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在一老小區做了兩年,虧損兩年,合同到期,準備撤離,業主想留下物業,怎麼辦?

元成蹊


行業,良心企業!虧損兩年還繼續著!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一個說法:老實人受歡迎,但為了讓人喜歡而去老實,就是太虛偽;一貫的真老實叫愚蠢!

1、真心的為業主付出,導致虧損,可以考慮在接受範圍之內提高物業費。

2、幹物業不能死盯著物業費,應該趕行就市,多種合理經營,拓展營運渠道,做好附加值。

3、出現虧損,要找出虧損原因,是自己做事無方,還是思想陳舊,改變處理問題的方法,或許能獲得小的投入大的回報。

4、收費率是個硬傷,很多人理所當然的接受服務,缺不提交物業費之事,久而久之,受傷害的是有良心的人!

5、連續兩年一直虧損,還沒走,還要考慮這個物業負責人,到底有沒有貪汙嫌疑,中飽私囊,肥了自己餓死企業。

事出有因,有點蹊蹺!


俺說物業


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手握絕對的主動權,賺的少有可能,真正虧損的幾乎沒有。這也是很多業主疑慮的,賠錢為什麼不撤,世上哪有那麼多雷鋒?

但是從題主所述來看,個人認為表述比較真實,但筆者不會因此把題主當做雷鋒。

相信題主進入該小區時,一定不是奔著賠錢去的。

問題在於,題主沒有充分了解小區業主的情況,進入小區後,物業費收繳率不高,與當初的測算相去甚遠,導致虧損。

題主估計也想了很多辦法,比如降低頻次,減少人員,但已經到達最低極限,降無可降。

業主之所以想留物業,與多年服務與業主相熟有關,與物業費更有關係。業主都是明白人,他們知道物業撤離後小區會是什麼樣的結果,未必是題主做的多麼優秀,職業道德上多麼楷模,不信你上調三倍物業費試試?

事已至此,所有人都要面對現實。

題主可對物業費再做一次測算,與業主協商管理服務方案,由全體業主表決通過後執行。

可與周邊大點的物業公司聯繫,比如客服前臺、工程維修等,用他們的人員兼職,給予適當的費用,既節約費用,又保證服務質量。如此老破小的項目,就別養那麼多人了。

如果業主不同意,該撤就撤吧,賠錢的生意不長久。不尊重經濟規律,害人降低意識,害己賠錢。

如果業主需要選聘物業的話,依然建議選擇周邊的物業,可有效降低成本。

筆者指導過的幾個老舊小區,都是這種辦法解決的,物業費略有上調,服務質量得到了保證。


姜姜聊物業


這是一個信譽度較高的良心企業,即使虧損了兩年,仍然堅持契約精神的企業。這種物業企業即使撤離了業主仍然會掛念他的好。物業管理是一個完全市場競爭的行業,它的關係到千家萬戶,物業管理企業的信譽度和美譽度是靠所服務小區業主們的口口相傳。這種企業即使撤離了原來小區,一定會得到更多的物業管理小區的青睞,會有更多的業主將自已所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交給他們做。

物業服務企業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企業要生存就必須有一定的利潤。如果企業連續兩年虧損那麼說明該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所付出的服務與業主交納的物業管理費是不對等的。既然業主希望物業企業能夠留下來繼續服務小區,說明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的工作是得到全體業主的認可的。遇到這種情況,業主委員會就應該起主導作用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將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的收支情況向全體業主公示,讓業主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的物業管理費用到了哪些地方,是什麼原因造成了物業企業的虧損。如果確實是物業管理費偏低,可以實事求是地制定一個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的方案並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由全體業主去決定,是否用提高物業管理費的方法來挽留原物業管理企業。

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的矛盾普遍存在,難得物業管理企業受到業主的愛戴,並希望其留下來繼續服務。雙方應該珍惜彼此來之不易的信任實事求是的,公開坦誠的制定出小區物業服務的方案和收費標準。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小區內物業管理費的調整必須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經專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1/2,且人數佔總人數1/2的業主同意就可以實施。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喜歡的關注、點贊、轉發,在我的個人主頁上能夠看到更多有關物業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題目中光說虧損,並沒有說那方面虧,為什麼虧損,回答只能猜想著分析一下:

一是不計成夲的超標服務,收支不平衡所致;

二是員工工資福利過高也會虧損;

三是管理不善,資金流失,賠償過多也會虧損;

四是物業費收不上來也會虧損。

但又說業主挽留不讓走也不好答,猜想以下原因不讓走:

一是確實管理服務好肯定挽留;

二是雖公司虧損,但員工與業主關係好也不讓走;

三是不好意思說,服務不好,物業費收不上來,沒交費的業主也歡迎物業公司畄下。

具體物業公司畄不留可好說,不想虧損你就走,要麼繼續做啊?說不定那一天終於感動了業主,絕對把欠費交了。

我猜析了了,該樓主說說是啥原因,大家也猜析一下?

供參考。





美侯王666


蘇北一四線城市,以前開發商留下的物業公司每年收費率在百分之四十左右,虧損補貼大概100萬元/年,前年底業委會及當地一公司想介入做,經過協商後原物業公司退出。經過二年時間,新的物業公司物業費仍然是收費率在百分之四十左右,虧的受不了啦。現在有很多熱心業主在與原物業聯繫的要求回去繼續提供服務……。


歲月39314201


業主自治啊,多好的機會。


狐狸糊塗


且按物業公司所說賠錢要撒出,我想有兩種可能:一個是真的賠錢,沒有好的物業經理帶著幹而想退出,另一個是向業主喊一下,擺出要撒出小區的資態,無非就是想增加物業費,其實小區頻繁更換物業公司對小區業主來說不是什麼好事,小區不穩定影響業主們的正常生活,同時房價也下跌了。這時候業主們就要團結起來,選出正真代表業主利益的業委會來選聘物業公司,通過業主大會來決定選聘新的物業公司的相關的內容:如業主繳納物業費多少、物業提供什麼樣的服務等等,再簽定物業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監督物業公司物業服務行為,小區物業管理跟上了,物業費收費率也就上來了,行成小區管理良性循環,才能達到健康可持續發展。


大哥24759676


還有些業主更壞,自己不交就算了,還煽動別的業主不交!自視高人一等,狗眼看人低還把物業當狗使喚。莫噴,我也是業主,我這裡說的是欠費的業主,莫問為什麼,他有一萬種理由不交物業費!


親親寶貝285987033


物業虧損??? 說這話有人信嗎


OA小寶AO


物業會虧損嗎?政府一年補助10來萬會虧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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