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縣法院幹警四上高丘案結事了獲讚譽

鎮平網訊 (通訊員 王淼 王崇) 4月30日,鎮平縣法院執行幹警第四次來到了高丘鎮趙某的家中,趙某妻子再次施展的“拖字訣”失效了,在執行幹警和賓客們的壓力下,趙某妻子代為履行了義務,案結事了。

2014年年底趙某在裴某處拿玉貨兩件,並於2015年6月5日給裴某出具欠條一份。同天晚上,趙某在該欠條上補充了內容。2015年6月20日趙某支付裴某17000元。隨後,趙某即未向裴某交付玉貨,也未支付其餘欠款50600元。鎮平縣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趙某於本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支付裴某50600元。判決生效後,趙某仍不履行義務。

法官劉江輝接手該執行案件後,就走上了四次查找趙某的路程。第一次劉法官來到趙某家,趙某本人沒在家,趙某的妻子接待了執行幹警們,表示“我也不知道趙某現在在哪裡。”法官劉江輝說道:“你作為趙某的妻子,不知道他在那裡嗎?”“確實不知道”趙某的妻子答道。無奈,法官劉江輝向趙某公告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通過網絡查控,也沒有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法官劉江輝改變思路,起早第二次來到了趙某家,趙某還是不見蹤跡,仍然是趙某的妻子接待了幹警們,並向幹警們到起了苦水“確實沒錢,有錢早就還了”。第三次,法官們想著假期,趙某總會回來陪陪家人吧,沒見到趙某,再次見到了“老熟人,趙某的妻子”。法官劉江輝得到線索,趙某家出現重大變故,趙某可能會回到家中。4月30日,法官們第四次來到了趙某家,還是沒有發現趙某,出現在幹警面前的是滿屋的賓客,或許是礙於面子,趙某的妻子代為履行了義務。

事後,裴某連聲向法官劉江輝道謝:“沒有你們不辭辛苦四上高丘,我的案件不可能這麼快執結,我對鎮平縣法院的工作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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