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仙人指路”:中航曾兩年內搞出5機3彈

導讀

錢學森同志回國後向中央提出,飛機比導彈要複雜得多,根據我國科技不發達與經濟落後的實際情況,應當走先發展導彈,再發展飛機的路子,也就是“先導彈後飛機”,被毛澤東譽為“仙人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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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的“仙人指路”:中航曾兩年內搞出5機3彈


航空工業局在瀋陽辦公時期的原址瀋陽111廠大白樓。(資料圖)

發端於航空工業的我國導彈工業

  航天工業最大的主體是導彈工業,在我國國防建設中居於重要位置。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經過50多年的發展,取得重大成就,成為我國戰略威懾與我軍戰役打擊能力的重要標誌之一。

  我國導彈工業的發端,始於航空工業。一直到上世紀60年代中期,導彈工業基本屬於航空工業的一個組成部分,並且在這一期間,得到了迅速發展,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其後,又經歷了十多年的從航空工業分出,再整合進航空工業,而後又再次分離的過程。導彈工業之所以與航空工業產生這種複雜關係,根本原因是緣於我國的國情,以及航空工業和航天工業之間的緊密關係。

  在西方發達國家,早年導彈研發生產基本都是從航空工業開始的,至今絕大多數國家的導彈工業仍為航空工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被統稱為航宇工業(AEROSPACE INDUSTRY)。

一、 我國導彈事業的發端

  早在建國初期,黨中央就決定大力發展航空工業。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和中央軍委頒佈了《關於航空工業建設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在國家重工業部設立第四局,即航空工業局,下大的決心來發展航空工業。為此決定拿出60億斤小米,在3~5年內建設航空工業。當時確定“軍工的重點是航空工業”和“優先發展航空工業”的國防工業發展方針。在第一個國民經濟五年建設計劃確定的154項(重點項目幾經調整,最後確定的是154項,但《人民日報》此前發表的是156項,此說法一直沿用下來)重點項目中,航空工業就佔了13項,其中包括建立4個飛機、發動機製造廠,4個飛機、發動機修理廠,5個機載設備廠,總投資佔軍工的30%多。

  按《決定》要求,國家於當年4月即成立航空工業管理委員會,統籌領導飛機、火箭和導彈的發展,主任為聶榮臻,副主任為黃克誠(解放軍副總參謀長)、趙爾陸(重工業部長)。航空工業管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明確:“所謂航空工業,主要是指飛機、火箭和導彈的生產。”

 

 到了“一五”中期的1955年,錢學森同志回國後向中央提出,飛機比導彈要複雜得多,根據我國科技不發達與經濟落後的實際情況,應當走先發展導彈,再發展飛機的路子,也就是“先導彈後飛機”,被毛澤東譽為“仙人指路”。於是中央決定,在積極發展飛機工業的同時,大力發展我國的導彈事業,並於1956年10月成立了“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專門負責導彈的研發,這是我國導彈事業的發端。為此,在1957年,航空工業以非常積極的態度,派出一批科技人員支援五院建設,承擔“最早的火箭設計、工藝等工作”。

  對如何建立一個導彈工業,當時中央做出了科學分析。考慮到當時航空工業技術水平在軍工中是高的,航空的氣動力技術、發動機技術、主要製造工藝等與導彈是相通的,可以勝任導彈的生產,只需單獨建設一些特種工藝、部總裝和試驗條件。同時,當年的導彈發展主要是由蘇聯直接引進後進行仿製,於是確定了由五院主要負責導彈科研,由航空工業負責導彈生產這樣一個架構與格局。

  1956年春,在中央制定的《1956~1967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綱要(草案)》中,明確了以原子能、火箭和噴氣技術為主的57項重點任務。同時在《關於十二年內我國科學對國防需求的研究項目的初步意見》中指出:“導彈方面的研究和製造,首先要研究製造短中程的火箭與導彈。在用途上要有:防空的導彈(地空導彈)射程100公里;地對地或地對海的導彈,射程500~600公里;空對空或空對地的導彈,射程15公里。”

  1957年9月,以聶榮臻為團長,陳賡、宋任窮為副團長的中國工業代表團赴蘇,10月與蘇聯簽訂《國防新技術協定》,敲定蘇方向中國提供5種導彈全套技術資料和樣彈,即近程地地導彈、地空導彈、空空導彈和岸艦導彈、艦艦導彈。1958年1月,蘇聯專家加里寧、齊琴科夫等12人來到航空工業和五院,幫助建設導彈的研究,試製生產和試驗基地。

  為搞好導彈的試製,在一機部(重工業部)的統一領導和五院的協助下,航空工業即安排瀋陽松陵機械廠(現中航工業沈飛)、111廠(現瀋陽新光機械廠)、瀋陽黎明機械廠(現中航工業黎明)、南昌洪都機械廠(現中航工業洪都)、株洲湘江機器廠(現中航工業南方)和寶成航空儀表廠(現中航工業寶成)、慶安機器廠(現中航工業慶安)、陝西航空電器廠(現中航工業電源)、天津航空機電廠(現中航工業津電)等一批企業,增建新品車間或改建原有車間,用於導彈發展。後來,111廠在瀋陽黎明機械廠的幫助下,還改建為火箭發動機制造廠,專門建設了液體火箭發動機試車臺。這樣,除了地地導彈的主制外,其他4種導彈,各種導彈的導彈火箭發動機,包括地地導彈的火箭發動機等,全部由航空工業試製生產,主要配套產品也大多在航空工業內生產。

  出於保密需要與工作方便,國家將引進的5種導彈分別確定了代號,即近程地對地導彈為1059號;地對海導彈(包括岸對艦導彈與艦對艦導彈)為5097號;空對空導彈為7089號;地對空導彈為3069號。

  總的安排是:地對地導彈由原來的飛機廠主制,其液體推進劑發動機由黎明機械廠(此時111廠與黎明廠合一)仿製,33項成件分別安排在航空及兵器行業的10個企業;岸對艦和艦對艦導彈,由洪都機械廠主制,其發動機由成都航空發動機製造廠(現中航工業成發)試製,75項成件安排在3個廠;空對空導彈,由湘江機器廠主制,6項成件安排在寶成航空儀表廠等3個廠;地對空導彈,由松陵機械廠主制,其液體推進劑發動機由黎明機械廠製造,40項成件安排在太原航空儀表廠(現中航工業太航)等4個廠。

二、 全國人民支援航空工業

  為建設一個強大的航空工業,國家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從1951年開始,就集中建設航空工業六大廠。當時航空工業局將80%以上的人員、70%以上的設備和97%的資金,集中用於六大廠的建設。這六大廠中,洪都機械廠、松陵機械廠和湘江機器廠直接承擔了導彈的主體試製與生產,111廠承擔火箭發動機試製與生產,其餘兩廠等也分別承擔了配套任務。

  到了“一五”期間,航空工業開始大規模建設,1952年政務院發出調令,調全國各部、各地區上千名優秀人才支援航空工業;1952年全國工礦交院校畢業800多人,中央財委在分配中重點照顧航空工業;軍委從部隊一下子就抽調了100名翻譯充實航空工業,“翻譯幾乎都被航空工業調走了!”

  “一五”期間航空工業的13個重點項目,國家分三個梯隊建設。第一個梯隊主要是江西、湖南的洪都機械廠和湘江機器廠,江西省主席邵式平親自擔任洪都廠建委會主任,他向黨中央、毛主席立下軍令狀:“要像南昌起義打響中國革命第一槍一樣,打響建設航空工業的第一槍!”第二梯隊主要是瀋陽的松陵機械廠和黎明機械廠,省委書記黃歐東親自在現場指揮,為保證沈飛建設,瀋陽市削減了三分之一的市政建設。第三梯隊主要是哈爾濱的偉建機器廠(現中航工業哈飛)和東安機械廠(現中航工業東安)。航空工業“一五”重點項目,到1957年底全部完成。當時還出現了“打開國庫支援航空”的事。由於黎明廠的建廠進度提前,而訂貨的蘇聯設備還未到,當時帶領駐廠工作組的航空工業局副局長油江(後為航空工業部副部長)向李富春副總理彙報。李富春當即決定打開國家天津儲備倉庫,黎明機械廠一下子就挑了786臺關鍵設備。

  有了這個基礎,不僅為飛機與航空發動機、機載設備的發展創造了條件,而且為導彈工業的開端奠定了必要基礎。

  到了1959年4月,航空工業局決定投資近800萬元,在改建一批廠房、設備的基礎上,在十幾家企業中再新建4萬多平方米的導彈研發生產面積和一個火箭發動機試車臺。這樣,成功地依靠老廠,航空工業建立了一批封閉性質的導彈生產線和火箭發動機生產線。對當時形成的這種飛機與導彈並行發展的格局,航空工業稱為“一宅兩院、有分有合”。

三、壯志凌雲搞導彈

  航空工業發展導彈,正是當時我國飛機工業蓬勃發展,科研生產能力極為緊張時期,要騰出一部分精力來發展導彈,勢必面臨著資源條件與人員上的一系列困難。但當時就是有那麼一種勁頭。在當時的航空工業局裡,掛有一幅醒目的標語:“脫了褲子也要把航空工業搞上去!”那時領導常講的是:當年孫中山先生為航空題過兩句話,一句話是“航空救國”,一句是“志在沖天”,再大的困難,也要把飛機和導彈都搞上去。

  為了保證導彈的試製生產,航空工業局(部)把導彈與飛機並列為行業的重點任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和重點物資保證,從而基本保證了多種型號導彈的試製批產。1965年,當時的三機部部長孫志遠代表部黨組提出,兩年內完成“5機3彈”任務,即殲6、直5、運5、殲5甲、初教6和地空導彈、空空導彈、海防導彈的小配套。當年全面完成了飛機和導彈科研生產任務。其中,地對空導彈實際生產超額完成了計劃。

  洪都機械廠負責發展上游系列海防導彈。這是仿製從蘇聯引進的“冥河”艦艦式飛航導彈。開始由五院承擔總體設計,洪都機械廠負責生產,後來整個研發生產工作全部由該廠承擔。

  洪都機械廠製造了新中國第一架飛機——初教5,為此,毛澤東親自向該廠寫了嘉勉信,並講“自從盤古開天地,我們不能造飛機、造汽車,現在我們能造了”。

  這個廠導彈發展經歷了仿製期與自行研發期。1960~1966年是仿製期,成功搞出上遊1號導彈。1965年國家確定洪都機械廠作為海防導彈總負責單位,負責系統抓總、總體設計與生產,廠的導彈設計所負責技術抓總。從1966年開始,工廠開始進入到自行研發期。根據上游1號導彈此前存在的高度控制誤差較大的問題,後來開始研發上游1號甲導彈,到1983年完成。為提高導彈抗干擾能力,1981年開始,到1985年完成上游1號乙導彈的研製。

  在1966年,根據當時形勢特別是越戰要求,海軍提出“上游1號導彈要上岸”,為此完成岸用海鷹1號導彈的試製。後來又將海鷹1號改為艦用,裝備了當時我國最先進的051艦。還從1970年開始動手完成上游2號(固體)的研製。

  為了承擔導彈任務,洪都機械廠成立了專責導彈發展的四〇辦公室。其中的導彈設計所,到1965年共發展到幾百人,負責從導彈的設計到測試全過程,而零件生產則分散到全廠。到1973年,導彈設計所併入該廠的飛機設計所,工廠分別成立了導彈初裝、總裝和機械加工三個車間。1977年,第三機械工業部(航空工業部)又批准成立工廠領導下的導彈總體設計所。

  在洪都機械廠導彈發展初創階段,他們因陋就簡,展開轟轟烈烈的試製。突破了固體火箭發動機助推器、自動駕駛儀、舵機和彈頭罩等8項新技術、新工藝,併成功地協調了全國40多家廠所協作配套。

  湘江機器廠負責發展空對空導彈。該廠先後研製了4種型號的空空導彈。1958年我國從蘇聯引進了K-5M雷達波束制導空空導彈。當時這個廠的廠長叫郭固邦,他作為黨的八大代表,在京開會期間聽說這件事,就積極爭取導彈試製任務,最後他還親自把樣彈押運回株洲。該廠承擔總體試製,國內命名為霹靂1號,1963年試製成功,1964年通過鑑定、定型並投產。葉劍英同志為此題詞:“遠大前程,奮飛萬里,邁向尖端,日進不已”。

  從1962年開始試製霹靂2號,這是一種被動式紅外尋航導彈,與“響尾蛇”導彈類似,馬赫數2.2,最大發射距離8公里。1967年試製成功,共生產5000多枚。

  從1964年開始,湘江機器廠進入了導彈自行研發階段,開始研製霹靂2甲。1966年開始接著研製霹靂3號導彈,1968年出樣彈,經試驗全彈總體性能良好。1977年開始研發霹靂7號並取得成功。霹靂7屬第三代空空彈。這個彈是以近距格鬥為主,紅外尋的,自動捕獲、自動跟蹤,最大發射距離14公里,彈重90公斤。

  為了導彈發展,由航空工業設計院設計後,工廠從1959年8月開始建設導彈生產線。共佔地338畝,建設了37項建築工程,23575平方米廠房,配備了400多臺設備,工程到1965年11月建設完成。之後為適應霹靂2號導彈的生產, 1969年開始進一步擴建,到1973年完工。

  為了搞好霹靂1號導彈的研發生產,一機部任命廠綜合試驗室主任朱傳千擔任型號總設計師。廠最早設立了五〇科,下面成立了總體、發動機等4個組。1959年開始有20多人搞科研,他們組織自制了工裝4305種,零件主要是與飛機零件一起幹,而專業性強、易於暴露外形的約40%的零件則在導彈專業車間幹。

  當時的情況是,生產線邊基建,導彈試製邊啟動。到1959年又成立導彈專業生產車間——50車間,建設了綜合試驗室、總體及氣候、動力環境、無線電、專用測試設備等試驗室和固體火箭發動機地面點火試驗檯,並自制了大批導彈試製專用設備,霹靂1固體火箭發動機就是在自己設計的5噸級簡易試車臺上點火成功的。後來又建成推力為50噸級的固體火箭發動機試車臺等。

  試製任務位於株洲人跡罕至的北山溝。科研人員每天步行幾里地上班,晚上幹到10點多。吃在露天,睡在工房。每天干十幾個小時。這些人都沒有搞過導彈,但很快成為導彈發展的骨幹技術力量。為提高焊接水平,工廠當時還買了30臺收音機,利用元器件進行練兵。1960年3月15日,當我國第一枚空對空導彈試製成功,國防工委賀龍主任、方強副主任和一機部(此時成立了國防工業性質的一機部)趙爾陸部長、張連奎副部長,航空工業局油江副局長趕來,大加讚揚。同時,看到工廠用不到一年時間,又試製成功導彈的火箭發動機,賀龍高興地講:“現在導彈又在調試了,發展這麼快,很不簡單!”“你們在技術上抓了尖端,為航空工業做了貢獻!”

  1963年3月,霹靂1號導彈打靶,共發射12枚導彈,試驗情況良好。當年11月再次發射24枚,完全達到了設計要求。12月份,由空軍副司令曹裡懷、航空研究院院長唐延傑、航空工業局副局長油江等組成的國家航空產品定型委員會進行了鑑定:“試製的霹靂1號空空導彈發射離梁安全,進入波束正常,全部受控,引導準確,主要戰術性能良好,可供戰鬥使用。證明試製是成功的,同意定型並投入小批生產。”

  發展到1966年,湘江機器廠成立“部屬廠管”的空對空導彈設計所——49所,到上世紀80年代中期,設計所發展到160多人。50車間後來又發展擴大到導彈分廠(二分廠)。

  1979年開始,工廠自行研發火箭發動機,經過一年的努力,終於取得地面點火成功,並通過9大項目的例行試驗,證明性能安全可靠。於是工廠分先鋒批、試製批、鑑定批進行投產,到1983年共製造發動機上百發,1986年通過鑑定,轉入批生產。

  霹靂系列導彈的發展,是全國性配套,其中主要是與兵工企業建立了戰鬥部、火藥柱、引火藥盒等協作關係,與電子工廠建立了無線電控制儀和無線電引信的協作關係。在兄弟行業的大力支持下,霹靂導彈發展成一個興旺的家族。同時,隨著霹靂導彈的研發,也培養了一批寶貴的導彈人才。到上世紀70年代,這個廠共向外,包括向航天工業,輸送了近300名導彈方面的技術人才。

  為加強導彈科研,1961年秋,國家決定在航空工業中組建航空兵器設計研究所,這個所後來擴建為現在的中國航空工業空空導彈研究院。

  松陵機械廠負責地空導彈的研發生產。1958年松陵機械廠開始引進“543武器系統”,包括導彈、發射站、地面設備三大部分,仿製蘇聯B-750地空導彈(工廠代號“73號機”)。當時蘇聯派來11名專家到工廠指導,但到了1960年7月,由於中蘇關係惡化,蘇援華專家全部撤走,仿製工作暫時中斷。工廠積壓成品900多萬元,試製進度推遲兩年。到1961年開始重新試製,至1964年我國第一代地對空導彈——紅旗1號試製成功。

  為了搞好地對空導彈的試製,工廠新建了導彈部件與總裝車間和高壓空氣站。隨著地對空導彈的逐步系列化,松陵機械廠形成了比較完備的地對空導彈科研生產體系,建立了相對獨立於飛機系統之外的第二設計、工藝、特設、生產調度、檢驗共五個科室,科技人員達到1436人。1960年即建成3個導彈試製車間,後來又投資700多萬元,擴建成了第82號、83號、85號、86號、87號等5個導彈生產車間,共有4座廠房,重要設備762臺。為了搞出中國第一代地對空導彈,松陵機械廠決定由一名副總工藝師和一名副生產長專門負責導彈的研發生產,並挑選了一批技術人員和工人投入導彈試製,其間攻克了大量新工藝、新材料的關鍵。由於國產材料無法滿足導彈試製需要,大大增加了導彈試製難度,當時我們是用75噸小麥向蘇聯換一噸鎳。為此工廠的新材料攻關異常緊張,最後僅材料就攻克了10多項技術關鍵。紅旗1號導彈共攻克20項重大技術關鍵,改進設計260多項。1963年總裝出12枚戰鬥彈,1964年打靶成功,達到設計要求,當年底通過國家定型鑑定。

  在紅旗1號試製的同時,空軍提出,我們雖打掉了美製高空偵察機,但敵機正在不斷改進,如果再高一點,我們就打不著了。於是開始新的紅旗2號導彈的研製。松陵機械廠第二設計科用不到一年時間,就改型設計出新型導彈,1965年6月研製成功,試射2發,達到設計要求,命名為紅旗2號。這型導彈殺傷區高度提高了2.5公里,最大射程增大了3公里,很快投入了成批生產。

  地對空導彈共有十多家航空工廠配套,部外配套單位以兵器工業為主達到了40多家,他們為我國導彈工業的發展,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貢獻。

  到1966年,這些人員和土地、廠房、設備連同一棟職工宿舍,共22611平方米建築,一起劃給了新成立的七機部。

  111廠負責製造地對空和地對地導彈的火箭發動機。1958年,我國開始發展5種導彈,為此,航空工業在當年4月,劃出一個飛機工廠歸屬五院,作為地對地導彈的主制廠,承擔導彈彈體的總裝。但是全部的導彈火箭發動機,包括地對地導彈、地對空導彈的火箭發動機試製生產,由航空工業承擔。

  為了保證火箭發動機的試製,航空工業局決定將瀋陽111廠改建為導彈火箭發動機制造廠。

  111廠是航空發動機的老廠,早在1951年7月就按航空工業局安排,改建為航空發動機修理廠,是我國航空工業早期著名的六大廠之一,曾為支持抗美援朝戰爭做出過重要貢獻。工廠當時有職工5169人。36000平方米廠房,近600臺設備。1952年曾達到日修理航空發動機5臺份,到當年底共修理飛機發動機上千臺,有力地滿足了抗美援朝戰爭需要。

  1953年開始的第一個五年建設計劃,航空工業開始曾計劃把111廠作為航空發動機廠進行重點建設,但因廠區狹小,發展空間有限,遂更改了計劃。在該廠附近新建了一個航空發動機廠——瀋陽黎明機械廠,而把111廠仍作為重點的航空發動機修理廠,主要是承擔航空發動機的修理。在此期間,這個廠在進行發動機修理的同時,還試製成功了BK-1A型噴氣航空發動機等。為了加快建設發動機廠,國家決定由111廠包建黎明廠,也就是老廠包建新廠,由此出現了歷史上老廠支持新廠的“一長雙跨”的模式,即由當時的111廠廠長莫文祥兼任黎明廠廠長,負責兩廠工作並承擔黎明廠的建設。黎明廠建成後兩廠曾經合併,111廠一度成為黎明廠的火箭發動機分廠(五分廠)。

  111廠邊改建,邊試製,開始同時試製地對空導彈和地對地導彈兩種火箭發動機。111廠負責部分零件製造和總裝,另有寶雞航空儀表廠等一批航空機載設備廠承擔自動駕駛儀、電動-液壓舵機等主要配套任務。

  我國第一代地對空導彈的火箭發動機,是由兩級火箭組成,第一級是固體助推器,第二級是液體燃料發動機。該廠於1960年8月開始試製,到1963年火箭發動機完成了模擬彈和戰鬥彈試製,累計生產6批。1964年開始打靶試驗,情況良好,從而保證了順利配裝導彈,年底紅旗1號導彈定型並投入批生產。

  我國第一代地對地導彈——東風1號,是按照蘇聯P-2導彈仿製的,其火箭發動機,於1959年10月在111廠開始轟轟烈烈的試製。工廠對此非常重視,專門抽調一名副總工程師齊克非領導組織試製。配套的各廠在1958年到1960年的上半年,陸續完成全部的工裝和零件製造,其間突破了大量技術關鍵。1960年7月正當開始總裝試驗的關鍵時刻,蘇聯專家全部撤走,工廠廣大科技人員和工人自力更生,日夜奮戰,終於在9月裝出首批火箭發動機,10月通過了90秒的典型試車,其性能完全符合要求,當月總裝出導彈。11月5日,我國第一枚東風1號地對地導彈發射成功。

  接著,這個廠的東風2號火箭發動機又改進成功。其後,至上世紀60年代中期,該廠又自行研製了新型地對地導彈的大型火箭發動機,並投入了生產。

  在此期間,為發展導彈工業,航空工業還專門拿出一個工廠改建了一個導彈測試設備廠,並組織所屬的南京航空學院和西北工業大學無人機研究所,成功地研製生產了供導彈試驗鑑定用的幾型靶機。

  我國早年導彈事業的發展,對我軍裝備建設做出重要貢獻,有力地保衛了國家安全。利用國產導彈,我軍打掉了一批美蔣飛機與軍艦。特別是美國U-2間諜偵察機當時曾橫行於世界,一共被打掉7架,其中被我軍地空導彈打掉5架,此後美蔣被迫停止了U-2飛機對大陸的間諜偵察飛行。

四、 航空與航天不斷分合調整的關係

  一直到1965年,上述的導彈工業一直是我國航空工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其後,導彈工業出現了從航空中分離,進而又合入航空,其後再分離的過程,經歷了一段不斷分合、持續變動的時期。

  1966年初,國家成立第七機械工業部(航天工業部),這時的航天工業開始作為一個獨立的國防工業部門出現。

  為此,三機部與七機部聯合發文,明確從1966年1月起,航空工業所屬的111廠,飛機廠中的地對空導彈科研生產部分和一個航空儀表廠以及上海的一部分企業劃歸七機部。從瀋陽松陵機械廠劃出的一批科研機構、5個生產車間以及有關科研試驗設施,還組建了一個新的地對空導彈總裝廠。

  1970年,經當時的中央軍委辦事組決定,承擔戰術導彈的全部科研生產單位,包括承擔航天任務的貴州061基地企事業單位、瀋陽的全部企事業單位和上海基地的部分企業,從七機部劃出,重新劃歸三機部管理。

  從1976年開始,這部分企業陸續又劃給新成立的第八機械工業總局,到1980年,最後一批上海基地的企業劃出三機部,這次調整才告結束。

  到1988年,國務院在新一輪機構改革中,又將航空工業部與航天工業部合併,成立航空航天工業部,當時國務院領導強調的說法,一是航空與航天更復雜一些,所以暫不成立全國性行業總公司(此前軍工行業開始陸續改組為總公司);二是國外航空與航天大多是一體的,同時我國航空生產能力強一些,航天科研能力強一些,合併後可以做到優勢互補。

  到1993年,國家決定分別成立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和中國航天工業總公司,至此,兩個行業真正開始各自獨立發展。

  我國的航空工業和航天工業取得巨大成就,為國人所尊重,為世界所矚目,但我們在不斷髮展、有所成就的同時,不應忘卻前人們所做出的奉獻和他們當時取得的為世界所高度讚揚的業績。我們是站在他們的肩膀上躍起的,是走在他們以身鋪路所形成的大道上。但事實上,這一段歷史現在鮮少有人提及,在相關工業部門的歷史描述中也僅是較淡的一筆,這一點是我們應當糾正的。

  (轉載自中國航空報,作者單位為中國航空工業史編修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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