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修:法官變“漁夫”現場賣魚促案結

江西永修:法官變“漁夫”現場賣魚促案結


近日,伴隨著3輛法院警車,2輛生鮮貨運車的駛入,江西省永修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場“捕撈活魚變價抵債”的執行行動就此展開。10餘名執行法官踏著泥濘,歷時6餘小時,將該起3年未了結的債務糾紛在濛濛春雨中執結完畢。

2016年,作為擔保人的蔣某在為其朋友袁某償付了銀行的44萬元貸款後,將袁某訴至法院。法院查明事實後,依法支持了蔣某的訴請。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袁某屢次提出與申請執行人蔣某和解,但均未按和解協議履行義務。執行法院在對袁某採取一系列懲戒措施及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後,終因被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執行未果。

2019年3月,執行法官在執行過程中獲悉被執行人袁某近年與人籌資在永修縣三溪橋鎮橫山村承包數百畝魚塘,且將在“五一”前夕清塘賣魚的消息,迅速通知申請人聯繫買家、捕撈隊伍和貨運人員。

執行過程中,在人民陪執員、當地村委幹部的現場監督下,經過數小時的捕撈和計量計價,雙方當事人確認以變賣所得35萬元魚款償付申請執行人,且就剩餘部分欠款達成了執行和解。春雨難阻執行路,該案的執行,在當地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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