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化工“風暴”正式來襲!2020年底前不達標企業將關停與搬遷

“3·21”江蘇鹽城爆炸事故過去一個多月後,江蘇省全面整治化工產業的“風暴”正式來襲。

日前,江蘇省委辦公廳正式下發《江蘇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依法依規推進整治提升”、“壓減沿江地區化工生產企業數量”、“壓減環境敏感區域化工生產企業數量”等嚴厲舉措。

這意味著,今明兩年,江蘇大量的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將面臨整治、搬遷與關停的命運。

江苏化工“风暴”正式来袭!2020年底前不达标企业将关停与搬迁

壓減化工企業數量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在“優化提升化工產業佈局”方面,在此次發佈的《方案》中提出了7項具體舉措,且4次將關鍵核心舉措定為“壓減企業數量”、1次提及“加快企業搬遷改造”。

具體來看,《方案》要求壓減沿江地區、環境敏感區域和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的數量。

其中,在沿江地區壓減化工生產企業數量方面,要求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範圍內且在化工園區外的化工生產企業原則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遷。同時,嚴禁在長江干支流1公里範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

江苏化工“风暴”正式来袭!2020年底前不达标企业将关停与搬迁

“3·21”江蘇鹽城爆炸事故現場圖(來源:網絡)

在環境敏感區域壓減化工生產企業數量方面,《方案》要求太湖一級保護區內、京杭大運河(南水北調東線)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兩側1公里範圍內的企業,以及位於生態保護紅線區域、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內的企業,2020年底前基本關閉或搬遷。

而在化工園區外,壓減化工企業數量也成為重要舉措。

《方案》提出加大園區外企業整治、壓減、轉移、轉型等力度,對一些安全風險高、環保管理水平差河技術水平低的企業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退出。

除此之外,《方案》還要求壓減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的數量,對評估安全和環保風險,不達標的企業需在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退出,鼓勵達標企業進入化工園區發展。

而針對類似不久前“3·21”爆炸事故中的化工企業佈局情況,未來佈局在城鎮人口相對密集地區的化工企業,搬遷改造也將勢在必行。

《方案》提出對安全衛生防護距離不達標的企業,凡是達不到有關安全環境衛生等標準的,2020年底前需依法關閉退出;無法關閉和搬遷的企業,則必須在2020年底前將安全衛生防護距離的居民全部遷出。

提升化工園區准入“門檻”

此次江蘇省正式掀起的化工“風暴”舉措,同時也對化工園區和園區內的企業提出整改提高的要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方案》緊隨其後還重點明確了“全力推動化工園區(集中區)整治提升”的內容。

整體來看,此次出臺的《方案》舉措一方面提高了化工園區的定位標準,另一方面也對化工園區的發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方案》首先便提出“壓減化工園區(集中區)數量”的舉措。值得關注的是,其中未來對規模小、產業關聯度低、基礎設施不完善、安全環境問題提出和周邊敏感目標分佈密集的將取消化工園區的定位。在此基礎上,化工園區內還將大幅壓減現有的企業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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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化工園區的高水平發展,《方案》對化工園區的發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確提出園區的產業定位並重點發展1-2條主導產業鏈。

以此為發展目標,未來江蘇化工園區將執行嚴格的行業准入門檻,並相應地提出一系列平臺進駐標準。此次《方案》中就提及了未來江蘇化工園區將“控制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率”等限制性措施。

除此之外,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還注意到,此次江蘇發佈的化工整治《方案》中,也明確提高了未來化工產業的准入標準,提出“新建化工項目原則上投資額不低於10億元”的標準(列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的項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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