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東,租房出去家電壞了。應該誰負責出維修費用?

劉家的小朋友丶


家電連帶房屋出租出去了,在簽訂了租房合同相關協定的前提下,是應該由承租一方承擔家電維修費的。

現在辦事不再侷限於口頭的約定,而應該以書面文字的方式,在有中間人的情況下,雙方簽訂租房合約,必要時還得去公證部門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以防事情出現變故而不好收場。

租房協議(合同)須先寫明出租、承租雙方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接下來是雙方達成一致的內容:租期、租金、付款方式;房屋設施,如家電、線路等保護與維修辦法;房屋轉租或歸還注意事項;其他達成的約定,比方租房押金;最後,雙方簽名(指印)及電話號碼等。並複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在租房合同裡最會出問題,或最難處理的就是線路、家電的保護與維修。簽訂合同前,每條線路、每個家電都檢查一遍,以正常使用為好。若承租房不以為然,寧可封了家產,也不能留下口舌。合同簽訂後,房屋設施再出現人為故障,都是承租一方負責維修,與甲方無關。

但願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為生活而提神


租房住了一個月了,加上我,三個女生合租,前段時間我自己在出租屋裡,要去上廁所,發現廁所門自己反鎖了,怎麼也打不開,還以為裡面有人,就等一會,過了一會再去看還是鎖著,就敲了敲門,沒反應,當時急著出去,就沒再管,到了第二天他們回來了,把門撞開的,當然這些是他們告訴我的,然後說門爛了要修,看看花多少錢,我們平攤,我說好的,上個星期師傅來修了,當時我也在,師傅說150,上門費100,師傅走了以後,我主動跟另一個女生說我該給你多錢,她說這事等我回來再說,我說好,她回來後一直就沒在提這事,到了第二天,我吃早飯的時候,那女的忽然給我發微信,說花了150,上門費100,你給我轉150,我說為什麼我給你轉150,而不是平攤?她說因為是你把門弄成這樣的,我說我好像什麼都沒幹,門也不是我撞爛的, 她說之前就你自己在出租屋裡,門壞了以後,你也沒跟我們說,也沒想辦法,而是我們回來以後,累了一天,急著上廁所才弄的,是我們給你收拾了爛攤子,沒讓你全出就算不錯了。

這算什麼事?是我的錯嗎?然後問了好幾個人,都說你最多出一百,這分明兩人就是一夥的,心寒,一月份房租到期,準備另找房子了


RT涼顏


作為一個租房10年的房奴來回答這個問題,今年買房了,終於結束了租房生涯?開啟了新的房奴生涯(租房也是房奴)

房屋裡的東西

小事租客負責

一個燈泡,一個馬桶蓋,下水道什麼的。

大事房東負責(前提不是人為)

電視機,空調,洗衣機,冰箱,有些電器質量本身就有問題,為什麼要租客負責呢?

這麼多年遇到過一些好房東,也遇到過刁難的房東。個人建議租託管給大中介公司的房子(租過我愛我家的,體驗不錯),其次租專業二房東(之前一個二房東手頭有三百多套房子,座標上海),他們後面都有一個團隊,有問題他們都能儘快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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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就是因為這個問題才把房子賣了,現在的人不是自己掏錢買的東西,使用起來就不會愛惜,就像亂開車的出租車一樣,磕了碰了壞了自己不心疼,我那時遇到的租客也這樣,一會空調壞了修不好,一會冰箱壞了修不好,一會馬桶壞了,一會熱水器壞了等等,他的目的就是讓我給他換新的,但對我來講這算什麼呢?我出租的是房子,傢俱家電只是附屬,壞了全給你換新的,我自己卻不享受一天的使用,房租也不會因此增加一分錢,賣家電的廠家也不能保證終身不壞,而我卻要承擔這項責任,更換東西的費用佔了大半年的租金,而我還要心驚膽戰的希望新換的東西別再壞了,房租看著每月幾千的收益,收租要催壞東西要修,扣除物業管理費實際投資回報率不到4%,還不如餘額寶,勞心又勞力!


OS兩芭楷


站在房東的位置肯定是覺的應該租戶承擔,但站在租戶的位置認為應該房東承擔。其實這種事情都要看雙方了。

租房裡的硬件設施還是房東要承擔的多些,租過房子的都知道,傢俱家電都會折舊的,難免會多少有些毛病,租戶才住幾個月就要承擔你傢俱家電的維修費用(當然前提不是人為損壞)顯然是不合情合理的。雙方籤合同的時候你包了物業和網絡,那你就要幫租戶處理好。如果你沒有包含網絡,那租戶要你去設置你完全有理由拒絕。

無論好的租戶還是好的房東,這年頭彼此感覺好的都不多………


正好遇見me


去年租房時,房客已經住了2年了,熱水器用壞了告訴我,需要200塊維修費。我沒說什麼直接付了。隔了一個多月再次通知我熱水器又壞了,這次我直接拒絕(後來發現是租戶冬季使用未能及時放水凍裂管件)。我認為房屋出租不能和酒店一樣,租客使用這麼久的電器為何要房東負責。吃一塹長一智,今年再次出租時合同明明白白的寫清楚,交接房屋時給租戶15天時間使用,這期間房內設施如有問題房東負責維修更換,超期後如有問題租戶自行負責。


金水飛揚


我現在的房子是和中介籤的合同,裡面明明白白寫著,三個月內電器故障由中介承擔,三個月後我們承擔,我覺得還是比較合理的。

只是我們住到一個月的時候馬桶堵了,花錢找人,居然從馬桶裡掏出一個比鑰匙圈大一點的鐵環和一球電線,一球,胡亂團起來那種,這顯然是故意的,但不知道是什麼人乾的,反正中介最後沒報銷。

住到兩個月的時候,電視壞了,沒事自己打開了,還自己調臺、調音量,開始我和老公以為是隔壁用了智能遙控器誤連了我們家,後來發現怎麼隔離都沒有用,報給中介,中介直接派人來修,沒向我們要錢,連那天突然不動了的洗衣機也給修了。

對了,入戶驗收時油煙機也是壞的,我明白是怎麼回事,說自己也能修,幾塊錢的事,可中介的小夥說他找人,不用我動手,最後果然是換個開關的事,居然要了他三十。

燃氣小閥和角閥後來也都壞過,燃氣報煤氣公司,這個自己不敢動的。角閥我在網上買不鏽鋼的也沒超過十塊錢,都是我自己換的。


榴蓮貓覺主


看約定吧,關於這個維修的事,我是租前說好的,我帶家電,不包維修,你要用就自己修,要麼自己買新的帶走。說實話以前遇過這事,一會說燈壞了一會空調壞了一會要用天威電視一會要換馬桶,我租房給你我還得貼錢,還得給你當保姆嗎?誰家沒有各種維修的小事,三天兩頭煩,我好幾次都有衝動把家電全扔了,煩心事還少。租金本就不比空房貴,只是想著方便一下租客,真呵呵了。後面的租客我都是說好的,只要不是人為損壞的,壞了不找你維你賠,你要用你就修,或自己買了帶走,不用的話就不用管。


筱瞳44531140


我也是房東,剛租出去一套房子。因為大部分時間不在北京,特別怕這種今天這個維修明天那種問題的事情存在,所以就全權委託給了中介。以我現在出租的經驗看,找個靠譜的中介出租,比自己出租少操太多心。

你說的狀況,我覺得能修就修能換則換,畢竟,咱是房主每個月都有收益,新電視也不值幾個錢,租房的人總比咱更不易。房價飛漲的時代能出租房子的,也就沒有必要因為這一點點錢鬧心,不值得。


憂愁少少快樂多多


我是房東,合同裡通常約定正常使用損壞由房東承擔,如果是外力損壞則由租戶承擔。租房時是否帶傢俱家電的房屋租金肯定不一樣,多餘的這部分租金實際就是房東確保家電傢俱能正常使用的成本,其實是沒有收益(甚至虧本)的!租戶支付了使用成本,那麼產權人就該確保該資產能正常使用,我覺得這是合情合理的!至於賠償價格,從來沒有明確過,當然也是基於目前還沒因為這個問題遇上扯皮的事!最後想說:租房鬧心,能不租就不租,一個字"窮"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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