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被拆遷,承租人是否有權享受拆遷補償?

Oo繕變


淵博徵地拆遷律師要講的的是租來的房子,遇到拆遷承租人有沒有補償,這也是近期我們的拆遷律師收到最多的問題諮詢,我們瞭解到目前很多用於經營的店鋪大多是以租賃的形式,對房屋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針對這類問題,今天我們講解一下,租賃的房子拆遷時承租人可以獲得補償嗎?

因為商鋪涉及面積、裝修金額等費用較多,我們這裡主要以商鋪為主,租賃的店鋪拆遷時承租人可以獲得補償嗎?答案是可以的,前提是要滿足規定條件的,我們來看一下都有哪些條件?

擁有合法執照的

想要收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自己所經營的項目都是合理合法受到法律認可的,所以店鋪拆遷時,想要獲取補償的基本就是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還要保證執照上的經營地址和登記地址一致才可以。

比較常見的現象是,註冊地址和登記地址並不一致,這種情況下,拆遷方不會按照企業的補償標準,比如,一些企業實際辦公面積500平,註冊登記寫的是100平,在遇到徵地拆遷,往往都以註冊登記的為準,所以被拆遷人應當瞭解。

正常繳稅納稅的

我想這不需要過多解釋,如果所經營的項目有偷稅漏稅不正常納稅行為的,會造成無法獲得該有的補償。

在正常的承租期限內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在合理合法承租期內的承租人都應該有補償,所以,承租人想要補償,必須要在合同承租日期內。

房屋屬於合法建築的

什麼是合法建築呢?也就是不是違建,房子在建設時有相關部門的批准手續,房屋建成後有相關的房屋證件,如果房東隨便找了個地方蓋的房子,並沒有批准和房屋證件,想要獲取補償是非常困難的。

我們簡單列舉了一些最基本的條件,這些基本的條件必須都要滿足之後,承租人才可以要求拆遷補償,或者說,即使對方不給拆遷不嘗試,承租人有法可依要回補償。

有些朋友肯定有這樣的疑問,如果拆遷方不和我談補償的問題,我該怎麼辦?確實在現實中,承租人並非房屋所有人,所以拆遷方會和房主談論補償安置問題,他們認為拆遷是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的關係,而承租人要補償是承租人和房東之間的協議,跟自己沒有關係。

此時承租人想要爭取拆遷補償是向拆遷方主張,如果直接向房東主張的話,並沒有保證,雖然兩者都沒有百分百的保證,相對來說,前者更優,所以承租人一定要在房主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前維權,在這期間應當積極參與相關談判。

我們來說最後一種情況,一些房主和承租人,因為常年打交道,並且租期很長,在剛開始租賃房屋時,還會有相對比較正規的合同,等到後期,因為已經非常熟悉,即使合同到期後也不再續簽,因為對彼此的瞭解,所以雖然沒有合同,雙方都履行自己的義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規定中,都也說明承租人有權享有拆遷補償。


智者說法


這個咱們分兩種情況考慮,一種是單純的住宅,這種房屋你租賃後只是單純的作為居住使用,這種情況下,通常拆遷您是不得到任何拆遷補償的,但是如果在拆遷期間,你的合同仍然在有效期,那麼你將得到相應的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另一種情況是,租賃的土地,或者是商業房用於經營使用,這種情況,如果遇到拆遷主要看合同當時是如何約定的,一般情況下,營業補償部分(尤其是取得營業執照且註冊地就是租賃地址,企業法人也是承租人)是可以給到租賃者,如果租賃者是租賃的土地,在租賃地上自行進行建築,那麼地上建築物部分,會有適當補償,當然這些所有的前提都是在租賃合同上有明確約定的前提下(如果還沒有籤合同,請一定約定清楚)從法律上講獲得拆遷補償的只能是產權人,你所獲得的拆遷補償即便是合同有所約定,也是間接拆遷的補償拆遷款,拆遷單位通常不會直接補償給承租人的,而且補償給產權人,相當於是承租人從產權人手中依靠租賃合同獲得一部分相應的拆遷補償款。



大濤聊日本


您好,租賃房屋遇到拆遷,一般來說承租人是可以享受部分拆遷補償的。但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租賃房屋進行拆遷的時候,承租人是可以獲得一定經濟補償的,主要的補償是安置費用。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拆補只針對產權人;租房人可根據租賃協議,與產權人協商租金補差事宜。


創太原


企業在租賃房屋經營,拆遷時候是否需要賠償,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經常會接到類似的諮詢。

這裡我們肯定的告知大家,此種情況應該予以賠償,賠償的損失包括以下幾項:停產停業損失,裝修損失,搬遷損失、自建房損失等等。有的人會問,可是為什麼往往拆遷過程中,拆遷辦或者房屋徵收部門都說你不是房主,不是被拆遷人,不找我談,甚至不理我呢?這確實是在現實拆遷過程企業會遇到的麻煩。

承租人爭取拆遷補償有兩種途徑,首先向拆遷部門主張,這樣你能有保證。如果向房主主張保障性不強。所以企業要抓緊時機,在房主未簽訂補償協議前出擊維權。具體主張的方式是個複雜的過程,設計到連環訴訟,組合訴訟。對此企業一定要重視早早準備相關證據,找專業的法律人士進行主張權利。

一、對承租人的房屋拆遷補償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承租人可以獲得拆遷補償安置費。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定理房屋租賃合同。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承租期限已滿,承租人能否獲取徵收拆遷補償?

租賃商鋪經營時,很多承租人都會碰到出租人知道房屋徵收/拆遷的消息後,不與承租人續簽合同,意圖想讓承租人無法獲得補償的情形,此時,因承租人的長期經營,搬走後會導致利益受損,與出租人會產生很大的矛盾,甚至,可能會以“房屋租賃合同屆滿而對簿公堂”,那麼,承租人該如何爭取補償呢?北京英淇拆遷律師為您解答。

法律有何規定呢?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規定中,都說明承租人是有權獲得徵收補償,包含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裝修裝潢損失補償費等等……承租方應保存經營證據、房屋租賃證據等。

在合同有效期屆滿後,特別是承租期限較長的情況,房東和承租人出於一種信任,不再以續簽合同的形式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是以口頭形式或者按期支付租金的行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往往遇到拆遷時,因拆遷利益分配問題會滋生諸多矛盾。若您也存在此種情況,一定要多加防範,避免日後讓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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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


承租人無法得到補償,拆遷只和產權人有關係,至於雙方的租賃合同約定的事項是可以的申訴,明確如何處理就會如何處理。當然如果租客對於這套房子有新的裝修投入,那麼這個可以要求房東給予補償,但是和動遷沒有關係,一切按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協議辦理就可以了。


新房全民經紀人1


沒那資格。房產不是你的。房產證所有人才能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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