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戶口的孩子可以繼承確權的農村房屋嗎?

大青馬


對於繼承權來說,是不分戶口性質和居住地的,只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做為子女來說,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父母在農村有房屋,父母去世後子女不管在哪裡,都有權繼承父母留下來的農村房屋。

大家都知道,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房產所有人。宅基的所有權不可以繼承,但使用權可以通過繼承房產的方式取得,因為所有的房子都不能建在空中,必須以宅基地為依託,既然有了房屋的所用權,自然也就獲得了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地隨房走”的政策。

當然,繼承來的房產,針對繼承者的不同身份,宅基地使用權年限是有所區別的。對於子女仍是農業戶口的,又不超過一戶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政策,繼承下來的父母房產,宅基地使用權是永久的。但超過一戶一宅的基本標準,再繼承來的房產可以確權,只不是使用年限由永久變為長期。而子女是城市戶口的,通過繼承得來的農村房產,其宅基地使用權也是長期。

宅基地使用年限永久和長期,只是一種政策,在農村宅基地確定時,一般是不予載明的,這一欄往往是空白的,因為國家規定使用年限模糊不清的,不予填寫。對於使用年限為永久的房屋,說明使用者是農村居民,並且不超過一戶一宅的標準,這樣的房屋農民可以申請翻建或重建。但對於宅基地使用年限是長期的,說明使用者或者不是農民,或者雖是農村但繼承前已經達到一戶一宅的規定,這些房屋只要以維修使用,不可以重新翻建,等到房屋倒塌失去使用價值,宅基地的使用權便終止了,這就是長期到期,宅基地會被村集體收回,對於城市戶口的子女來說,就徹底斷了回農村居住的路。

綜上,不管是農村房產還是城市房產,都是私有財產,房屋所有人去世後,其子女不論戶口性質,都可以依法繼承房產,只不過繼承來的房產宅基地使用權期限有所不同。


齊東晏子


城市戶口的孩子可以繼承和確權農村裡面的房屋嗎?

其實這個是可以的,在農村裡面來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的情況之下回到農村裡面對於農村的房子進行繼承和確權確定使用的權利。

針對於這個問題,可能有的人不是特別的瞭解,今天呢,我跟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可能跟當地的政策有點出入或者不相似,那麼這個問題而言,大家還是按照當地的公告為準


房屋是可以,有使用的權利

對於農村裡面的房屋問題,其實這個事屬於財產的問題,那麼面對於個人財產。就算父母去世也是可以按照遺產的繼承直接對農村裡面的財產有使用的權利。

那麼面對房子對於戶口不在農村裡面,確權的情況基本上就是辦理房產證。

宅基地上根據每個地方不同的情況,會有不同的處理,有的會頒發這個宅基地上有的不會給予這個宅基地證。

所以對於房子,你是有權利可以繼續使用,並且怎麼使用都是有繼承者做決定。


農村房子的繼承的問題不關於戶口在哪裡。

對於農村裡面的房子而言,面對於戶口的問題,針對這個問題呢,他們就不會過於追究你的戶口是在哪裡

比如說你的戶口在城市裡面,也可以在農村裡面是可以,對於房子,是遺產的方式繼承的,都是可以擁有即全部的權利

所以面對於這個問題大家不用過於擔心,自己因為戶口的問題搬遷出去,不能夠對農村裡面的房子起到使用的權利。

所以面對於這個問題,咱們不需要擔心太多。畢竟屬於遺產繼承的方式方法是可以使用的,面對農村裡面超市裡面也是一樣。


只要不涉及宅基地的問題,就不會關係到農村和城市的戶口問題。


農人莫小道


宅基地不可以繼承,上面蓋的房子不倒的話,使用權可以繼承。

《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農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已。非農村集體成員(進城後戶口變為城市戶口的孩子)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繼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不過不能翻蓋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體將收回宅基地。

農村的宅基地歸集體所有,私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有所有。雖然是宅基地沒有繼承權,但上面農民自己蓋的房子屬於農民的私有財產,子女其繼承權,不管子女戶口是哪裡的。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子女對宅基地仍然有使用權。

需要注意的是,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的修葺權只有房屋的主人擁有,父母百年之後子女想要修葺房屋是要經過當地審批的,然而審批的過程相對繁瑣,因此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如果當地農村正在大力推進宅基地規整,那麼最終可能只能取得一些貨幣補償,不會多的。


姚耀1188


城市戶口的孩子可以繼承已經確權的農村房屋,這也符合《繼承法》和《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因為房屋是私人所有權的地上部建築物。

其實,之所以會有朋友這麼問,就是因為他把確權的房屋和宅基地混在一起來思考了。為什麼會這麼說?是因為地上部房屋和房屋下邊的宅基地是兩個不同的屬性。地上房屋是私人所有權,所有權歸屬於個人;宅基地呢?是村集體所有權,個人只是有使用權。所以,地上房屋可以繼承,但是宅基地按照《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來說是不存在繼承,只能是以共有人的方式來繼續使用權,而不是繼承使用權。

由於地上房屋私人所有的特性,並不會要求想繼承農村已經確權的房屋的繼承人的戶口是農村戶口還是城市戶口,只要您是繼承人,完全可以依照《繼承法》來繼承地上房屋,這是有法可依的。對於這一點來說,繼承農村的房屋或者城市的房產沒什麼區別。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繼承房屋不等於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因為您的戶口在城市,您只對地上房屋有繼承權,可以對房屋進行簡單的修繕,但是不能原址翻建。在這個期間,宅基地的使用權並不會發生轉移,這是因為地上房屋和宅基地不可分割的特殊屬性決定的。直至您繼承的房屋完全倒塌之後,宅基地被村委會收回。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可以確權的。

但是按照現行法律。他繼承的房屋不能翻建。重建。大的維修。

給鄉鎮和村裡的。行賄一下。80%都能重建。

這幾個鄰居就是這樣乾的。

要知道我是在上海。





我是上帝的代表


可以呀,房子是私有財產,親屬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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