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合同工、勞務派遣與正式工究竟如何?該如何安置?

牛桂森


事業單位的正式工,指的是在編制管理部門(通常說的編辦,現在已劃歸組織部)有事業編制備案的工作人員,身份屬於幹部。該類型的工作人員工資構成: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獎金。津補貼及獎金根據地域和單位不同會有所區別,有時候區別還很大。管理該類型職工的依據是國務院頒佈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與單位簽訂的合同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的合同工,即通常人們口中所說的臨時工,身份為工人。該類型職工的數額在絕大部分地區也需要編辦審核用人數量,而不是用人單位想招多少就招多少。該類職工的管理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方面的法律法規,工資金額一般由當地的人社部門與財政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每個月固定不變,年底拿的獎金大約為事業編制職工的40%左右。

勞務派遣工,絕大部分特點與合同工一致。更多的情況為事業單位在編辦拿不到合同工的名額,所以轉而在勞務派遣上想辦法。因為勞務派遣工的勞動關係相對方一般為某某勞務派遣公司,此時的事業單位屬於用工單位。用工不需要向編辦要名額,用人則需要。一般而言勞務派遣工的工資待遇與合同工區別不大。

如果碰到事業單位改革等情況需要安置裁減職工,組織上一般會安排事業編制的職工分流至相關的兄弟單位。如果是合同工或者勞務派遣工,則更多是通過貨幣補償的辦法,鼓勵其自謀出路。補償的標準一般會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標準,不會有剋扣、無賴的情況出現,通常情況下會想辦法高於補償標準支付補償。


三石律法


自主擇業是最難的,當年的下崗工人就是最好的例子,你已經為這個工作奮鬥了這麼多年,你已經熟悉了這個工作,現在突然間沒有了,你要做什麼呢?能做什麼呢?能去哪裡呢?

時代是會變的,比如大家都懂得ETC,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那原來的高速公路收費員去哪了?當然是轉崗安置。

轉崗安置當然很好。難不成去跟ETC搶飯碗嗎?

總之有安置方案就是最好的。至於如何安置倒不是很重要。因為,[安置]這個詞的意思,並不是強制的去給每個人恰如其分的崗位,這辦不到。但,絕不會給每個人輕易丟掉謀生的飯碗。

有個問題擺在大家面前,那就是:你願意領錢,還是願意接受安置,如果是我的話,我當然要看錢的多少,但我一般願意安置。


夢裡瀾濤


合同工和正式工一直不明白什麼區別,像運營商省市級員工都是合同制,只有正副職和集團籤合同有配股,難道這才是正式工


唯天獨樂


合同工是和供職單位籤的合同,算計劃內臨時工。勞務派遣是和勞務公司籤的合同,再派到供職單位,與合同工沒有太大的區別。正式工就是考進去的,事業編制,享受事業人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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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是屬於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勞務派遣是屬於人才市場的,一個是跟事業單位籤合同,一個是跟人才市場籤合同,待遇也不同,一般事業單位都有五險一金。勞務派遣就不得而知了,看跟人才市場的合同。


用戶是老大


不要總拿同工同酬說事,要是同工同酬你合同制,派遣的人,也沒有一個能去事業單位工作的,是這個道理吧,對於一些臨時性,可替代,非涉密的工作,可以臨時聘用,用來完成短期工作,如此而已!


航143557520


怎麼辦不也是說說,一個企業最大管理者能認識到問題,他會有辦法做到公平公正,可事實呢?


今生悟空者


正常情況下,應該同工同酬,根據能力和專業安排崗位,實際上呢?我就不多說了


天庸行者


就不應該存在合同工、正式工、勞務派遣工之說,應該全部聘任制,誰有能力誰上!這種奇葩的存在,估計也就咱國家的特有產物


聖龍小小


合同工在幹,正式工在看!這就是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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