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勞務派遣工,什麼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這種做法對嗎?

齊魯瀟湘一家平安


題主你好,因為工作關係,曾經到過多家公司工作,這個過程中,自己簽過勞務派遣合同,也見過部分正式工部分勞務派遣工組合的公司。對於“勞務派遣”這一事情,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首先,勞務派遣既然存在就有它的道理,我們不能準確的說它錯或者對,有市場就有賣買,有買賣就有傷害!

勞務派遣工的特點:它是區別於正式合同工的,它是一種人才租賃模式,由勞動派遣機構與勞務人員簽訂合同,把勞動者以派駐打包的形式派向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支付勞務派遣機構一筆服務費用。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幾個不同:

1.勞務派遣的內容遠不止如此,比如工資發放,當一家公司同時有正式工和勞務工兩種形式時,你會發現勞務工的工資要比正式工晚發2-5天,這是因為這筆工人薪資要先到勞務公司賬面,由勞務公司發給員工。

2.相較正式工,勞務派遣工在“五險一金”繳納方面是沒有公積金的,而工傷保險方面,有的企業甚至是打包購買商業險。(此處觀點不代表全部)

3.員工不能加入工會。通常來講,每個企業都有相應的工會福利費用,當然員工每年也需要繳納相關的會費,同時也享有相關的福利。作為勞務派遣人員,因隸屬關係不直接屬於用工單位,也就不用繳納工會費用,不能享有工會福利。

當下勞務派遣工存在的幾個問題:

在當前,勞務派遣工確實解決了許多企業的用工壓力,但是它也逐漸淪為一種企業淘汰員工的手段和工具。受國家法律制約,對於正式工人的處理,用人單位存在很大掣肘,而借用勞務派遣合同就會解決這個問題。合同到期,員工已經年老體衰,沒有太多利用價值時,直接不跟你續簽合同。

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同工同酬。據我所知,現在大多數國企甚至央企都採用勞務派遣的方式,壓低勞務派遣工工資,保證正式工待遇。也就是網友常說的,看見幹活的都是“臨時工”,出來領獎拿錢的,才是“正式工”。

總之,勞務派遣肯定會繼續存在的,如何保證它能健康的運行,而不是成為相關單位壓榨勞動者的工具,這是需要社會各界思考的。我也由衷的希望,能有相關的規定儘快出臺,保證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


僅是路人


勞務派遣就是由第三方與你籤合同,然後錄用你到工作崗位上。

其實換一種說法,即使是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交警隊等等這種知法懂法的單位,同樣也是一樣的勞務派遣。這是當下社會的一種模式,因為就是單位它不想和你直接產生任何關係。

總而言之,不要說法律面前不平等。我自己體會過後感受到,如果想擺脫這種情況,要麼自己就要多努力,去考上編制從而擺脫這種困境。世界上唯一一種最公平的就是:你不斷努力,不斷讓自己儲備多的知識,我留在這個崗位是為了磨練更好的自己。

當你有能力、在哪都是鐵飯碗時,你就不會再去計較勞務派遣所帶來的同工不同酬了。這個社會本來就現實,你沒關係還沒能力,就只能自怨自艾了。

共勉之——一個目前是以勞務派遣的身份,並在看起來的高大上單位“法院”工作。我覺得是我自己能力不夠,所以我會靠努力去改變這種命運。跳出這個舒適圈,遇見更好的自己!


雨後的彩虹和晚霞


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制度是從國外引進的一種第三方勞動關係,央企和國企還有事業單位都在使用這種工作人員。

制度是合法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卻差強人意,大量的勞動糾紛也來自這種制度,在實際操作中違反勞動法、安全法、職業危害頻頻發生,同崗不同酬,勞動工資及待遇差,勞動條件惡劣,甚至很多單位都沒有交養老保險金,至使一些高危行業都在使用這種工作人員。

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工作人員,節省了大量的經濟開支,即使有安全事故也有外包公司去承擔,企業基本不上報,這樣也減少了企業的一些防護支出,企業的領導者也不會因為工傷事故及死亡受到上級的任何處罰“不上報”的結果。

這樣的制度對勞動者極不公平,也是對法律法規也是一種踐踏。


手機用戶大果子


什麼是勞務派遣工?這種做法合法嗎?

勞務派遣工:就是勞務公司出外承包其他企業的工程或者某個崗位所派出的工作人員。承包的工作也可能是長期的也可能是臨時的某個工作崗位。現在企業改革,都採用這種招工形式,用人時就找勞務派遣公司,不用人時就辭職,實際就是勞務市場,不過勞務派遣工是有人組織起來統一工作管理,出現傷害有勞務公司承擔,勞務市場出現事故追究起來那就非常的麻煩。

這種做法合法嗎?合法不合法就看他取得沒取得合法的資質,勞務派遣公司必須取得國家的勞動承包資質,如果有資質他就是合法的,沒有資質他就是不合法的,有了資質他所派遣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所幹工作的特殊工種國家都會承認(國營企業或者地方國營企業,個人企業除外),派遣工的所有待遇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就看在這裡勞務派遣公司違不違法,是不是所有待遇都給了職工),用人企業沒有義務承擔各項費用。


常青樹123583711


勞務派遣就是專坑農民工的,在這我給大夥說說我的真實經歷,去年我丈夫四十六歲在上海漢仁公司幹保安主管,九月二十日下午突發急病在上海市六院沒有搶救過來去世,丈夫去世以後用人單位來人說和他公司沒簽合同,是勞務派遣,但是人以去世不知道是和誰籤的合同,官司從勞動監察打到仲裁院在到法院也沒辦法知道到底和誰簽訂的合同,最後法院給協商多少給點補償不了了知。建義國家取消勞務派遣讓更多的農民工受傷害。


順服683


我是國家電網的派遣工,工資2000.他們正式工最低6000,年終獎我們2000.正式工60000以上。所有的苦活累活我們幹,夏天發個水都有區別,正式工一人一箱飲料,我們一人二瓶礦泉水。再別說別的福利。而且我們乾的都是主要的工作,一個投訴不管有沒有錯都能把你整慘,沒人會替你說話。直接不當人看。萬一有一點點事直接開除,覺不留情面。


絕無僅有666


勞務派遣是現實社會剝削階級的再體現,單位苦髒累的活都是由勞務派遣的員去幹,他們出的是牛力,單位的福利待遇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甚至你傷殘都和本單位沒有任何關係。勞務派遣就是把你掙的工錢在剝去一份子,勞務派遣是同工不同酬的再體現,是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和諧的一太毒瘤,希望上層剷除這個毒瘤!


金源洋


勞務派遣工,在現在的法律上看,是合法的,勞務派遣公司就是用人單位,你跟派遣單位簽了一份合同,然後把你派到用工單位,你的一切都由派遣公司負責,包括工資,養老保險,這些錢由用工單位發放到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從中獲取一部分管理費,然後剩的錢給你開工資,交保險,那麼為什麼用工單位不直接和勞動者籤合同呢,因為用工單位為了逃避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派遣工一旦出現法律問題,用工單位就會說,你跟它沒有任何合同,也不屬於它們的人,來逃避法律規定,這時派遣單位就會出來頂包,其實我本人不喜歡勞務派遣的方式,這種用工方式,讓用工單位太隨便,說用就用,不想用就退回派遣公司,勞動者根本就沒有保障。


英雄解脫


勞務派遣就是臨時工,用人單位為了僱傭廉價勞動力,市場就成立了勞務派遣公司,其目的就是你這個派遣工在這個單位就是幹上十年,也不會給你轉正的,原來單位僱傭臨時工超過幾年後,國家有明文規定必須轉為正式職工,勞務派遣公司說白了就是坑臨時工的……


用戶6592816445581


黑暗的社會萬惡的社會奴隸社會,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這些人不管是在什企業,還是公安系統還是事業單位政府部門,只要是勞務派遣性質的工作,他們只有勞動的權利,工資是最低工資,在中石化這樣的所謂國企幹了二十多年,到現在工資才兩千元,沒有獎金沒有公積金,被這些單位的領導正式工任意踐踏歧視,經常被威脅把你退回勞務派遣公司,這些企業的領導說:你們要搞清楚自己的身份,你們永遠也不會成為正式員工的,除非你們有後臺有關係,否則老老實實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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