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惩戒”!3大“陷阱”,1200万教师能逃脱吗?

图/来自于网络

【教书匠的反思】

2019年“惩戒”!3大“陷阱”,1200万教师能逃脱吗?

现如今,“孩子难管,学生难教”,这是不争的事实。一度有人强烈呼吁“把惩戒权交给教育,还给学校和老师”。我是一名普通中学教师,心中有纠结,也有所期待,更是极力支持和表示赞同。“是到了该把教育的惩戒权还给教师的时候了“,否则,教师的尊严和威信只能扫地出门啦!那么,如何归还教育的惩戒呢?

2019年“惩戒”!3大“陷阱”,1200万教师能逃脱吗?

曾几何,“严师出高徒”,“玉不琢不成器”,“人不打不成才”……成为我们教育的至理名言,教师对学生严加管教,肆意惩罚,乃至于打骂体罚,那是天经地义,天赋神权。家长、学校、社会没有异议,毫无争议。孩子犯了错误,老师严加惩罚,家长啪手称快,并且赞誉宥嘉。家长不但不会责怪教师,反而对孩子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教,不排除打的你暂时生活不能自理。风云变幻,好景不长,仿佛一夜之间,教师成了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惩戒”让教师谈虎色变,如临深渊。这里的3大“陷阱”,1200万教师,你跳下去,还能逃得出来吗?

2019年“惩戒”!3大“陷阱”,1200万教师能逃脱吗?

当下,最为美丽的“陷阱”之:提“惩戒”,倡“赏识”

曾一度,各种各样的教育理念充斥校园,令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西方教育理念更是让人顶礼膜拜,推崇备至。面对舶来品——“赏识教育“理念的全面引进和大举冲击,教育“惩戒”如无将散兵从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全线溃败。“惩戒”似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教师更是如履薄冰,如坐针毡。

老师谈“惩戒”,遭到无端谴责,老师施“惩戒“,更是成了众矢之地,不仅遭到人们的口诛笔伐,甚至有的老师被批评,被处理,还有极个别的因此丢了养家糊口的“铁饭碗”。“惩戒”为“赏识”让路,教师只能望而兴叹,仰天长啸!没了“惩戒”,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熊孩子更是肆意妄为,猖狂连连。课上吃肉喝酒,与教师对打对骂,课下拘禁教师,杀师泄愤,家长不愿管,教师不敢管,警察不能管。因为你没惩戒,没保护,没依据,又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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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最为坑爹的“陷阱”之:喊“惩戒”,不“落实”

于是乎,许多有志之士,大声疾呼,教育惩戒的呐喊不绝于耳。近年来,教育专家屡次三番提议:“赋予教师一定的教育“惩戒权”,合法保障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依法维护教学秩序,推动依法治教”;人大代表反复强调:“教育手段应该是多样的,不仅要有尊重教育、赏识教育,规则教育、挫折教育也不可或缺。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教育业内人士发声:“教育不能有体罚,但绝对不能没有惩戒“。可是,“雷声大,雨点小”,喊的口号震天响,真正落地的寥寥无几,不如九牛一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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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最为诱惑的“陷阱”之:定“惩戒”,没“权利”

基于此,2009年,教育部出台可《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第十六条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是,批评不等于惩戒,更无法代替惩戒。2016年,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第六条做出明确规定:“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从国家层面,第一次提出教育惩戒,陆续山东,广东等地出台政策,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教育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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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但是,奉劝各位老师千万不要拿鸡毛当令箭啊!不知您是否注意,目前所有涉及教育惩戒和教育批评的政策,都不是专门的法律法规。其中对于惩戒的规定都十分粗糙,边界模糊不清,没有过多的关注细节,更是缺乏可操作性。并且,每当涉及惩戒的师生矛盾和家校矛盾中,教育部门和学校并非依法治教,也不是严格的依规办事,而往往是家长大喊大闹,又找媒体又喊记者,搞得沸沸扬扬,路人皆知。尤其是一顿“校闹”下来,老师不死也得扒层皮呀!“惩戒”在这里成了一种诱惑,更是一个“陷阱”,更本没有实际的法律效应,显得极为苍白无力。好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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