲一款汾酒“集團開發酒”掃碼顯示零售價為588元/瓶,但其在開發商處進價僅30元。圖片來源:新京報


除了價格上的差異之外,酒水品質也不一樣,股份酒更好,集團開發酒只是汾酒集團的加盟酒水。

另外,很多不同品名的開發酒,包裝上雖都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樣,但無法查詢具體開發商和酒水生產廠名廠址等信息,更有一些不良開發商和經銷商借此漏洞,用三無散酒灌裝冒充汾酒。

不好意思,你買到的可能不是真汾酒!

▲4月14日,一名汾酒集團“開發商”展示其與汾酒集團合作開發的4款白酒,但包裝上無任何開發商信息。圖片來源:新京報


據瞭解,集團開發酒的外包裝是開發商設計製作,每個開發商開發出來的集團酒會有一個條形碼和食品安全溯源二維碼。“基本都是標註的汾酒集團,沒有開發商信息。”汾酒集團定製產品事業部的張玉明表示,集團開發酒因為多了開發、合作環節,具體的開發商是誰,酒水來源是哪家酒廠,這些都不清楚。

相較之下,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汾酒,包裝上就註明了生產廠名、廠址,二維碼顯示了相關產品的質量檢測文件。

針對媒體報道的“假酒”風波,汾酒集團於4月22日發佈聲明稱,“將大力進行整治、整改,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並請求山西省汾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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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假酒案

值得關注的是,10年前山西假酒案還歷歷在目,曾經一度讓汾酒在內的山西酒業幾年內翻不過來身。

1998年2月春節期間,山西省文水縣農民王青華用34噸甲醇加水後勾兌成散裝白酒57.5噸,出售給個體戶批發商王曉東、楊萬才、劉世春等人。在明知這些散裝白酒甲醇含量嚴重超標(後來經測定,每升含甲醇361克,超過國家標準902倍)的情況下,但為了牟取暴利,鋌而走險,置廣大鄉親生命於不顧,造成27人喪生,222人中毒入院治療,其中多人失明。1998年3月9日,王青華等6名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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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生產小作坊


這起震驚全國的假酒案致使山西白酒業從此一蹶不振。

一名白酒業內人士表示,開發商模式曾讓汾酒度過了最困難的時期。1998年山西朔州假酒案後,汾酒受到波及,銷售受到影響,省外市場快速流失。受益於合作開發模式,汾酒在2004年之後迅速崛起,利用集團開發模式,讓汾酒在白酒市場裡站穩腳跟。

本刊從汾酒集團披露的相關數據瞭解到,2018年,該集團實現銷售158.83億元,其中實現酒類銷售110.64億元,同比增長35.69%;實現酒類利潤23.45億元,同比增長59.72%。

而耐人尋味的是,汾酒集團的開發模式,已成為白酒行業內的普遍現狀,這種開發模式不僅是汾酒,就連茅臺、五糧液等知名白酒企業也存在,白酒行業業內人士肖竹青表示。

只能說,一個“汾酒”倒下,會有其他“汾酒”浮出水面嗎?《消費者報道》已於近期向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送檢了汾酒及其他白酒,至於檢測的結果如何,敬請廣大消費者持續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


消費者報道綜合新京報等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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