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再稱德雲社吳鶴臣收入不高洗白無效,吳鶴臣妻子眾籌七宗罪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明朝那些事兒》,在明朝的眾多歷史角色中,言官讓人深刻。言官進諫可諫青天,也可以諫一個人的生死。最近娛樂圈裡紛紛擾擾的一系列“醜聞”,廣大的網友其實是不是有點像娛樂圈裡的“言官”,正是有了“言官”的存在,社會對娛樂圈裡的公眾人物的為人處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居委會再稱德雲社吳鶴臣收入不高洗白無效,吳鶴臣妻子眾籌七宗罪

德雲社吳鶴臣事件近日爭議不斷,其所在社區居委會再次發聲,稱德雲社吳鶴臣收入不高,其母稱其月收入只有6000元。然而從網友的反應來看,這個“舉證”有點無力,洗白無效。

居委會再稱德雲社吳鶴臣收入不高洗白無效,吳鶴臣妻子眾籌七宗罪

其實這次的眾籌事件,矛頭已經出現了一些轉向,不再是針對吳鶴臣本人,而更多地指向了吳鶴臣的妻子。德雲社的回覆裡其實已經反映幾個關鍵點:

公司的內部是有眾籌的,同時郭德綱也會提供一定程度的幫助

吳鶴臣妻子的眾籌行為是私人行為,未溝通

吳鶴臣有購買醫療保險

從這三個關鍵信息基本可以判斷出一件事情,吳鶴臣的情況實際上是不需要眾籌的。他有經濟收入,而且有醫保就已經確保了這次腦出血事件大部分的醫藥費是可以報銷的,報銷比例應該有85%-90%,那麼按照腦出血後還可以購買兩臺p30的情況來看,自費部分的支付根本不是問題。而且德雲社也沒有不管,內部已經啟動了援助機制,不過我們在企業裡待過都知道,家家有經,捐多少那是自願的事情。但是基本可以確定,這個難關,他們是能過的!

居委會再稱德雲社吳鶴臣收入不高洗白無效,吳鶴臣妻子眾籌七宗罪

在這種情況下,吳妻啟動了眾籌,而且眾籌金額高達100萬,這就犯了眾怒。雖然從吳妻的反應看來,她應該不是特別能自圓其說的人,還經常自曝,比如兩臺p30的事就莫名其妙,說她不懂,還真有可能,但是這並不能作為犯錯的藉口。細數下來,吳妻眾籌犯了7宗罪!

居委會再稱德雲社吳鶴臣收入不高洗白無效,吳鶴臣妻子眾籌七宗罪

第一宗罪

在沒有急需救命錢的前提下,啟動了眾籌,濫用公共資源,將很多治療以外的費用利用支助人的善心去買單,顯然不合適。

第二宗罪

選擇性公佈財產,只公佈了吳的父母的收入和住房情況。而對於吳鶴臣小家庭的財務狀況只說了工資6000一事。

第三宗罪

眾籌目標高達百萬,完全超過醫療需求,有“靠病發財”的嫌疑。

第四宗罪

丈夫發病以後,繼續買手機,繼續點贊搞笑視頻。這就好比國殤日你還在電視上看娛樂一樣,難倒完全沒有傷心傷感?兩臺手機1萬多不應該留著備用?

第五宗罪

眾籌惹爭議後停止了眾籌,但是已經籌得的善款一分不退。不禁讓人想問,如果錢多了她打算怎麼花?如果錢不夠,那麼這些錢的一部分其實是不是為她的P30買了單?讓捐了錢的人作何感想?這是完全沒有悔過之意。

第六宗罪

表示暫時籌得的善款夠用,如果不夠再商議。也就是說錢不夠,她還要繼續眾籌。這個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了。

居委會再稱德雲社吳鶴臣收入不高洗白無效,吳鶴臣妻子眾籌七宗罪

第七宗罪

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在這次吳鶴臣生病的事件當中,我們完全沒有看到作為一個妻子對這個家庭的支持,她幾乎全甩鍋,而且甩得乾乾淨淨理直氣壯!

治病的錢,吳鶴臣父母的15萬積蓄,醫保,善款,但是作為妻子,人呢?

吳鶴臣生病以後,繼續自己快樂的生活,點贊笑料,買手機

發生了這麼大的事,萬一吳鶴臣真的失去了謀生能力,一個年輕女子有手有腳就沒打算出來工作撐起一個家?未來的贍養費用也要眾籌?自己完全不需要努力和付出?

我想這第七宗罪是最讓大家有爭議的,我們看不到作為一個家庭的女主人的應有的責任擔當!吳鶴臣得的是腦出血但是真不是重大疾病範疇,除非導致癱瘓後遺症,而且都在醫保報銷範圍之內,是完全具有康復的可能性的。吳的家庭確實經濟能力一般,但是吳家長的15萬存款+德雲社眾籌,還有車,還有一個年輕人在家裡,萬萬不到天塌下來的程度。所以我們萬分同情吳鶴臣的個人健康,也希望他能夠儘快得到治療和康復,但是我們也拒絕不負責任的消費公眾同情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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