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臨汾再次提高低保標準!每人每月可多得……


好消息!臨汾再次提高低保標準!每人每月可多得……

為切實做好睏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推進脫貧攻堅任務有效落實,日前,市財政局與市民政局共同發文,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提高低保標準。

據悉,此次城市低保標準、農村低保標準每人每月提高70元(含晉民發〔2019〕25號文件中提高的30元部分)。今後,我市城市低保標準調整為:堯都區、霍州市每月605元/人,侯馬市每月575元/人、洪洞縣每月565元/人、其他縣每月555元/人。農村低保標準調整為:堯都區、侯馬市、霍州市、曲沃縣、襄汾縣、洪洞縣、鄉寧縣為每年4800元/人;翼城縣、古縣、安澤縣、浮山縣為每年4700元/人;吉縣、蒲縣、大寧縣、永和縣、隰縣、汾西縣為每年4600元/人。

此次提高低保標準所需資金在中央和省級補助的基礎上,不足部分由市、縣財政投入及各縣(市、區)歷年困難群眾生活救助結餘資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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