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29歲男子開車強行撞毀小區車庫道閘 只因懷疑保安“公報私仇”

杭州新聞 通訊員 葉文婷

最近,剛從拘留所出來的王強(化名)懊悔不已。他今年29歲,安徽人。身為公司總經理的他,因為一時衝動,付出了自由的代價,還耽誤了業務。

而這一切的起因,僅僅是為了一個車位。

一言不合強行闖關

2019年4月23日20時30分許,蕭山新塘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轄區某小區有人駕車衝撞道閘,強行闖入。

接警後,值班民警王偉忠迅速帶領輔警趕往現場處置。

民警趕到時,小區門口已經圍攏了不少群眾,大家七嘴八舌議論紛紛,而小區門口的自動升降道閘已經嚴重變形損毀。

小區保安張師傅向民警描述了事情的始末:當晚早些時候,一輛私家車開到小區門口,ETC識別系統不能識別該車輛,無法對其放行。

張師傅上前詢問,發現車主是小區業主王強。兩人之前打過幾次照面,因為停車的問題鬧過不愉快,王強還投訴過張師傅。

王強說,他同一單元的朋友已將車位暫借給其使用。張師傅無法查詢到相關記錄,就請王強聯繫他這位朋友提供證明。

王強當即火起,認為是自己投訴過張師傅,對方記仇,在故意刁難他。於是不顧勸阻,一腳油門撞開道閘,強行把車開進地下車庫。

“停車難”需理性解決

民警隨後到小區內將涉嫌故意損毀財物的王強傳喚回所接受調查。

按照王強的說法,自己雖然沒有購買地下車位,但是他的朋友已將車位暫借給其使用, 之前他就多次將車停到朋友的車位上,小區其他保安也沒有阻攔。

而按照物業的說法,王強稱朋友借給他車位的說法只是藉口,他們發現其好幾次都隨便把車停在地下車庫其他空位上。

其實,轄區內因為小區停車問題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但像王強這樣直接開車強闖道閘的還是首例,這種撞壞道閘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後續業主的進出。

因王強的行為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蕭山警方對王強進行了行政拘留7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小區停車難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相信不少有車一族都遇到過,然而過激方式非但解決不了問題,而且一旦越過法律界線,還將被追究責任,最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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