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市民朱先生辦了一張理髮卡,商家承諾500元包年不限次數,可還沒到一年,因為店面裝修了,商家就不認老賬了。
4月23日,記者在豐滿工商分局江南工商所獲悉此事。
朱先生說,去年5月,他在轄區內一美髮店辦理了年卡。當時,商家承諾500元一年,不限次理髮。
今年2月開始,理髮店稱店鋪升級改造,原來朱先生理發的28元/次的價位沒有了,要是理髮的話,按現在的價位補差價才能繼續使用年卡。
朱先生認為對方要求不合理,來到江南工商所投訴,要求商家繼續免費理髮至一年期滿。
江南工商所工作人員經過核實,情況屬實。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商家當時既然承諾為消費者理髮一年,現在提出補差價於法無據,應該繼續承諾承諾。經過工商所調解,商家同意為朱先生繼續免費理髮,至一年期滿。
江南工商所發出提醒:
儲值卡、預付卡等各類充值卡預付費型消費模式是消費糾紛高發領域,在辦理時最好籤訂書面合同,一定要認真閱讀合同條款 ;
發現有不合理的、異常的條款最好不要辦理,以免個人財產遭受損失。他們同時提醒商家,要堅持誠信經營原則,重信守諾,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義務,不得任意中斷、逃避合同義務。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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