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

中国发展网5月5日讯 近日,记者从发改委网站获悉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电费透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的政策文件,须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便于电力用户提前知晓电价政策信息。电网企业应做好电价政策信息的宣传、告知和解释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执行时间。

据悉,4月16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组织召开了“2019年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讨论会”,华能、华电、大唐、国家能源、国家电投、三峡集团、华润电力、金风、远景、明阳等风电业主、整机等相关企业及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讨论会。

根据会议讨论结果,I、II、III、IV类陆上风资源区将要出台的“指导性电价”,分别为0.34元/千瓦时、0.39元/千瓦时、0.43元/千瓦时、0.52元/千瓦时,下降幅度范围分别在0.06元、0.06元、0.06元、0.05元。

此外,2019年海上风电电价也将有所调整,在此次风电价格讨论中,建议海上风电下调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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