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許多老年人再找老伴,不登記結婚,在一起搭夥生活,有的男方還給女方開工資?

代啟民540


我父親退休老幹部,一個月退休金一萬多。六十多歲時,母親腦溢血突然去世,一年後經人介紹找了個比他小十來歲的女人。兩人已經一起過了十三年了,聽說領證了,但是沒告訴我們子女。女方也有退休金,很少,兒子也獨立。我們家孩子也沒啥意見。老人有個老伴照顧,怎麼也比子女照顧好。子女再用心,他都覺得孤單。挺好的,不用我們操心就行。身體好就行了。開始也有些心裡不舒服,想想這樣也是給子女減少不少負擔。我們對那個阿姨就是客客氣氣的。兩個人當候鳥,冬天去三亞,夏天去威海。不指望給我們帶孩子。每天我在忙的團團轉時想老媽在就不會這樣。而且我覺得男的生活能力特別弱,心理承受也特別弱。女的老了,老伴去世很少找,男的不行的。


敏而好學8


我們樓下住著一對六十多歲的老頭老太太,兩個人很恩愛,每天同進同出,一起買菜,一起去鍛鍊身體。有一年,兩人單位體檢,老太太被檢查出癌症。然後,開始各種化療。一兩年的樣子吧,老太太去死了。老頭一下子老了很多。兒女都有自己的家,不和老頭同住。每天都能看到老人家一個人駐個柺杖,隨便買一些飯吃。兒女們也是不放心吧,就把老人送到了養老院。

沒多久,老人就回來了。一起回來的,還有一個年輕一些的老太太。

老人說,養老院的日子沒有任何希望,時常有人去世,他覺得很壓抑。同回來的老太太,也是養老院的可憐人,年輕的時候死了兒子,年老了死了丈夫,一個人孤苦無依。兩個人商量好了,搭伴過日子,一個人沒了,另一個再去養老院。

老人的日子確實好了很多,不再湊合著吃飯了。早上,經常能看到老太太去買菜。他們家有一個小院子,時常能看到老太太晾衣服、曬被子。兩人還常常一起出去散步,雖然沒有和原配在一起時那麼恩愛和諧,現在看的出也是寧靜平和。

兒女們都不太同意兩人在一起,可能夠時時刻刻陪在自己身邊的,除了老伴還能有誰呢?也許兩人之間沒有愛情,只是,對於生活自立困難的老人來說,愛情不是第一位的,生存才是!


小寧大遠


登記結婚,又去登記離婚太麻煩了。

我姨夫的老爸,就是這樣一個老頭。年輕的時候和女人偷情,老婆氣的上吊死了。


老頭特別的花心,仗著自己有退休金,左右逢緣。有些老太婆,就正好為了他那點退休金,兩個人一拍即合,就同居了。不久又會吵架,又分手,像過家家一樣。

他曾經和一個同居5年的老太婆領證結婚了,就是沒有辦酒,婚後老太婆嫌他朝三暮四,受不了了,結婚1年就離婚了。


從此,老頭再也不和同居的老太婆結婚了,因為上次離婚老太婆要了10萬元的分手費,可把他心疼壞了。後來,他基本每兩年換一個老太婆,因為老太婆們都想和他結婚分他的拆遷房,老頭也不傻,玩玩而已。他再也不想失去金錢和房子了。

所以啊,一些老太婆別自欺欺人了。年紀一大把了,就別動那些歪心思,想騙老頭的錢,反而被老頭騙了心了!到時候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LUO寶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借此說說我的看法,我是十歲時父親去世,當時我媽才三十出頭,我上面有個姐姐,下面是個弟弟,三姐弟相差兩歲一個,所以我媽為了我們這群沒成年的孩子,隻身去了深圳,找了份環衛工人的工作,白天上班,下班之後就去撿廢品,每天沒日沒夜的工作,這一干就是十幾年,直到後來我們三姐弟都成家之後,才辭工回到老家,這一晃就五十好幾的人,在家年輕人都要忙自己的事,陪伴的時間也少,感覺老人真心有點孤單,於是三姐弟一合計,想讓老媽找個伴,沒成想在我們的慫恿下,老媽還真心找到了一位相處不錯的叔叔,於是兩家兒女一起宴請了家裡的親朋好友,這事就算定了,現在老兩口一起買菜,散步,接孫子,感覺老媽的笑容都多了,總之年輕夫妻,老來伴,老話一點也沒錯。


知了536


這個倒是真的。

幾年前,我聽一個女孩說,她公公死後,她婆婆找了一個老頭,算是男女朋友關係,給那老頭洗衣做飯,一個月五百。

‘i還有一個我認識一個老婆婆,嫁給一個老頭十來年了,那老頭在城裡有房子,但是她和老頭是在農村住的,城裡的房子有閒著的,有一次應該也是先商量好了,婆婆去收拾一套出來給自己住,收拾的差不多快完了的時候,老頭的兒子岀來了,說那房子不能給婆婆住。後來確實沒住成。老頭還有線,說會給自己和婆婆重新買套房子。不知道現在買了沒有。老頭年齡大些,如果走在前頭,婆婆可能到頭來分不到什麼。房子和錢都是老頭的婚前財產。這樣是不是還不如每月給工資。

前幾天看到一個新聞,一個老婆婆被兒子趕出來了,開始說是老婆婆,老都老了,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在外面認識男的怎麼怎麼的。看老婆婆的裝扮確實是短褲十長靴,披著頭髮。看到後面卻有點同情老婆婆了。這兒子不是她生的,但是她嫁到這個家也是好多年,孫孑都帶大好幾個,看她以前帶孩子時的照片,穿著也很普通。婆婆說,我當牛做馬這麼多年,現在家都不讓我回了,老頭說,我也不敢為你說話啊,到時侯連我也趕出去怎么辦?如果婆婆這些年是給人打工,做保姆,結局是不是比現在好些。

我有一朋友,離婚多年,自己一直上班,自己也買了房子,有男朋友,就是沒有聽說要結婚。她男朋友說過去領證,她說沒意思






陳子同學


這是最好的結合了。結婚麻煩離婚還麻煩,何苦呢,大家先試試看,日久生情了再研究,過的絆絆磕磕地就分手。一走了事,很是極簡。

我小區的一男一女,都六十出頭,買採對臉常了就成熟人了,三來兩去的就搭夥過日了。半大老頭的房子大出租,兩人平分錢,他呢到半大老太家去住,兩人合夥生活,還行,不出半年就合床了。現在三年多了,全然就是夫妻了,但不扯證。挺好的。兩家孩子一聚,夏天,到樓頂搞個家庭燒烤,相當過癮。我參加了一次。很棒!感覺有證沒證根本不重要。兩家孩子都升心的不得了。都解放出來了。現在老頭成了跟屁蟲,跳廣場舞也跟著去,說是怕人把老婆搶了去。據說生活的原理是賭了一扇門必定開它一扇窗,生活總是要過下去的,這是世上最偉大的真理!


秋歌988


說白了,就是搭夥過日子而已,

並且這種老頭找的,很多都是條件不是很好的老太太。

各取所需而已。

或許,也有老太太付出了真心。


我家鄰居是一個老頭,家庭條件一般,

但退休金可能稍微高一些。

子女們都有自己的家庭。他的錢就是屬於誰都不給,

自己享受的那種。

按說這樣也理所當然。

但老伴走了半年之後,老頭就開始徹底的放飛自我,

開始各種相親找老伴。


別說,還真很快就找到了。

但老太太有一個兒子還沒結婚,純粹是為了錢跟他在一起,

在騙了老頭很多錢之後就消失了。

老頭也不好意思跟別人說,只能自認倒黴。

這之後,消停了一下。

但又開始參加各種講座,

類似喜來健,各種老年保健品之類的。

最後積蓄全部花光,據說還借了很多外債他兒子都不知道,

至到他生病住院需要錢,他兒子才發現他一分錢都沒有,

還欠了別人好多錢。


佛系媽媽育兒


俗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人到老年喪偶,真正需要的已不再是夫妻關係,而是伴侶關係,互相有個照應就行了。

我們單位的一個同事,父親是退休幹部,每月養老金七、八千元。2015年喪妻而獨居,他不願與孩子生活在一起。平時沒什麼,遇到身體有病痛就無法自理,孩子工作忙也不能整天陪著照料。後經人介紹,與一位寡居的婆婆好上了。他們兩人再三商定,只同居,不結婚。同居之前各自擁有的財產及存款各自保管或處置,同居之後雙方養老金合著使用。結果是皆大歡喜。

實踐證明,喪偶老人同居不結婚好處多。

一是雙方子女容易接受並支持。

二是一方去世後,不會產生婚後財產分割等矛盾。

三是兩位老人更能相敬如賓,互相照應,互相感恩;雙方子女乃至家庭更能和睦相處,關係親密。

四是如果兩位老人相處關係發生變化或矛盾,分手也容易,不至於搞得那麼"驚天動地"。



玉堂行佛人


從我們的諮詢案例來看,老年人找老伴只為搭夥,而不再登記結婚這事,這幾年有增長的趨勢。而且現在很多中年離異的再組家庭也有同樣的趨勢。


探究期原因,一般會有以下幾點:


1. 同居不領證,好聚也好散。


很多人覺得老人找老伴不像年輕人那麼挑剔,而實際上,是正好相反。老年人找老伴更挑剔。


他們或許不太在意對方的長相,但是會更在意對方的經濟狀況,家庭結構和身體素質。畢竟誰都不想和一個百病纏身的人在一起。


所以,兩個老人要能走在一起,其實也是很不容易的。從我們接手的案例來看,


有50%的老人在“戀愛”三個月內會結束這段“戀情”


這樣的分手比例,也是要高於年輕人的。所以,找愛人難,相處更難,這句話用在老年人身上,可能會比用在年輕人身上更合適。那也就難怪他們同居不領證了。


2. 同居不登記,可以保留各自的財產。


老年人的情感和年輕人不同,年輕人愛他就為他付出全部,而老年人只是覺得晚年孤單想找個人一起搭夥生活,能有人和自己一起聊聊天,散散步。


而自己拼搏一生的財產全部留給子女,不想再因為離婚引發財產糾紛。所以選擇同居不領證,也算是個折中的策略吧。

3. 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


隨著老齡化時代的到來,越來越多的單身老人想找個伴侶搭夥過日子,但由於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為再婚領結婚證丟人,還會受到身邊親戚的指指點點,覺得自己老不正經。


而如果只是搭夥過日子,不領證的話,則影響不大,還不會受輿論的指責,所以何樂而不為呢。

4. 這樣做,可以不讓兒女擔心。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觀念的轉變,兒女也越來越多的人支持單身的父母再找新的對象。


老年人不僅生活上需要照顧,也需要精神上的交流,兩個單身老人在一起相互扶持,共度晚年也能夠讓子女不在為自己擔心。現在為父母請個保姆也要花不少錢,不如為父母找個老伴,省卻子女孝順的時間成本。


而且不結婚不領證的話,父親一旦病故,也不影響任何財產繼承,所以子女是贊成兩個老人生活在一起。

5. 關於男方給女方開工資這點。


開工資這點,在我們遇到的案例中,還真不多見,相信題主遇到的也是小概率事件。


一般情況下,在兩位老人同居後,一般男方會把退休工資的部分給女方,而女方也會拿出自己退休工資的一部分,作為兩人的共同開支。從比例上來看,通常男方會多支出些,我想這也符合我們的認知常理。


綜上所述,這些就是我們從諮詢中得出的,老年人找老伴搭夥過日子,而不登記結婚的原因和客觀現象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你一些啟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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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峰說情感


有一趙老頭,退休前是原糧食局局長,育一兒一女都是事業單位任職,退休金八千多,有別墅,2OO多平方。上下三層,老伴長病去世,金銀手飾留下的不少,很多女性擠破門的去添著與其結婚也行,搭伴也可,但趙老頭不辦,挑了二位漂亮年輕(三十歲左右)的,留坐名譽上的保姆,月工資20OO元,管吃住。(陪床另支),一名管生話,一名負責花草,魚池,狗的餵養,一星期一換班,日子過的跟皇尚似的,他說,找保姆比找老伴強,沒有後患,沒有麻煩,不牽扯財產,不牽扯後人(兒女)。最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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