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誰發明的,具體是什麼時候?

明明之昭昭


人類的婚姻其實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可以說是一種“自然現象”。

出於原始的生理需要和繁衍後代的需求。人類在長期的衍化過程中,發現同一族群繁衍的後代會導致族群退化的現象,所以便有了一個部落和另外一個或者是好幾個部落“互換人口”的做法,這大概是最原始的“婚姻”了吧。

第二階段才可以稱得上是一種“社會現象”。

隨著人類社會文明的不斷髮展,男女關係逐步有了規範,於是形成了種種婚姻制度和風俗。所以結婚可以說是人類社會步入文明的一種體現。

真正的“結婚”應該是最近一萬年左右的事情了,甚至可能遠沒有一萬年。它包含了“經濟”、“子女”和“感情”的因素。

早期的結婚起源於對財產的保護。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髮展,出現了剩餘的物品,即私有財產。保護私有財產成了必須,於是婚姻出現了,女人也成為了男人的私有財產。

但一開始這種約束力還不強,直到人類徹底步入文明時代,女人才完全淪陷,發展成了一夫一妻制或者一夫多妻制。

在中國大概就是傳說中的黃帝時期確立了結婚這一制度吧,在西方傳說中則是上帝發明的,從他創造了亞當和夏娃就開始了。

“婚姻”在古代又稱作“昏姻”,主要起源還是“男以昏時迎女”的說法,就是說古代結婚一般是在黃昏時分。至於其他的諸如是把女人打昏了後幹好事,在我看來多是一種調侃的說法。


歷史小跟班


在人類還是猴子的時候,誰是“頭領”誰就有優先交配權。

等到人類進入氏族社會後,開始實行群婚制。此時,看上哪個(男人或者女人),上去直接一棍子敲暈了。然後,扛進山洞進行“周公之禮”就行了。此時,有搶男的,也有搶女的。

在氏族社會,也分兩個階段。在前期母系社會,實行走婚,孩子只知道自己母親,不知道父親。女性會生孩子,而孩子就是勞動力,勞動力是族群活下去的重要財富。所以,此時女性主導交配權,可以跟任何男人交配。

等到父系社會,開始出現財產私有制,男性掌握財產,女人也是男人的財產。此時,開始以男性為主體建立家庭。不過,此時婚姻生活依然很混亂。

一直到人類進入農業社會,為了保證血緣的純淨,男性開始主導婚姻,組建家庭。女性只是男人的財富,可以隨意搶掠。

在這種背景下,黃帝覺得“搶婚”和“群婚”不利於團結和生產,容易鬧矛盾。於是,黃帝定了一個規矩,讓一男一女配成夫妻。兩人要舉行儀式,上拜天地,下拜父母,夫妻相拜。然後,族人吃酒慶賀,為其證婚。

等儀式完成以後,就把兩人送進一個山洞。兩人需要在裡面住上幾十天,直到學會怎麼“一起生活”為止。這就是入洞房。此後,女性要把頭髮挽個結,讓人們知道她結婚了。以後,所有人都要正是婚配,不得搶已婚的男女。

這就是結婚的由來!

另外,至於為什麼用“婚”這個字,有兩種說法。

一是,當時流行把人打昏搶人,“昏”加一個“女”就是“婚”。

二是,古代最初結婚是在黃昏天快黑的時候,這個“昏”後來演變為“婚”。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結婚(一夫一妻制)大約出現在父系氏族時期,是社會進步和文明的標誌。

不過在此之前,人類的婚姻模式非常混亂。

人類最早的時候和動物一樣,在這方面是沒有什麼規矩的。大家不分長幼,隨時隨地都可以結合,而且伴侶並不固定。大家的目標都是為了更多的生孩子。

隨著人口數量的增多,人們逐漸意識到生活在一個區域內的不同年齡輩分的男女是不能結合的,比如母子、父女之間。於是人類婚姻模式進入了第一個階段:血緣婚。

通俗來講,就是當時的人類只能和自己同輩份、同年齡的異性發生關係。雖然伴侶並不固定,但有效杜絕了不同輩份男女的結合生育,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

隨著部落人口的增加,不同部落之間的交流逐漸頻繁。人們又開始意識到血緣婚也是不行的,人們必須和不同部落的人結合,這便是“族外群婚”。族外群婚有效禁止了兄妹、姐弟之間的結合,避免了近親結婚的不利影響。

但族外群婚在進入第二代第三代人後,也會出現近親結合的現象。另外,隨著人們“羞恥感”的逐漸提升,人們意識到在一個時間段找一個固定的伴侶是比較合適的,於是人類進入了“對偶婚”階段。

不過對偶婚並不固定,所以還是無法完全避免近親結婚。

以上這些婚姻模式,由於伴侶並不固定,所以人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再加上當時女性主要負責採集食物(以野果為主),獲取食物的來源的穩定性遠遠高於以狩獵為主的男性,所以女性的社會地位要高於男性。

不過到了原始社會末期,隨著原始農業的普及和生產力的提高,狩獵、農業、畜牧業成為食物的主要來源,男性的社會地位很快超過了女性。為了確保自己的財產能夠傳給自己的後代,於是一夫一妻制,也就是結婚這個概念出現了。

那為何要用“婚”這個字呢?

一種說法是,搶婚、婚鬧現象在當時非常普遍,男子如果看對一個女子,用木棒把她打昏就可以“入洞房”了。

另一種說法是,結婚多在黃昏時候進行。


石頭說歷史


單純說說開始的事情。

首先我想題主所說結婚指的是個體婚,而非更古早的族外群婚、雜交亂婚、對偶婚一類。


對於個體婚而言,氏族公社時代進入父系階段後,生產力的發展使得個體勞動成為可能,於是人群組織開始鬆散,生產方式以農業為主,開始定居,穩定的居所為穩定固定的婚姻關係創造了可能,自然選擇規律也在生物遺傳角度使得婚姻具有通婚範圍不斷縮小的傾向。這一切使得財產的私有化在此過程中得到發展。主觀上獨佔私有財產的傾向促使對偶婚的進一步純潔化,個體婚便自然發生了。

婚姻制度是人類活動發展中的一個必然產物,是統治者穩定社會的一種重要手段。



婚姻是能夠維持人類關係最為持久和穩定的一種社會關係,其中規定的主要內容就是夫妻關係。而家庭婚姻法就是調整這種社會關係的基本法律制度,分析社會發展的歷程,家庭婚姻法在整個社會發展歷程中始終扮演中重要的角色,影響著整個社會的文明

婚姻是人類文明最好的延續方式。在人類歷史發展的長河裡,人類為了利益和生存,制定了規則、確定了責任、建立了家庭制度、明確了婚姻形式,將責任、尊重、忠誠、友好、善良等積極的品質一代一代傳承下來,並潛移默化的成為了人類社會正面的代名詞。於是,有了現在的我們。



良好的愛情是建立在平等、信任、尊重、責任等基礎上的,也是因為這些愛情才會美好,才會讓人渴望。那麼只要戀愛而不要婚姻,到最後會發展成什麼呢?可能什麼也不是,因為它沒有辦法延續,戀愛亦會隨之減少甚至消失。

這是婚姻與戀愛的關係。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是我們日常生活的延續。回想一下,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必然會遇到開心的、不開心的事情,人生的酸甜苦辣每一樣我們都要嘗試。而婚姻的這個過程一定是包含了這些的,讓一個人的酸甜苦辣變成兩個人、三個人到一家人的酸甜苦辣,道理是一樣的。如果你曾有一人過一輩子的經歷,你肯定不會說婚姻的不好。並且有婚姻就等於沒有戀愛了嗎?婚姻是戀愛的進化版,因為有雞毛蒜皮的小事,所以更會促進彼此的感情;因為有不定時的爭執,所以才會讓彼此相處的更和睦。如果與現實所違,那麼你應該去思考,是不是有什麼地方我們做的還不夠好,是不是有些事情我們還沒有想明白,是不是好多問題我們還沒有有效的溝通,等這些問題搞明白了,你就會發現,



其實婚姻才是最美好的。


史說清史


社會發展的結果,在人類還是猴子的時期,母猴可以和任何公猴發生關係,但母猴生了孩子之後還是需要公猴的照顧,時間久了,有些公猴就覺得我都不知道小猴是不是我的,我憑什麼照顧你,所以發展到公猴在整個部落宣佈這個母猴是我的,以後其他公猴都不能碰他,他以後生的小猴都是他的,最後演變成了結婚。


大蔚王


好像是伏羲,還推翻了母系社會,為什麼非要結婚,不結婚就是異類


重慶老崽崽兒


說是我們祖先軒轅黃帝流傳下來的。

具體時間不詳

黃帝戰敗蚩尤,平息了戰爭,建立起部落聯盟,制止了群婚,結束了野蠻裡代,人類文明時代最初就從此開始了。


嘉看新


婚姻並不是誰個人的發明,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生產力水平提高,社會大分工開始後,少數人可以獨立生存,可以不依賴群體力量,離群獨立,才結束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群居生活,婚姻,家庭才出現,農業,手工業,畜牧業三大分工促進婚姻家庭產生髮展,氏族走向瓦解,人類走向文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