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買短乘長”,新華社的三問很有道理!

五一假期,因部分旅客“買短乘長”,導致兩趟列車超員,正常購票乘客無法上車,引發網絡熱議。中國鐵路總公司近日表示,如果旅客沒有按規定補票強行越站乘車,到站後鐵路部門將加收已乘區間應補票價50%的票款。

“買短乘長”現象非自今始,但此時受到廣泛關注,主要是因為小長假期間人們出行需求集中爆發,鐵路運力緊張驟然加劇,使得這一行為影響列車運營秩序和安全、損害正常持票乘客出行權益的負面效應凸顯。

目前針對“買短乘長”的是與非、鐵路部門應對的功與過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筆者認為,關注“買短乘長”,著眼解決問題,須究本析源,正視並回答好以下“三問”。

第一問:“買短乘長”是道德困境還是供需矛盾?

從量上分析,通過“買短乘長”而惡意逃票者應該不佔主流,大部分還是因為到達目的地的票源緊張所致。對此,僅僅從缺乏誠信意識、規則意識而對“買短乘長”者進行道德指責,甚至主張鐵路部門應對其一概拒絕,如此雖來得容易,但是無視這一部分人的出行需求,設身處地思考,並不人性化。

第二問:“加收票款”是否於事有補?

從經濟學角度來說,通過增加一種經濟行為的成本從而抑制這種經濟行為的產生,是可行的,也是符合市場理性的。但是就“買短乘長”來說,僅僅冀望以“加收票款”來減少“買短乘長”現象,筆者認為很可能會效果不彰。這是因為對於大多數出行需求強烈的乘客來說,所加收的50%票款並不能使其“知貴而退”,反而使其有了更明確的預期和行為正當感。而且,鐵路部門對“買短乘長”者除要求補票外另外再加收票款,雖合理合法,無可厚非,但是對因超員而不能上車的正常持票者卻除全額退票外再無任何補償,是規避了自身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顯然有失公平。

第三問:解決“買短乘長”有無治本之策?

筆者認為,如果不觸及根本,宣傳教育或抬高成本恐怕都只能是揚湯止沸。解決這一問題,還需從“供給側”發力:一是鐵路部門應在熱門時段針對熱門線路及時增加臨時車次,加強資源調配,加大運力投入,最大程度緩解供需矛盾。二是加強對運輸能力的監測研判,在運力嚴重緊張時,不應再接受上車越站補票,讓乘客嚴格按購票票面載明的到站下車,以最大化減少“買短乘長”對正常持票者的“擠出效應”,維護市場正義。

如何加強運營管理,最大程度滿足人們的出行需求,考驗的是鐵路部門的能力和智慧;如何在自利與規則間做出選擇,拷問的是大眾的公共文明素養;而如何在公共產品分配及社會治理中兼顧人性化與法治化,則是“買短乘長”現象拋給社會的一個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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