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浩穿越羌塘無人區,出來後女友林夕不認罰不認錯,你怎麼看?

風中的夢75


1.違法還態度惡劣,應該嚴懲以示法律尊嚴。

2.破壞自然生態環境,自私自利滿足個人慾望,對環境造成危害還恬不知恥,應該處以懲罰性罰款以及刑事拘留,以示警戒。

3.浪費公共資源,產生大量救援,要承擔費用並且處以3倍以上罰款。

4.這種自私自利的吃飽了沒事幹的社會敗類,直接3年起步刑拘加10萬起步罰款,否則法律尊嚴何在,對其他人的震懾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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