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不按勞務合同辦,不足月發工資咋辦?

今生有緣6851154395931


其實你遇到的這個事情真的不好解決。

項目部與勞務公司籤的合同,我估計是霸王合同,要求勞務公司的東西很多,有什麼責任,勞務公司都要承擔。

你現在的處境我能理解 ,每月錢不能夠足額供應 ,工人幹活就肯定積極性不高,不好管理,現在工地上管理都靠錢管。

你現在就是把活放下不幹也不成,合同裡寫得死死的,你現在放下不幹,你就算違約,要承受數目不小的經濟損失。

現在,你能做的就是到大甲方,也就是建設單位去尋求解決辦法 。這裡原因有,其一,項目部聽建設單位的,項目部的錢也是從建設單位來的。其二,現在規定,建設單位有保證農民工工資的這部分義務,找建設單位算是正常的。

如果找建設單位還不行,就只有找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了,到了這一步,意味著你的維權路開始了。

但願你的問題能在建設單位這塊解決就好了,爭取建設單位每月能足額的把錢直接發給勞務公司,甚至發到工人手中。


農民工退伍兵劉老師


這個?我認為主要是看勞務合同簽訂條款的約定,雙方應認真執行。

勞務合同一般由建築公司與勞務公司簽訂,這時,雙方是合同關係,從用工角度來講,勞務公司是支付民工工資的主體,負有每月支付民工工資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果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勞務合同是按月支付的,雙方應協商處理,直到停工。如果是按節點支付,那如果施工進度未到支付節點,勞務公司無權向建築公司申請工資的。

我是純叔無聊,以上為一家之言,歡迎留言討論,不喜勿噴。


純叔無聊


這就是政治問題,拿不到錢,吃飯都是問題拿什麼來講誠信!!!!


築夢德藝


我們這也這樣,每月就發生活費。家裡開支就沒著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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