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地雷”已經升級為“氫彈”,證監會處罰是否還是“小意思”

最近幾日,上市公司年報的披露進入了尾聲。截至目前被出具無法表示審計意見或否定意見的上市公司也是不少,還有多家上市公司新加入了*ST行列,退市風險警示也是緊隨其後。當然,在這些問題年報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康美藥業的299.44億現金差錯,有人直接將其比作2019年的年報 “氫彈”,刷新了眾多投資者對於業績造假的規模常識。

有研究人士指出,業績造假的程度愈演愈烈,動不動就是一個“大雷”,也與我國法律規定的業績造假處罰較輕有一定的關係,《證券法》修正案對此有一定的改進,但是處罰力度仍顯不夠。

康美藥業到底是會計差錯還是會計舞弊?

4月30日晚,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康美藥業,股票代碼:600518.SH)同時披露了2018年年度報告、康美藥業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2018年度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專項說明。

康美藥業在更正公告中稱,由於公司採購付款、工程款支付以及確認業務款項時的會計處理存在錯誤,造成公司應收賬款少計6.41億元;存貨少計195.46億元;在建工程少計63.16億元;由於公司核算賬戶資金時存在錯誤,造成貨幣資金多計299.44億元;在確認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時存在錯誤,造成營業收入多計88.98億元;營業成本多計76.62億元;在核算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存在錯誤,造成銷售費用少計4.97億元;財務費用少計2.28億元。

近300億元的貨幣資金差錯調整,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直接在挑戰投資者和監管部門的智商底線。此前的“商譽王炸”天神娛樂(

股票簡稱:002354.SZ)鉅虧75.51億那都已經不叫個事了。

從審計專業角度看,這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因為一家公司的銀行存款是否真實是特別容易被證實的事情,只要通過銀行函證就可以確認,一般情況下,這種審計證據也非常容易獲得,康美藥業的審計反倒在這上面出了問題。而且本次調增的195億元存貨,按照目前的銷售水平,已經足夠康美藥業2-3年進行消化,康美藥業的鉅額存貨能否經過嚴謹的實際盤點考驗,也是個巨大的問號。


年報“地雷”已經升級為“氫彈”,證監會處罰是否還是“小意思”



有經濟學家直接指出 “這些差錯竟然發生在存貨、貨幣資金等可以簡單點數的項目上,而不是會計估計、計提、攤銷、折舊等有技術含量的項目上,這真的很讓人懷疑公司究竟有沒有會計?以及公司會計是否只是一個可以用來隨意操控的兒戲?”

康美藥業的審計機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正中珠江”)也趕緊出具了專項說明審核報告來撇清責任,但是這麼重大的問題好像不應該是一紙說明就能脫離責任關係的。正中珠江成為康美藥業的審計機構已有多年, 2018年審計費為640萬元左右,根據2018年度滬深上市公司客戶審計收入排名來看,正中珠江2018年審計收入為1.21億元。康美藥業對於正中珠江來講,應該是十分重要的客戶。

康美藥業造假是肯定的,但持續多年的收入造假一定需要審計機構的配合,正中珠江作為康美藥業多年的審計機構,最終可能難辭其咎。目前監管部門已經對康美藥業展開了立案調查,我們希望可以查個水落石出,給廣大投資者一個交代。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康美藥業的第一大股東康美實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已將其所持公司99.53%的股份質押,第七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馬興田的妻子許冬瑾已質押了其所持股份的96.84%。如此高的股權質押情況,大股東相當於就是已經套現走人了,現在的康美藥業股價在二級市場暴跌,受損最大的還是普通投資者。

自從銀廣廈及安然事件以來,財務審計行業已經有很久沒有出現這麼具有轟動性的消息,康美藥業本次“會計差錯”很大可能將成為財會和審計行業的標誌性事件之一。

問題年報集中湧現

除了康美藥業這個業績“氫彈”,其它上市公司因為業績無法判斷問題而年報被出具非標意見的也很多。*ST凱迪(股票代碼:000939.SZ)、ST印紀(股票代碼:002143.SZ)、長園集團(股票代碼:600525.SH)、ST高升(股票代碼:000971.SZ)、*ST華業(股票代碼:600240.SH

)等多家上市公司都被出具了非標審計報告。

凱迪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939.SZ,公司簡稱:*ST凱迪),2018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相關公告中稱主要理由是,*ST凱迪 2018年到期的債務本息合計218.84億元,因大量銀行賬戶被凍結電子印章被監管,無法獲取足夠的審計證據進行判斷貨幣現金的情況;越南EPC項目週期過長,無法判斷會計處理的合理性;下屬一家運營電廠被拍賣,無法獲取足夠的審計證據判斷財務報表合理性;2018年5月7日起,*ST凱迪更是因為涉嫌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調查目前正在進行中,無法判斷調查結果是否會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971.SZ,公司簡稱:*ST高升),2018年年報被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在相關公告中,審計機構表示*ST高升已披露的違規擔保事項數量多、金額巨大,並已涉及多起訴訟。2018年報告期,*ST高升公司對違規擔保事項計提了預計損失6.2億元,計入營業外支出和預計負債,上述違規擔保事項表明高升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次,2017年12月2日,*ST高升公司擬向華麒通信股東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華麒通信約99.99%股權,交易總對價為9.19億元,*ST高升需自籌資金支付本次收購的現金對價4.14億元。但2018年年度報告出具時,高升控股公司僅支付了500萬現金對價,已有三位交易對手因此對高升控股提起訴訟或寄發律師函,目前*ST高升能否有能力支付現金收購款無法取得充分的審計證據;2018年9月27日*ST高升又收到《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調查正在進行中。

證券法修訂草案已公佈,能否大幅加強懲處力度?

目前的《證券法》中,對於違規上市公司的處罰力度較為輕微也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最高的處罰就是《證券法》第193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康美藥業這種違規行為最高就是被處罰60萬元,這種程度的處罰和這種規模的造假好像並不相稱。

現行的《證券法》頒佈實施二十多年以來,共經歷過四次修改,分別在2004年、2013年和2014年進行了三次修正,在2005年進行了一次修訂。現在正在進行的是第五次修改,目前已經進入到公開徵求公眾意見階段。

從本次的《證券法》修訂草案透露的內容來看,對違規違法者的處罰力度是有一些提高的。

此次修訂案中對於屢見不鮮的信披違法違規事項也有了新規定,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上市公司實控人及大股東擁有的控股權,對於中小投資者是具有絕對優勢地位,很大程度上可以對上市公司的資金及業務安排作出決定。儘管目前的各種相關法律法規都對上市公司大股東設置了很多限制條例,但是效果並不好,因為上市公司大股東往往會從違法違規行為中獲利巨大,目前的輕微處罰起不到震懾的作用。

針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違法違規等行為,最有效的監管辦法還是進行具有震懾力的處罰及追責制度。上市公司在IPO初始階段往往募資幾億元至幾十億元,遠遠大於公司多年的經營成果,成功上市後,還可以繼續進行減持、再融資、股權質押種種手段進行資金獲取,目前的《證券法》修訂草案中的100萬、500萬元的罰款額度,對於遏制部分心思不正的上市公司來說,還是太過於寬容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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