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將在逃朋友接回家,結果悲劇了…

明知朋友涉嫌違法犯罪,

一男子陳某接到朋友的“求助”後,

不是向公安機關報警,

而是把朋友藏在自己的宿舍裡,

殊不知,其行為已觸犯法律紅線。

日前,石獅法院就此案進行審理,

被告人陳某犯窩藏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南安一男子將在逃朋友接回家,結果悲劇了…

事情經過是這樣滴

“今年37歲的陳某,南安市侖蒼鎮人。2018年10月27日凌晨,陳某突然接到朋友蔡某的電話。“他說他在安溪東高速出口,讓我去接他。”據陳某供述,他接到電話後,就駕車前往安溪東高速出口,半個小時後他接到了蔡某。在路上,蔡某跟陳某說,他因毆打警察被公安機關追逃,要陳某幫忙躲避一段時間。陳某二話沒說就同意了,還把蔡某接回家中。

次日,陳某又載著蔡某來到了南安市英都鎮。“他說他的手機沒了,讓我幫他買一部手機。”陳某說,他幫蔡某買一部OPPO手機和三部老人手機,還到附近的超市給他買了些日用品,並把蔡某安頓在工廠的宿舍裡。同年11月16日晚,陳某在南安市侖蒼鎮某餐館吃飯時,被公安人員抓獲,蔡某也隨之落網。據瞭解,蔡某(另案處理)因涉嫌妨害公務罪於2017年12月23日,被南安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後兩次被南安市公安局登記上網追逃。

石獅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陳某明知蔡某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已構成了窩藏罪,遂對其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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