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工”不易做,出現糾紛難找真“東家”

網絡訂餐、網上叫車、網上找保潔……

網約服務帶來了生活便利

“網約工”行列也在不斷壯大

“网约工”不易做,出现纠纷难找真“东家”

據統計

至2018年上半年

已有7000萬人成為“網約工”

然而“網約工”不易做

工作自由的背後

是勞動者身份被模糊化

以及無勞動合同

無社會保險

無勞動保障的

“三無”尷尬處境

“網約工”勞動糾紛日漸顯現

“网约工”不易做,出现纠纷难找真“东家”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瞭解到,僅2018年天河法院就受理了涉及美團、百度、三鼎等餐飲、家政、租車平臺的“網約工”勞動爭議糾紛案件77件。如何保障“網約工”的合法權益?受訪法官建議,應儘快明確“網約工”勞動關係的認定標準,並提高書面合同簽訂率。

網約工糾紛特點:非典型用工模式認定難

“網約工”依賴互聯網而生,有別於傳統的“公司+員工”工作模式,他們的工作愈加趨向自主獨立,管理愈加趨向數字化、網絡化。天河區法院受訪法官指出,平臺、第三方公司及“網約工”三方在權責關係、權利義務上仍然模糊不清,平臺與第三方公司相互推諉責任。

“網約工”自由靈活的工作模式反倒成了一把雙刃劍,既有工作自主、時間處理靈活所帶來的便利,也有鬆散的人事管理、難以固定的勞動數據所帶來的勞動關係認定難、缺乏勞動保障的風險。

在“網約工”與平臺或第三方公司的博弈中,後者往往佔據絕對優勢地位,他們對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直接涉及“網約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自修自定、一方獨大。“網約工”本就以低就業質量人群為主,為保生計只能選擇同意。而獨特的網絡運作模式也加強了平臺或第三方公司對登記情況、工作記錄的控制掌握。

一旦發生糾紛,“網約工”的電子合同內容、勞動報酬支付記錄、在崗記錄等證據的固定、效力的認定等將難以考證,網約工舉證維權非常困難。

“网约工”不易做,出现纠纷难找真“东家”

法官建議:理清模糊地帶,明確勞動關係標準

受訪法官指出,“網約工”與其他勞動者一樣創造價值、承擔風險,他們的合法權益理應被納入法律得到保障。明確標準勞動關係、非標準勞動關係及勞務關係的認定標準和具體界限已經成為了急需之事。

法官建議,加強監督管理,勞務派遣市場要規範。服務外包經營模式已成為了平臺用工的“標配”,勞務外包及勞務派遣市場絕不能成為法外之地,第三方服務外包公司必須受到有效監管。建立第三方勞務外包、勞務派遣公司的准入標準,加強平臺對第三方公司的合法性及用工審查監管責任。

另外,建議組織研究、制定、推廣統一勞動合同、勞務協議模板,提高網約工書面合同簽訂率;積極開展職業技能、職業規劃等培訓,引導網約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提高網約工就業和保障水平。

【典型案例】

身後公司好幾間,真正東家在哪裡?

劉某雷在廣州為美團外賣平臺提供送餐服務,他經由廣州某華汽車租賃公司招聘,並在其某一站點進行固定範圍外賣派送。2018年4月,劉某雷辭職並申請了勞動仲裁,他要求同時確認與廣州某華汽車租賃公司、上海扎某斯信息科技公司及廣州某邦人力資源公司共三家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且三家公司需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負連帶責任。

對於誰是他真正的“東家”,劉某雷自己也很是糊里糊塗。他穿著由上海扎某斯信息科技公司開發維護的平臺制服為外賣平臺送餐,卻是經廣州某華汽車租賃公司招聘,受其管理和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並由其發放工資,但同時他又由廣州某邦人力資源公司為其購買過一個月的社會保險。

開庭審理後,法院最終判決劉某雷與廣州某華汽車租賃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廣州某華汽車租賃公司需要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經辦法官指出,雖然劉某雷將三家公司都告上了法庭,但其實只有某華汽車租賃公司是他真正的“東家”,因為只有某華汽車租賃公司對劉某雷有著實際的用工安排、人事管理和支付報酬。

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時,單位對個人是否存在人事管理是對認定勞動關係的很重要的因素。

在案件中,上海扎某斯信息科技公司僅是負責對平臺進行管理維護,對劉某雷是否接單、接單數量等工作情況並沒有硬性要求,完全由劉某雷自己做主;而某邦人力資源公司是基於與某華汽車租賃公司的《委託協議》代辦社保業務,為劉某雷買社保只是工作內容之一,且劉某雷的送餐工作與該公司的業務可以說是毫無關聯。

所以,後兩家公司自然就算不上是劉某雷的“東家”。

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鍾曉丹

題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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