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這四類違法失信行為將被記錄

國搜青島訊 青島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昨日消息:我市已建成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各級政務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在履行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將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納入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形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清單”。

“目前,平臺共歸集了5.7億條信用信息,涉及40餘個市政府部門及大多數公共企事業單位。”市大數據局局長崔衛東介紹,為進一步發揮信用信息在社會經濟活動和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我市今年將重點加大對個人失信行為的採集記錄,其中,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公共服務違約行為、被納入信用“黑名單”的行為、其他違法失信行為等四類被有關主管部門確認的違法失信行為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據瞭解,上述失信信息將為金融貸款、行政審批、商業交流等多領域提供參考,部分被納入信用“黑名單”的當事人將會受限。市大數據局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完善個人信用記錄,在保障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穩步推進個人信用記錄的查詢和使用,努力營造我市“守信者榮、失信者恥”的社會氛圍。

四類違法失信行為

◆◆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因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登記後,被公安交管部門撤銷駕駛許可或者機動車登記的人員;

●因在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舞弊行為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的人員;

●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人;

●吸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

●公路客運車輛、校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的駕駛人;

●駕駛營運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定時速20%或者駕駛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定時速50%的駕駛人;

●長途客運車輛違反凌晨2時至5時禁行規定的駕駛人;

●被吊銷駕駛證的人員;

●因記滿12分被降級的駕駛人;

●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的人員;

●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的道路運輸企業有關責任人員;

●在有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負有同等以上責任的駕駛人。

 ◆◆公共服務違約行為

●市圖書館借書未還超期一年、未繳納滯納金超過一年;

●地鐵逃票;

●冒用他人優惠乘車卡;

●惡意欠繳水電氣暖等公共性事業收費;

●惡意拖欠寬帶、有線電視或通訊費用。

◆◆被納入信用“黑名單”的行為

●拒服兵役;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被列入嚴重違法超載運輸失信名單;

●被列入城市管理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名單。

◆◆其他違法失信行為

適用一般程序的行政處罰、稅款欠繳、考試作弊等違法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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