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註銷、撤銷、吊銷有什麼區別?

您的駕駛證已被註銷,撤銷,吊銷!

相信這是所以駕駛員最不願聽到的,那麼這三個銷到底有什麼區別呢?小編今天來給大家一一解答:

註銷

註銷為非處罰性結果,是駕駛員因身體機能不適合駕駛機動車

或其他原因使其駕駛證作廢的一種方式。

主要包括:

1、 死亡的;

2、 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3、 提出註銷申請的;

4、 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註銷的;

5、 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6、 超過規定時間一年以上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7、 年齡在60週歲或者70週歲以上持有不適合準駕車型駕駛證的;

8、 駕駛證被吊銷或被撤銷的;

以上8種情形都會有車管所註銷其駕駛證。

劃重點:

如你的駕駛證因為未換證註銷未超過二年的,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如你的駕駛證因為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被註銷,且駕駛證在有效期內或者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後,可以恢復駕駛證資格;

吊銷

駕駛證被吊銷是一種處罰性結果,一般有三種情況:

1、 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構成犯罪的;

2、 駕駛人造成交通事故和逃逸的;

3、 駕駛人因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而被扣留駕駛證,超過十五日未去接受處理,且無正當理由逾期的;

劃重點:

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後,必須滿兩年後方可重新申領;

因醉酒後駕駛證機動車被吊銷,非營運車輛5年後可申領駕駛證,營運車輛10年後方可申領駕駛證;

駕駛人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且構成犯罪的,終身禁駕;

撤銷

撤銷是一種行政強制手段,是針對弄虛作假的行為,比如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撤銷機動車駕駛證許可,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領駕駛證;

所以駕駛證註銷、吊銷、撤銷是三個不同的概念,大家可不要在傻傻分不清楚了!小編提示:珍惜你手中的駕駛證,不要等到被處理後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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