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人員受傷了應該如何處理?勞務派遣工傷由誰負責?

康存亮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點,勞務派遣工的工傷責任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因為勞務派遣公司是用人單位,所以需要承擔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用工單位有義務配合勞務派遣公司做好工傷認定工作。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有一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這條規定的意思是勞務公司與用工單位(甲方)可以具體約定甲方對勞務公司承擔工傷責任後的補償問題,至於是否約定、如何約定補償辦法與勞務派遣工無關,不影響享受工傷待遇。

下面我來簡單說說整個工傷的處理流程,勞務派遣工與一般合同工的處理程序相同。

❶ 發生工傷事故後,第一時間將受傷職工送醫治療。

職工受傷後,最重要的工作是立即將人送往醫院治療。在職工診治期間,單位或者勞務派遣公司應該同步整理申請工傷認定的一些資料。比如調查事實經過,尋找證人並書寫證人證言,查看監控資料,詢問事故當事人,等等。這些工作是為了後面申請工傷用的。

申請工傷認定,如果以單位未主體的話,需要在30天以內提出申請。像我之前所在的城市,人社局要求事故發生30天內,不管治療是否結束,先把初步的信息登錄到網上(工傷申請平臺),雖然這時候信息不夠全面,尤其關於傷者的治療情況的信息不夠詳細,但是必須在30天內填報信息。只要在30天內填報了信息,則視為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申請時效。

這裡需要著重提醒一件事,如果說單位對工傷的發生存在異議,不想申報工傷,那受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30天以後,1年以內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舉證。

❷ 職工出院後,準備申請工傷認定工作。

職工治療結束,出院靜養,這個時候關於診治的詳細資料已經具備了。然後開始細化當初的工傷申請信息,然後等待網上審核,審核通過以後,現場提交書面資料,等待人社局作出工傷認定結論。這個時間最長不超過60天。上述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每個地方都是大同小異。

❸ 職工傷情穩定後,準備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工傷認定結論出來以後,假如被認定為工傷,下一步就是勞動能力鑑定,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傷殘鑑定。傷殘鑑定的時間需要結合受傷職工的傷情恢復情況而定,如果傷情還沒穩定,這個時候是不宜做鑑定的,因為後期可能還會出現惡化的情形。

如果傷情已經穩定,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等待人社局通知到指定醫院鑑定即可。如果被鑑定為1-10級傷殘,那麼接下來便是報銷醫藥費、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等。如果沒有鑑定上傷殘等級,那接下來的報銷就不會涉及到一次性傷殘補助費。

主要的工傷待遇

我這裡簡單的說一下工傷待遇,有需要了解詳細內容的,可以留言。

1-4級傷殘職工,直接退出崗位,領取傷殘津貼,等待退休。

5-10級傷殘職工,離職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亡職工親屬獲得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卹金。

這裡需要注意,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本應由工傷保險承擔的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因工傷待遇發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補償標準全國統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補償標準各省有自己的規定。

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或批評指正,如果覺得我的回答有些許道理,請您點個贊,謝謝。


勞動法那些事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首先工傷是要認定的,不是你說你是工傷就是工傷了,需要到你實際工作場所地所在的縣一級人社局的工傷科諮詢流程和手續,然後到他們認可的有鑑定資質的部門去鑑定,有了結果才可以認定工傷。

第二步,拿著結果到你實際工作的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諮詢,問他們是由誰來報工傷,如果他們不管,應該協調勞務派遣單位,看他們到底誰出面處理(所以題主應該問他們而不是來這裡問問我們)。實際工作中,我個人認為,因為是勞務派遣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其中就包括工傷保險,所以應該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辦理工傷手續,但實際用人單位應該配合提供必要的認定及證明事實的證據材料。

現在有兩種情況,一是實際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都不管,互相踢皮球,應該怎麼辦?如果勞務派遣單位,違法,沒有為你辦理社會保險,怎麼辦?這兩個問題回答是肯定的,那就是把兩個單位(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同時列為被告(被申請人)到實際工作場所地或勞務派遣單位的註冊地的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主張工傷賠償,至於誰賠,就由仲裁裁了。

再說一個關於工傷,大家可能不知道的常識,雖然和本題目無關,但很實用,希望幫助到大家。在上下班時,我們知道出現交通事故,一般也算作工傷,如果不幸發生了交通事故,而對方又是全責,對方理應賠償你,這時,你記住要用正確的方法處理,應該立刻報警,由交警立案處理。事後對方即使自己或保險公司已經全額賠付了你工傷損失。你仍然可以回到單位再報一次工傷,由工傷保險基金再賠付你一筆費用。這裡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你必須走正常的報案流程,你要是沒報案和對方私了了,就不再有這個待遇;第二就這種情況不緊侷限於交通事故,凡是確實因工作而非在用人單位內發生的意外傷害,可以認定工傷的,可以在接受對方賠償後,再向社保基金申請工傷認定和賠償。在法律層面定義,這種工傷保險賠償是一種福利性質的賠償。

上述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更祝願大家永遠用不到上面的知識。


海燕精選


從派遣公司購買勞動者服務,單位就是有意甩鍋給派遣公司。而派遣公司又是一個空殼公司,職工出了事是承擔不起的,只好與用人單位交涉,雙方因為賠償問題,踢皮球踢來踢去,搞得勞動者精疲力盡。所以受害者永遠是弱勢的勞動者。我們勞動者應該強烈要求政府部門,取消這個不倫不類的勞務派遣坑人公司。勞動者們,你們說呢?


用戶4164115764724


派遣勞動者在工作中,如是受傷,還真是沒人過問此事,就連用工單位的工會都不會去管,人家會說,你是臨時工,不是單位的人,而派遣公司又沒有這筆資金來源,最後的結果,都是踢皮球,工作中受傷的工作人員只會心裡流淚😢,拿最低保障工資來維持生活。什麼和諧、公正、友善法制,根本得不到維護


公平公正2017


勞務派遣公司是個大毒瘤,真該取消。將來所有問題還是政府買單。


雷霆萬軍3


在工作時受傷就是工傷、你的公司必須負責任!

勞務派遣公司再混也要執行法律!


鞍山二姐133


是在工作時間受傷就是工傷!

給誰幹活受的傷,誰就要對你負責任!

勞務派遣公司也是黨的領導下,也要執行黨章!


鞍山二姐


強烈建議取消勞務派遣制度!


一路同行就是


最好不要受傷,否則址皮把你扯死,在電信局你受傷請假還扣你工資。


金員力


派遣公司負責,用人單位負連帶責任,就是派遣公司沒有交保險或者無力包賠損失,有用人單位代為賠償,如果二單位互相推諉,可以用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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