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旁四周建了三個養殖場,離村莊都非常近,我們該怎麼辦?

我的鄉村故事


首先,要弄清楚養的是什麼、多大規模?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區禁止建設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要求。具體包括:

第一,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的規模標準,由各省結合實際自行確定。比如,山東省規定:生豬年出欄量500頭以上,奶牛存欄量100頭以上,肉雞/肉鴨年出欄量50000只以上,蛋雞/蛋鴨存欄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欄量100頭以上,羊年出欄量500只以上,兔存欄量3000只以上……。達到以上規模的養殖場(養殖小區),不允許建在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區。

第二,很多地區把禁養的範圍擴大了,而且規定得更加具體和明確。比如,有的地區規定,所有的居民集中居住區,包括普通的村子裡,都不允許建設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有的地區規定,凡是養殖產業,無論規模大小都要實行“人畜分離”,也就是都不能在村子裡養;有的地區規定,一家一戶自食自用的養殖(自家吃豬肉、雞蛋的養殖),都不得散養,必須圈養,糞汙等垃圾要及時清理、處理,等等。


其次,要弄清楚是否符合規劃,是否經過審批?

在村子附近建設養殖場(養殖小區),實現人畜分離是允許的,而且國家也鼓勵扶持。但是,一要符合規劃,包括用地、村莊建設規劃,以及衛生防疫要求等,特別是隔離距離的要求;二要經過審批,就是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需要經過有關部門和村裡審核批准;三要有相應的環保措施,比如糞便、汙水收集、處理設施等。

弄清楚上面兩個問題以後,你和村民可以根據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具體包括:

第一,達到規定要求。如果你說的三個養殖場(養殖小區)符合上述規定和要求,那麼,你們就啥也別說了,有什麼想法和問題,自己克服和解決吧。

第二,沒有達到規定要求。就是三個養殖場(養殖小區)不符合上述規定和要求,你們可以向村裡或者環保部門申訴,要求進行治理,達到標準。


最後說說個人建議:

個人感覺你說的這三個養殖場:

第一,應該是村裡按照人畜分離的原則,統一規劃的養殖場,或者是養殖小區;

第二,從事養殖的,應該都是本村村民;

第三,距離村莊比較近,可能是當初規劃時主要考慮了方便養殖戶的生產、生活,就是來回方便;

第四,可能是有些住戶的房子,距離養殖場相對比較近,而且養殖場跟這些住戶還沒有關係,這些住戶感覺自己家吃虧了。


綜上所述:

——如果養殖場(養殖小區)確實不符合規劃、沒有達標,你們可以提出要求,甚至可以向環保督察組反映,要求解決問題;

——如果人家達標,那就多擔待和克服了,老百姓搞點產業都不容易。

——如果是養殖小區,你們也可以進去搞養殖,反倒是離家近,更方便。


二胡說三農


現在國家對禁養區有明確規定:一是主要交通幹道500米以內禁止規模化養殖;二是主要溝渠河道湖泊500米以內禁止規模化養殖;三是村莊城鎮等人口密集居住地500米以內禁止規模化養殖。

如果養殖戶違反了這三個條件,你可以向當地政府環保部門實名舉報。

如果你的舉報沒有得到處理,也可以再向你舉報部門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一般情況下,只要是實名舉報,都會得到妥善處理。

如果相關部門不予處理,你可以生存權被侵犯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訴訟的對象可以是養殖戶也可以是你舉報情況的相關部門。

既然是在你們村周圍做養殖的肯定是你們村或者與你們村有關係的人,農村最講究的是鄰里關係,在實名舉報之前三思而後行。

如果能真的下定決心要舉報,建議你:

一是最好先禮後兵,找到當事人說明情況,能商量解決的儘量商量解決;二是找一些與你一樣被侵害生存權的村民聯名舉報。

我是一名心理諮詢師,也是三農熱愛者,歡迎大家關注交流。


我和我的小農莊


現在抓環保 有禁養區 你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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