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網改造費為何標準不一 物業經理:部分困難戶只是緩交

東大街長興小區在收取水網改造費時,大部分業主繳納的是2374 元,而有10 餘戶業主只繳納了1500 元。為此,小區業主反映強烈,希望本報予以採訪,幫助他們瞭解真實情況。

居民們向記者反映,該小區於2018 年11 月進行自來水管網改造時,物業收取費用不一致,存在對一些人少收的情況。接到報料後,記者於近日趕往長興小區瞭解情況。

住在小區2 號B 樓一層的莫女士說,住在北區1 、2 、3 號樓和2 號B 樓的居民繳納是2374 元,而住在南區12 、13 、14 號樓卻有一部分業主只繳納了1500 元。北區的業主們找物業詢問,物業工作人員回答:收取1500 元的這部分業主是困難戶。而莫女士說,她養母一輩子無兒無女,屬於特困戶,有國家發的特困戶證件。為什麼也按照2374 元收取,困難戶依據的什麼標準?

帶著上述疑問,記者來到了長興小區物業瞭解情況。物業經理告訴記者,所有小區業主交的水網改造費都是一致的,全部是2374 元。部分業主之所以繳納1500 元,是因為他們說家中困難,一次繳納不齊2374 元,所以先繳納1500 元,剩下的費用隨後補齊。物業為了順利開展工作,就答應了這部分業主,並讓這部分業主簽訂了補交費用承諾書。

物業經理向記者出示了這份《承諾書》。承諾書上寫明:“我們是長興小區的住戶,由於我們都是貧困群眾,家中生活困難,一下子繳納2374 元改造費有些困難。我們承諾,先繳納1500 元,餘款部分於2019 年9 月30 日前補齊。如(到時)未繳納,供水公司可以停止供水。”共有18 戶貧困業主在承諾書上籤了字。(來源:上黨晚報 李慧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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