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關注的一個群體:留守兒童

隨著打工潮的興起,眾多追尋富裕夢的農村男男女女們,紛紛拋家別子,到能掙錢的城市去打拼。還有的在外漂泊多年,在當地有車、有房有妻兒,怎奈戶口解決不了,孩子到了上學的年齡,不得不把孩子送回老家,交給年邁體衰的爹孃。為此,我國出現了特殊群體:空巢老人、留守兒童。

能掙到錢且花錢比較大方又孝順的打工夫婦,會給父母留夠足用的錢後把孩子送到縣城的各級各類學校,掙錢少且喜歡摳門又不是十分孝順的打工青年,別說給父母留錢,即便孩子的開銷也是爹孃從牙縫裡擠出來的。為此,孩子缺少了陪伴不說,重要的是缺少了家庭溫暖。有研究者曾說,我壓根不贊成寄宿,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家庭溫暖是最好的老師。

對這種觀點,我非常贊成。實際上在目前我國社會的最底層,那些農民工的兒女,那些留守兒童,大都出現了性格怪異,人格不健全的傾向。有的頑劣成性,破罐子破摔;有的花錢如流水,我行我素;有的沉湎遊戲,整日在虛擬的世界裡打打殺殺;有的抽菸喝酒,視學校紀律如兒戲;有的吃吃喝喝,與不三不四的人員交往;有的對前途迷茫,過一天少兩晌;有的不思進取,誰的話也聽不進去;有的做手機的奴隸,成了典型的低頭族。多年前我曾給有些年輕的父母說過,你們在外辛辛苦苦掙錢不是為了孩子嗎?如果孩子廢了,即便有再多的錢還有用嗎?會喊你爸媽的是你孩子,會喊你們爺爺奶奶的是你孫子,錢會嗎?

應該關注的一個群體:留守兒童

我不反對外出打工掙錢,但絕對不能為了打工掙錢把孩子往家一扔不管了。我的建議是:夫妻雙方只能出去一個,另一個必須在家裡陪伴著孩子成長,讓他們啥時回家都能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近期,我在《中國教育報》上看到一篇文章,說“貴州省制定了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措施,幫助其父母返鄉創業就業,逐年減少該群體存量,要求每縣每年減少人數不低於10%。”看後我覺得,作為新聞,從所選的角度看,絕對是新穎的。但是,在佩服新聞選題之餘我想:讓留守兒童父母“返巢”決非易事,絕非一日之功!

要解決留守兒童問題,需要上下聯動,需要左右配合,更需要實用的政策。留守兒童是我國特殊時期產生的特殊人群,這群人事關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昌盛。為此,相關部門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讓留守兒童成為隨遷子女,從根本上解決外出務工人員的後顧之憂,讓他們能享受當地居民應該享受的各項福利。這個政策有了,留守兒童就很少很少幾乎沒有了。說實話,年輕夫婦能把孩子交給爹孃,確實是他們的無奈之舉。

應該關注的一個群體:留守兒童

要解決留守兒童問題,需要當地政府用心。比如,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不能一味地給外商提供優惠,要讓他們分擔一些人員安置問題,給有需求的年輕人提供待遇不錯的就業崗位,只要收入懸殊不大,我覺得,哪一個也不願意背井離鄉,這樣,他們能掙錢養家,能有機會陪伴孩子,留守兒童問題就會不復存在。

對一部分必須留守的兒童,國家要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讓這些孩子真正能想家一樣寄宿,像在家裡一樣吃飯,像坐自己家的車那樣解決交通問題。同時,還要加強留守兒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全面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對他們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勤儉節約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努力刻苦教育等,配備專職的臨時監護人,在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時段,都能享受到家庭的溫暖。

值得稱道的是,貴州省提出了逐年減少留守兒童群體存量,要求每縣每年減少人數不低於10%的要求。這種明確而又量化的目標任務顯示了地方政府的態度和決心。但是,在具體實施中還需立足實際,尊重規律,需要注意的是:防範基層因為急於完成指令計劃而導致工作出現偏差,畢竟鼓勵和引導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是一項長期而又艱鉅的任務;防範基層為了追求目標的利益化,而做出不可理喻的一刀切,進而傷害普通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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