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押送流放罪犯,需要跋山涉水,為何官差衙役們搶著來做?

liu_uil


大家好,我是歷史漫談君。今天和大家聊一聊衙役押送囚犯問題。



我國古代有一項特別的刑罰,這項刑罰雖然不會剝奪罪犯的性命,卻是相當於現在的無期徒刑。它就是發配,就是將罪犯押送到邊遠地區服勞役,終生不得返回故鄉。

我們想一想,走上好幾千里路,在路上活不活得下來還另說呢,更何況還不是去旅遊,到了地方,還要幹極其沉重的勞役。由此看來發配也真不是什麼好差事啊。

發配的地點通常都是邊遠地區,或者說哪裡窮哪裡危險,就把人往哪裡扔,可謂絕地求生。宋朝時期的熱門流放地有滄州,海南等等,明朝多為雲貴地區,清朝則是東北寧古塔。

古代本身就缺乏交通工具,犯人更沒有乘坐交通工具的權利,只能靠11路公交車,而且是風餐露宿,過的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生活,晚上很多時候,找不到旅店住宿,就只能睡在野地裡。還會經過很多未經開發的地區,有可能也會遇到自然災害或者猛獸等等,途中的艱辛是不言而喻的。

犯人不僅自己受罪,還要連累衙役跟著受罪。押送犯人時,衙役雖然無需帶枷,但是他們走的路,其實和犯人一樣多。總不能讓犯人在路上走,衙役騎著馬在前面吧。

從上面的記述來看,這的確是一個苦差事。但實際上卻恰恰相反,押送犯人其實是一個肥差,很多衙役都會爭著去做。這是怎麼回事呢?


古代衙役的工作其實非常辛苦,什麼髒活累活都得他們幹,而且工資極其微薄,每個天只能賺幾文錢,一年也就賺幾兩銀子。辛辛苦苦幹一年,有可能還入不敷出。

有錢能使鬼推磨。 對於衙役們來說押送犯人就是一筆暴利。

一是雖然衙役普遍薪水偏低,但是他們會有提成,提成最多的就是押解流放罪犯; 是押解流放罪犯也分兩種,一種是短途,一種是長途,但不管是哪一種,錢都是遠多於其他補助的。

二是為了使犯人路上過的舒一點,犯人的親戚朋友也會額外給予押解的衙役一部分錢財。如果犯人家裡比較有錢,那就更舒服了。一些有錢的人家為了讓犯人少受罪,甚至會打點好一路的行程。出行有馬車,到了城鎮,住客棧,喝好酒,吃好菜,相當於一趟免費旅遊。

從另一個方面,其實押送犯人雖然苦,但也不是每個犯人都能被押送到目的地。比如他的仇家呢,就會在路上埋伏,趁機把犯人幹掉,或者甚至買通衙役把犯人幹掉,就像水滸傳裡很多英雄好漢遭遇的那樣。再比如,有的犯人身體不是很好,或者嬌生慣養沒吃過苦,那長途跋涉,就有可能吃不消,有可能在半路上就game over了,那衙役們的任務就自動結束了。所以,押送犯人看著時間長,其實很有彈性。



還有很多押送,都不是由一兩名衙役完成的,而是一兩名衙役押送一段路程,到了事先定好的交接地點,交給之後負責的衙役,他們就可以回去覆命了。這樣就把本來漫長的押送路程,給分割成一段一段的,就容易接受了。


總而言之,押送犯人一方面賺的錢多,另一方面比在衙門裡辦事相對自由。只需忍受一些奔波之苦,相比而言,還是利大於弊,所以衙役們通常很喜歡押送犯人的差事。


歷史漫談君


衙役倒了血黴,才會選擇押送流放的罪犯。

我們不妨從《水滸傳》裡找線索,水滸傳有四組押送犯人的衙役,我們分別說一下:

1. 押送林沖的董超薛霸。

我們知道,林沖是比較有地位的,八十萬禁軍教頭,和泥腿子肯定不一樣。結果董超、薛霸一路上,除了收了陸謙給的謀財害命的銀子外,一點好處都沒有。林沖也捨不得掏腰包行賄衙役,所以原本董超薛霸就帶著脾氣,於是一路往死裡折磨林沖……

2. 押送武松的衙役。

說真的,和武松在一起的衙役生活還是不錯的。畢竟之前大家是同事,而且都挺佩服武松神勇無比的。所以這倆衙役知道武松連老虎都能打死,也不會過分為難武松。

同時,武松一路上也不差錢,所以請客吃飯喝酒,衙役過的還不錯。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武松沒事幹喜歡恐嚇這倆衙役,動不動下的倆衙役跪下磕頭。

3. 押送宋江的衙役。

這倆衙役押送宋江去江州,結果路上遇到了花榮、劉唐……等等一堆好漢,大家看到宋江帶著枷,第一反應不是給宋江解開,而是打算一刀劈了這倆衙役……

要不是宋江不願意落草,這倆公人一路上得死一萬次。

4. 押送盧俊義的董超薛霸。

沒錯,這倆人一輩子就害過倆人,第一次害林沖被魯智深救了,第二次被燕青弄死了。

那麼問題來了,作為押解的衙役,押送好人沒油水、押送壞人路上隨時有送命的可能。

誰沒事幹了,喜歡搶這個差事呢?


酒騎風


我們中國古代刑法中,有一項刑法就是流放,說起來這也是我們現代人除了殺頭之外最常見的一種刑法,畢竟在水滸傳中,很多人都是在流放時候被夥伴救下來的。古代的流放就是將犯人押送到偏遠地區,對其罪行來懲治一番。可是在流放的路上,犯人們是帶著枷鎖走的很累,這是這對押送的官差來說不也是一種刑法麼?犯人不能坐馬車,官差一樣不能,那為何在古代還有那麼多人想要主動承擔押送的任務呢?

要說起流放這個刑罰,在春秋時期就有了,只不過那時候可能就是什麼突發奇想,並不常見,真正頻繁起來是在漢朝以後,南北朝時期這個流放的嚴重程度僅次於死刑,但是這項刑罰其實到了隋唐時期才真正成為一種刑罰,而他也被更名為“徒流刑”,但是其重刑的性質並沒有改變。

流放地點大多是偏遠的崎嶇,像是嶺南、海南的,古代被視為蠻荒之地,所以也成為了流放的好去處,因為是一種刑罰,而不是公費旅遊,所以犯人是不能借助交通工具的,全程都是帶著刑具一路走下來的。而衙役也是這樣,雖然沒有刑具鎖著,但那時他們也不容易,押送的時間是規定的,大部分朝代要求一天走50裡地。

他們走的大部分地方都是偏遠山區,身上戴著刑具這麼走,真不一定每天走到哪,所以大部分時間並沒有水滸傳中說的那樣能住店,其實很多情況都是露宿野外的,而野外的夜晚保不齊有什麼野獸,有時候甚至還有同夥過來劫人,到時候人丟了這些衙役腦袋都要丟,所以我們要是在那個年代,想來對於這樣的差事都是繞著走,可事實上,古代的那些衙役們都是搶著來的。

首先我們要知道,古代押送其實也有兩種的,一種就是一押到底,從一個地方出來按時送到另一個地方的官府上,到時候任務完成報銷,簽字,拿錢。而另一種就是地接押送,每個地方的衙役只押送一段距離,經過一片區域會有當地的衙役出來接應,然後雙方交接,走完該走的路程後,交給下一個地方,他們的任務就完成了,相比於第一種,其實古代很多情況都是第二種的。

要去押送的衙役其實工資都是非常高的那種,而且在押送前,犯人的家人一般都會給點東西打點一下,讓他們在路上對犯人稍微寬容些。而古代也並不像我們看到的那樣到處都是劫人的,流放幾年就回來了,但是劫人可是死刑,一旦被抓住,命都要沒了。所以押送人員氣候是並不危險,就是累了一點,不過這也就是他們拿工資高的原因了。




大唐天策府


有錢能使鬼推磨。原因有以下三點。

一是基層衙役普遍薪水偏低,如果要養家餬口的話,就需要額外掙補助,而在這類補助裡,錢最多的就是押解流放罪犯;

二是押解流放罪犯也分兩種,一種是短途,一種是長途,但不管是哪一種,錢都是遠多於其他補助的;

三是為了使犯人路上過的舒坦甚至獲得優待,犯人的親戚朋友也會額外給予押解的衙役一部分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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