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最終老人死亡,路人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愛抽熱鬧233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而不扶,導致老人死亡,是一種極端自私的,麻木不仁行為,雖然不要承擔法律責任,但道德、良心會受責備,這種責備比金錢損失更難受。如果是我遇到這種事,我肯定會不顧一切地先去救老人。

網傳有老人極其家屬故意製造“碰瓷”事件,估計只是極其個別的,不能因此就對世界充滿惡意。就“碰瓷”這種行為比小偷更可恥,類似於當眾搶劫,社會應鄙夷這種行為,並且呼籲政府出臺制約法律嚴辦。


而有些新聞媒體故意以此誇大宣傳,是別有用心要把社會引向陰暗面,唯恐天下不亂,為自己的麻木不仁行為尋找藉口。這種負能量不可津津樂道。

社會主義社會應該是個溫暖的大家庭,必須大力提倡講禮貌、講奉獻,大力提倡互相幫助、樂於助人、甚至捨己救人的高貴品質,讓上世紀六十年代的雷鋒精神迴歸社會,增加國人的社會幸福感。


如果一個老人摔倒都沒人扶,這麼一個冷漠的民族還有希望嗎?我國社會主義國家的優越性在哪裡呢?

歡迎網上同仁發表評論。


名廬書社許高鑑


不扶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要是扶了那就說不清了。


我的一個朋友,在自家飯店不遠處看到一個老人摔到了,心地善良的他馬上開著車把老人送到了醫院,到了醫院還墊付了500元的押金,等到家屬到了醫院的時候,朋友以為可以離開了,可是家屬卻不讓走,得說朋友是開車肇事。

最後朋友無奈報了警,經過警察的多方調查,對於車輛的檢查和對於老人摔倒地方的多人證明,朋友才洗清了冤枉,家人得知真相後,不但沒有說聲感謝,反而還一副很失落的樣子。



如果朋友不扶那個老人,而是當做沒有看見,肯定什麼事也沒有,反而好心把老人送到了醫院,卻讓家人誤會。我問朋友後悔嗎,朋友是這樣說的。

不後悔,朋友說以後碰到老人摔到依然會扶,面對一個老人摔到,自己無動於衷的話,良心會不安,雖然遭到家人的誤解,但是總歸自己的自己的心是踏實的,他說“頭上三尺有神靈”,人在做,天在看。


我是焱垚


看到老人摔倒,路過卻不扶,這要放80年代,這人要被批鬥的,但是現在社會,你不扶倒地老人,最多也就被別人嘴上說兩句,也沒有什麼要承擔的責任。

現在的社會很現實,如果我扶了這個老人,老人最後送醫院如果還是死了,那麼老人家裡人就有理由來訛我了,最後還要打官司解決,我本來好心去扶老人卻要承擔這麼高的風險,這是目前社會人不敢扶的原因。

可能也會有好的情況,比如我把老人送醫院了,老人因此撿回來了一條命,他的家人可能會感激我,也就得到一點心靈的安慰。就如我上面說的,扶了之後承擔的風險遠遠要高很多。

沒扶老人,老人如果最後死了,你從新聞中得知了,可能也就是感覺內心過不去,可能會被道德譴責,但是你沒有義務就一定要去扶老人。

如果你真的很想幫助倒地老人,你首先要做好錄像,救人的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讓路人幫你拍攝從你接觸老人前到救助老人全過程的視頻。這是保護你自己的同時,也盡了自己的一份力。

這在現在的社會,是非常有必要的。錄像這個點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就和開車在偏僻的山區出事故有行車記錄儀一樣,誰的責任一清二楚,不需要口頭爭辯。做正能量的事情是非常有意義的,但是首先你要保護好自己!

扶不扶摔倒老人更多的不存在義務,我不扶也沒有什麼責任可言,如果這個社會更美好一點,更和諧一點,少一點套路,多一點真誠,我相信更多人會去扶一把。


白白胖胖才是真


不是不扶,是家裡經濟條件不允許我扶,我如果是千萬富翁,我就扶,也不怕他訛我,即便訛我,我也賠付的起。如果我遇到,我頂多下來遠遠拍個視頻,先證明自己沒關係,不是肇事者,然後在報警。別他麼訛詐我,讓我去證明自己跟這事沒關係,交警隊,派出所的跑好幾天,找證據,找視頻,浪費時間,精力,有那時間我做點什麼不好,他死不死跟我沒一毛錢關係,我救助你,幫助你,是我好心,我也沒有義務一定要幫你,如果是個孩子,我會毫不猶豫去幫忙,因為孩子不撒謊,因為孩子沒那麼勢力,因為孩子的純真,因為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未來。如果是一個老人,一個變壞的老人,不好意思,我先要維護自身權益。我和你耗不起時間去解釋,也賠不起你。


逍遙子luck


救死扶傷是我們國家的傳統美德,一方有難八方支援,這種行為每個人都有的責任感。

大街上農村摔倒的老人小孩時有發生,我都會去扶他們起來,因為我這種幫助別人的性格永遠也改不了的,在很多年前,有一位八十多歲的城裡老人,在人行道上摔倒,剛好有位人力三輪車師傅路過,他緊急殺車,把老人扶起來,當時老人不省人事、當時三輪車師傅心裡有點慌了,東望西觀的盼望別人一起幫忙,出出主意能使老人有過治療的著落,後來過往的人越來越多,當時也沒有什麼救護車,也有人認識那老人,很快就有人猜想一定是這個三輪車撞的,沒多久老人的兒子女兒都來,七嘴八舌的指責三輪車師傅,這時有誰能夠說明當時的情況呢?連我們幾個證人都無法去證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在大家的幫忙下把老人抬上三輪車上送往醫院,最可笑的是還不讓三輪車伕走,他幾個女兒要三輪車伕交醫藥費,車伕在冤枉之下報警了,在警察的勸導下車伕交了四千醫療費,老人在第二天清醒過來了,警察說明了情況,問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還是三輪車撞倒的,老人說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車伕一夜沒有睡覺,嘴裡時候在說老人別死,後來警察宣佈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還車伕一個公道,後來給了市民的感想,好事做不得,做好事有時倒成了壞事,如果老人死了呢?這車伕永遠是個冤枉,這個冤枉背得起嗎?

如果老人摔倒了最好要有證人在旁最好不過了,以免造成一些誤會,假如在沒有證人的情況下你不去扶,老人死了對你來說也許沒有什麼責任,但是你會一輩子自責自己的良心,俗話說的見死不救三分罪。


人生如夢158167915


如果老人摔倒以你無關,並且老人沒有指定向你求助,就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老人摔倒以你有關,需要視情況而定,最嚴重的可能是故意傷害罪。

如果老人摔倒後明確向你求助,但是你置之不理,意味著未履行救助義務,需要承擔責任。

但是,因為救助義務方面我國未立法,所以,不履行救助義務大都是體現在侵權行為中,民事賠償的責任比例上,像是該問題的狀況,基本沒事兒。


回答基本問題之後,筆者還是覺得有必要討論一下扶不扶的問題。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因為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導致很多人怕被訛。當然,因為按照這個邏輯,確實也有被訛的風險。

可實際上,大家是想扶的,要不然還探討這個問題幹嘛?不扶就好了。

恐怕很少有人會願意看到一個生命在自己眼前流失,因為這是非常殘忍的一件事兒。

但是,因為受限於某種規則,亦或者以訛傳訛產生的危害,讓還多人心有顧忌。

這也是為什麼屢屢有人提出問題,而又有那麼多人探討的關鍵。因為大家都想扶,之所以問,是想找一個信心,讓自己敢扶。

當然,有些人唯恐天下不亂,非要在那分析不扶的道理。說實話,不扶要什麼道理?轉頭走就好了,不去做就好了,還用得著你去分析?

不過,筆者也確實沒辦法給人信心,因為被訛是一個或然率的問題。有人問好人多還是壞人多,那當然是好人多,可是碰上壞人的幾率再低,哪管是萬分之一,還是有幾率。

所以,筆者也不能告訴人更大幾率會碰上好人,然後就勸大家忽略碰上壞人的風險,這樣很不道德。

而在這個問題上,筆者最想說的是,其實我國一直缺一項法律,

叫:見危不救罪。

這個罪名很好理解,見到他人有危險,你能管不去管,那就是犯罪。

其實大家都明白,如今扶老人被訛的可能性不大,到處都有攝像頭,當時的狀況可以全面的還原。但是,大家擔心的主要是被訛這個過程,對於心情、工作等等方面的影響。要知道,這也是一種成本。

而且,見危救助的行為,讓“不是你撞的為什麼你扶”攪和的失去了正當性。也就是說,你扶老人的行為不是正當的,因為不是你撞的,你不需要扶。

而如果見危不救罪立法的話,就意味著“我扶你是正當的,你訛我就是敲詐。”

如果對方真的敢訛你,你可以告他敲詐勒索罪,讓其賠償,讓其坐牢。

所以,也呼籲立法部門對見危不救相關事宜有所思考。

事實上,年見危不救行為入罪的議案,已經於2001年首次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被提出,隨後便進入到問卷調查階段,相信待時機成熟,就可以出臺。

其實,見危不救罪不是筆者編出來的,很多國家都有

在德國刑法典中,有一條內容是這樣的:

“因意外事故、公共危險等情況發生,需要救助相關當事人時,根據行為人當時的情況如果有提供救助的可能,而對於自己無重大危險也不違背其他重要義務的前提下,行為人不提供救助的,處一年以下監禁或者罰金刑。

要知道,德國是將該罪例如到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見其重視程度。

除此之外,日本有“遺棄罪”,內容就是見危不救罪,和咱們法律的遺棄罪不一樣;奧地利有“怠於救助罪”。還有法國、俄羅斯、荷蘭、匈牙利、捷克、土耳其、瑞士、挪威、葡萄牙、希臘、意大利等很多國家,都有諸如此類罪的設定。

其實,我們經常看電視裡面,有些人在國外遇到危險,可以馬上在大街上求助,而且往往可以很容易得到幫助,其實就是有些國家實現道德法律化,這並不是誰冷漠,誰熱情的問題。

所以,希望我們也能有諸如此類的規定,這樣就可以把一些問題徹底消除。


小言詹詹


他是死是活,跟路人有啥關係?為何要承擔責任?你真的去扶,人死了,或者受傷,十有八九又是被訛,索賠20萬,即便最後有證據證明你的清白,你也要脫一層皮,傷不起,乾脆就不要去扶了,免得惹麻煩。

不去扶,但其實可以打打電話求助報警等,假設,你為了不惹麻煩,啥都不幹,走了,人死了,也同樣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原因如下:

1、他的摔倒,跟路過的人,沒有直接的身體接觸,沒有任何的關係,沒有因果關係,所以,不需要擔責任。


2、摔倒沒有人報警,也沒有人去扶,死亡,同樣跟路人沒有關係,因為,他的死,雖然路人沒有及時扶和提供幫助有很大關係,但,扶還是不扶,路人有自主選擇的權利,這是他的自由,所以,老人的死,同樣跟路人沒有直接關係。

3、扶是人情,不扶是本分。如果去扶了,是人情,不扶,也是人家的本分,你最多隻能對路人進行道德層面的譴責,但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路人見到老人摔倒就必須要扶,不扶,就要承擔責任,既然法律沒有規定,自然就不需要擔責了。

4、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可能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可能一輩子良心不安。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扶了吧.怕被訛詐,不扶吧.怕被指控見死不救。唉!做個路人甲像是偷了誰的那樣左顧右看提心吊膽的,恨不能找個地縫鑽進去了事兒。

縱觀多少因為扶了老人,被訛詐的事件中,哪一家子不是訛的盆滿缽溢的?!靠著壞著的良心發家致富了。所以現在一旦出現這種老人摔倒的事件,人們是有多遠就躲多遠,迅速離開出事現場,唯恐自己被牽連進去。即使沒有及時躲開也絕不會上前扶起,頂多能打個電話報警,就已實屬很不錯了。造成現在這種社會現象,國家的賠償法律是該好好的反思一下了。





123春之花


中華美德在當前三觀己毀的年月,善良已被摧毀,人性業已盡失!

當年,南京一個彭宇案終結了見義勇為,終結了中國幾幹年以來老祖宗畄給人們的真善美及助人為樂,及樂善好施之精神!

一個國家,個民族如果喪失了最基本的善良,誠信,見義勇為及英雄主義精神,那將是危險的,沒有希望的民族!

所以國家要大力加強對人們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層面的教育,特別是要加強對下一代的政治思想教育,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善良,勇敢及其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好的思想品質不能丟!

弘揚真,善,美,拒絕冷漠無情,今天摔倒的是別人,明天摔倒的就是:你,我,她家中的老人!

讓大家一起拒絕冷漠無情,

一起弘揚正能量!


老郭125293108


關於這個路人跟摔倒老人沒有任何關聯,說白了就是恰巧路過看到而已,法律沒有任何規定要求看到老人摔倒路人必須伸入援手。如果老人最終死亡,路人在法律上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

救死扶傷一直以來是中華名族的傳統美德,沒有法律上的規定限制,但我們畢竟是身存在這樣一個大環境,我們還是受到道德制約!


人總是會有老去的一天,等到哪天我們逐漸老去,不再年輕!哪天我們路上自己摔倒了,一個又一個路人從身邊路過而裝作視而不見,我們是否會在自己內心暗自唾罵這個社會的道德缺失?


所以如果你希望這個世界變好,就得從自身做起,人人都為社會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人間!

為什麼人們不願意去扶一個摔倒的老人?我總結以下原因:

1、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我們不否認這個社會是有那麼部分人對社會漠不關心,反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至於老人是否會因為自己沒有伸出援手而死掉,毫不關心!


2、害怕會被訛詐,害怕會被老人家屬糾纏不清

關於老人摔倒我們要不要扶,這個問題已經討論了不是一兩天。

2015年9月5日

據河南電視臺@法治現場:8月30號下午,開封暴雨,路面積水成河。一名60歲老人騎電動車涉水時突然倒地,在水中不停掙扎。多名路人上前圍觀後又退回,有一女子勸人伸出援手未果後也離開。三分鐘後,老人被另外一群路人拉出,卻已死去。

2017年12月3日

江西上饒某中學三位學生稱:他們在放學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他們趕緊上前去扶起,結果老太太竟對他們說要10萬塊住院。他們沒想到老太太不倒不感激,反而指責他們把柺杖踢倒,才導致自己會摔倒。

明明是好心,結果卻被敲詐!這種新聞報道實在太多,看多了這些被訛的新聞,許多人在現實中碰到這種事情最後選擇避而遠之。


3、想扶只是自己缺乏醫護知識,擔心造成二次傷害

碰到老人摔倒,很多人是缺乏醫護知識的。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過去扶老人,很有可能對老人造成二次傷害,最終導致悲劇發生,事後更是糾纏不清。

就此,衛生部也在早前發佈《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 ,讓更多人能夠認識基本的醫護知識,碰到這類問題我們該如何處理給出了全面的指導方法。

在扶摔倒老人,如何處理?

即使是國家發佈《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可是現實中很少有人會關注。所以還是要加大宣傳普及醫護知識,讓更多人知道如何處理現場急救。


另外就是我們在扶老人時候,還是要學會保護自己。畢竟社會複雜,什麼人都有。不排除有那麼部分人居心不良,所以我們一定是在能夠保留現場證據前提下去攙扶老人。


如果現場有其他人員在場,我們可以邀請周邊路人為自己作證或者一起幫助老人。


如果現場沒有其他目擊者,我們可以以視頻形式記錄現場的過程,這樣即使是事後有扯皮推諉發生,也能給留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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