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29岁男子开车强行撞毁小区车库道闸 只因怀疑保安“公报私仇”

杭州新闻 通讯员 叶文婷

最近,刚从拘留所出来的王强(化名)懊悔不已。他今年29岁,安徽人。身为公司总经理的他,因为一时冲动,付出了自由的代价,还耽误了业务。

而这一切的起因,仅仅是为了一个车位。

一言不合强行闯关

2019年4月23日20时30分许,萧山新塘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小区有人驾车冲撞道闸,强行闯入。

接警后,值班民警王伟忠迅速带领辅警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赶到时,小区门口已经围拢了不少群众,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而小区门口的自动升降道闸已经严重变形损毁。

小区保安张师傅向民警描述了事情的始末:当晚早些时候,一辆私家车开到小区门口,ETC识别系统不能识别该车辆,无法对其放行。

张师傅上前询问,发现车主是小区业主王强。两人之前打过几次照面,因为停车的问题闹过不愉快,王强还投诉过张师傅。

王强说,他同一单元的朋友已将车位暂借给其使用。张师傅无法查询到相关记录,就请王强联系他这位朋友提供证明。

王强当即火起,认为是自己投诉过张师傅,对方记仇,在故意刁难他。于是不顾劝阻,一脚油门撞开道闸,强行把车开进地下车库。

“停车难”需理性解决

民警随后到小区内将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的王强传唤回所接受调查。

按照王强的说法,自己虽然没有购买地下车位,但是他的朋友已将车位暂借给其使用, 之前他就多次将车停到朋友的车位上,小区其他保安也没有阻拦。

而按照物业的说法,王强称朋友借给他车位的说法只是借口,他们发现其好几次都随便把车停在地下车库其他空位上。

其实,辖区内因为小区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但像王强这样直接开车强闯道闸的还是首例,这种撞坏道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后续业主的进出。

因王强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萧山警方对王强进行了行政拘留7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小区停车难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相信不少有车一族都遇到过,然而过激方式非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一旦越过法律界线,还将被追究责任,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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