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一女子在超市買雞蛋摔傷結果進了醫院,家屬要求賠錢,你怎麼看?

付遵毅


你好,對於蘇州一女子在超市買雞蛋摔傷,結果進了醫院,家屬要求賠錢這個事情我來說說我的看法。由於近幾年碰瓷訛詐等行為,使很多慈愛熱忱的人們變得冷漠。不過關於這個問題我要講兩點。

1,人道主義上的賠付,發生這樣的受傷事件,是每個人都不願意看到的,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就要解決。她是位女士,也是你的顧客。這位女士都受到了心理上和身體上的傷害。不管超市是出於同情,憐憫,還是自己的義務。都要給予這位女士一些合理性的醫療費,營養費等等 作為補償。

2.法律性義務賠付,超市未盡合理限度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是一定要賠付的。作為超市經營者,對其店內衛生應保持乾爽,採取相應的防滑措施。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識,超市活動期間應有責任和義務,來維持現場秩序和安全,事實是這位女士確實在超市摔倒造成傷害,超市應該負整個事件兒主要責任。

3,這位女士作為成年人。 應當注意地面以及周圍的危險情況。對其損害後果也應該負相應責任。

這個事件雖然這位女士也有責任,但超市不給予合理性的補償也是不對的,道德與法律都不會允許你這樣放肆,

對整個事件只是個人的片面看法,敬請評論,我們共同探討




農人耳環


老年人就愛貪圖小便宜早上超市一開門就一擁而上進去哄搶特價菜。人多擁擠導致的受傷超市也有小部分責任管理上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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