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是唯一繼承人,為何要公證才能繼承遺產(股票證券賬戶,銀行賬戶,房產等)?

大聖書齋


在財產繼承的問題上,很多法律常說與我們平時的認識有很大的區別。

一般我們可能認為,遺產只是父母的遺產由子女繼承,但是現實中卻是非常複雜的。

當然,如果有遺囑則可以按照遺囑進行財產繼承,這就比較簡單的。

但是如果沒有遺囑,那麼財產的繼承則需要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分割繼承。

根據1985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論男女繼承權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所以,雖然是獨生子女但是如果有其它法定繼承人,則必須參與遺產的繼承。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同時,該法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因此,雖然很多人可能認為,經過公證是因為公證處要收取費用,是對繼承人的財產的負擔加重,但是同時通過公證也是為了減少法律上的風險,以防止出現財產繼承以後的糾紛。


財經文化評論


現在沒有哪個不動產登記機構敢說不公證就不給辦繼承轉移登記的。其實歸根結底還是物權法規定的無過錯賠償責任使得現在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普遍不敢辦理非公證繼承。我國繼承法賦予了非婚生子、養子女、繼子女同等繼承權,在現如今這個社會,非婚生子、養子女、繼子女繼承人出現的概率雖然比例上小,但是奈何我國人口基數過大,一套房產又價值巨大,哪怕出現一例要求賠償的,也是具體經辦人無法承受的鉅額天價。所以說現在各地不動產登記中心普遍不願意辦理非公證繼承就在這裡。實際上公證機構、人民法院都是實質審查,專業性比剛剛成立兩三年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強多了,而且公證機構還有職業保險,真的辦錯了也不會讓個人承擔鉅額賠償金。法院基於強勢的司法機關具有天然的“法外保護地位”。所以,專業人做專業事,各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大多不願意辦理非公證繼承。但這並不代表獨生子女一定要花錢辦繼承。隨著國家政策的逐步完善,相信未來起碼獨生子女的繼承業務會有一個相對科學合理的統一政策出臺。


俺是高老師


死者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子女、配偶。據此,獨生子女不是死者唯一的法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獨生子女只有以唯一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如果死者還有其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存活,獨生子女怎麼能夠繼承死者的全部遺產呢?

獨生子女是死者唯一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就是需要公證的事實。

這個事實不能證明得沒有瑕疵,同意獨生子女繼承死者全部遺產的相關機構就會被死者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訴至法院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這就是遺產繼承事宜需要公證的緣由!


不糊塗時塗糊不


中國社會是依法治國,過來很多法律不健全,現在逐步健全,法治社會,什麼事都要按法律程序辦,現在中國人不習慣,逐步由不習慣到習慣,有一個過程。


明月54299566


可找一個人當被告,以繼承權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然後向法院提供被繼承人股票存款信息要哪些百度一下,法院出具繼承資格判決書就可以辦理過戶了。便宜,因為銀行 怕麻煩不知道有無其他繼承人情況。


天蠍hhhhhh-7998


國家給你證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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