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一輛半掛貨車行駛至新疆阿拉山口市友好路與大陸橋街十字路口處時違章逆行,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對駕駛員阿某處以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
當日12時許,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指揮中心舉報稱:在市友好路與大陸橋街十字路口處,發現一輛大型半掛牽引車逆向行駛,指示交警大隊立即前往處理這起違章。
交警大隊民警迅速出動,一組人員前往現場尋找違章車輛,一組人員調取視頻監控查找車輛,核實車輛去處,確定車輛號牌。經過視頻查看,監看組確定違章車輛的停放處,迅速與處警組聯繫,告知車輛位置與車輛號牌。
12時25分,大隊處警組民警找到該車與駕駛員阿某。經詢問,阿某說因這條路中間有綠化帶,正常行駛要轉一大圈才能到目的地,當時看到該路段沒有車輛和行人通過,為了圖方便就逆行了。
交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相關規定,對阿某處以200元罰款並記3分。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溫馨提示廣大駕駛員:逆向行駛危害大,極易造成交通事故,輕則財損人傷,重則車毀人亡,是對自己和他人極其不負責任的違法行為,無論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一定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做文明交通駕駛人。(王建武 閆平 馮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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