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數萬元債務糾紛 堂兄砍死堂弟

此案被告人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新快報訊 記者何生廷報道 原本是堂兄弟,卻因為4萬元的債務糾紛,堂兄王龍(化名)一氣之下拿菜刀砍向堂弟王剛(化名),導致堂弟大出血死亡。5月5日,新快報記者從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王龍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王龍、王剛曾一起在惠州市惠陽區一家工廠上班,並於2018年6月15日提出辭職,但仍在該廠內居住。由於王剛拖欠王龍數萬元且幾年沒還,兩人不時為此發生爭吵。

2018年6月18日凌晨2時許,兩人再次因此發生爭吵,王龍拿菜刀砍了王剛的脖子和手,隨後王剛倒在地上,王龍仍繼續砍。由於大出血,王剛當場死亡。

2018年11月14日,惠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王龍犯了故意殺人罪。對此,被告人王龍表示他之前有報警,沒想過殺害被害人。此外其辯護人提出,案發後王龍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屬於自首;被害人父母出具了諒解書,對王龍表示諒解。為此,請求對王龍從輕或減輕處罰。

最後,惠州中院作出判決:被告人王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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