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兄弟六個,父母的承包地在兄弟一人名下,父母都去世後能平均分配父母的承包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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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兄弟六個。父母的承包地在兄弟一人名下,父母都去世以後能平均分配父母的承包地嗎?


題主的問題我覺得也是大多數農村群眾遇到的問題,今天給大家就題主的情況做一個分析。


首先第一點,大家一定要明白一個概念,那就是我們承包的土地都是屬於村集體的,不是我們個人的,農戶只是從村委哪裡依法承包,依法經營而已。打個比方,土地就好比生產麵包的機器,農戶從村委哪裡把這個機器承包了,生產的麵包是農戶的,農戶家庭成員可以隨意分配,但是這個機器永遠是村集體的,不存在平均分配的問題。



明白了承包土地的權屬,我們再來看承包方式。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是家庭聯產承包,承包土地時是以全體戶內人口為,進行分配承包地的,在承包地已經完成後,新新增加的家庭成員只要其他成員同意,就會獲得和其他家庭成員同等的承包份額。

打個比方,老王家有四口人,在村裡二輪土地承包時,是按照四個人的名額分配承包地的,後來,老王有了兒媳婦,有了孫子,戶內人口變為了六口人,雖然老王的兒媳、孫子在土地承包時沒有分到承包地,但是按照家庭聯產承包的方式,只要老王家其他人都同意,老王的兒媳、孫子也就有了家裡承包地的一份。



說完兩個基本概念,我們再來回歸題主的正題。戶內承包地是全體家庭成員的,並不是某一個人的,在父母去世以後,父母的土地由其他家庭成員繼續承包。

就按照題主六個兄弟來說,如果屬於一個戶口本,沒有分戶,那麼父母去世以後,其承包地由家庭成員繼續承包。如果已經分戶,在分戶時,已經將承包地進行了分割(派出所分戶時必須要求分割承包地),那麼戶口分出去的兄弟就沒有權利繼續承包父母的土地。如果父母戶口名下就只有他們兩個,六兄弟已經全部將戶分出去了,在父母去世以後,也就出現了絕戶情況,村集體就有權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新農人散耕


首先,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而不是以家庭某個成員為單位。承包證上的名字只是承包土地家庭的代表。所以,“父母的承包地”的說法不準確;“在兄弟一人名下”,這個兄弟也僅僅是承包土地家庭的代表,不是說承包地都是他的。

其次,這次土地確權,新的承包經營權證上,除了像老證一樣有家庭代表,也就是戶主以外,還增加了“共同持有人”一欄,只要是家庭成員都可以填上。當然,具體填不填、填誰不填誰,由家庭成員共同商量定。

所以,題主說的土地承包權,父母在世,歸父母及六兄弟家庭所有成員所有;父母去世,歸六兄弟及其家庭所有成員所有。家庭內部分不分、怎麼分,是家庭內部的事;如果說分成六個承包證,行不行,得去當地鄉農經辦諮詢。個人感覺應該沒有問題。但是——實在是沒有必要!


二胡說三農


承包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是"不增不減"的,以二輪承包為準。

就是以1998年左右定下的承包地為準,以後,這家裡有人出生、有人死亡、有人戶口遷出轉入等等,村委或生產隊都不再給這家增地或減地,幾乎是"一勞永逸",沒得考慮,沒得商量,如,最近新政策,承包地又統一延期30年,是真正意義上屬於原承包者共同所有的,關鍵詞:共有或共用。

但絕戶除外。

承包地名義上是不能繼承的,但絕戶除外。

最後那位"絕戶"者之合法繼承人是可以繼續使用該承包地,村委或生產隊等任何部門都無權收走該承包地,注意:是續用,不叫繼承,叫法不同,有些權益也沒有,如村裡的分紅沒有,但也類似"繼承";承包地村裡無權收回。


陰柔玉兔


在農村,父母去世,其名下的承包地怎麼辦呢?從實踐中來看,大多都由子女繼承經營,這並不違反法律規定。也有村組織收回承包給他人的。

但一般子女較多,該由那個子女來繼承經營,這個就比較難辦。如果子女們互不相讓,易使矛盾激化,親者反目成仇。雖然種地利微,但還是有的農村人對土地看得比較重。

那麼,子女將父母的承包地均分,是不是可行,有利於矛盾的化解呢?農村人都知道,大多農村個人名下承包地並不多,少者幾分,多者二三畝,如果分開,不利於耕種經營。再一個,承包地都跟隨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土地分開,補貼難分,也會遺留隱患。最好放在一個人的名下,比較妥當。

農村組織和宗親在處理這種問題時,大多會作如下考慮:根據父母遺囑辦,生前父母如果有交代,自己的承包地給那個子女經營,就給那個子女繼承經營;父母臨終前,那個子女照顧的時間多,就由那個子女繼承;父母臨終,跟那個子女生活的時間長,就由那個子女繼承;由於農村土地長時間沒有調整,有人無地的現象較為普遍,也可考慮那個子女家庭承包地較少,就由那個子女來繼承經營父母的承包地。還有一種辦法,就是由子女輪流經營。

總之,子女較多,涉及財產繼承,要心平氣和的進行協商,長者讓小,富者讓窮。如果協商不成,可找村組織或宗親來調解。要讓父母泉下安心。


秋色紅黃白77158224


肯定是不能

1承包地屬於土地租賃 只是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父母死後子女瓜分的叫做遺產 遺產是包括死者的所有權 簡單的說是財產和債務

2本來就在其中一個兄弟名下 說明這本身都不是父母的使用權何來均分一說

3如果不理解 那就舉個例子好了 這對老夫妻有6個子女 其中老大家的兒子也就是老夫妻的長孫一直跟著老夫妻(爺爺奶奶)生活 如果有一天老夫妻去世了 其他幾個子女可以瓜分這個長孫嗎 或者長孫可以給其他子女當孩子嗎 肯定是不行的 因為長孫是人 不是財產


三色小花貓


不能平均分配!因為你父母和你兄弟是一個戶頭!農村承包田地是以戶為單位!承包戶內有人過世,那麼過世人的田地歸承包戶內的人!繼續承包!


Iliketolurk


農村,農民的土地,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有權是國家或集體的。所以,父母去世,土地是要由國家或集體收回的,子女是沒有繼承的權利的,所以,你們兄弟是不可以平分的,也是沒有這個權利平分的。


手機用戶6064635183


如果六兄弟都有土地的話,都能要回來自己的那一份,如果都是父親的土地,沒有權利分土地,因為“土地”不是遺產。


用戶海灣裡的紅松


當然能,父母又不是某一個子女的,有的說不能,我想請問,那該歸誰?是憑力氣大還是憑殺人多,就該擁有?


轎伕含笑終山林


要看他們平時對父母好不好,父母生他們養他們長大得到多少,年老時對父母是什麼樣的,是不是都做到了孝順父母,如果沒有這樣做,那最好就不要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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