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開報廢車上路 竟稱“不知情”

武漢晚報訊(記者夏奕 通訊員段菲 黃恆)開報廢車上路,被查後司機竟說“不知情”,被吊銷駕駛證並罰款2000元,他追悔莫及。

5日上午,武漢黃陂交通大隊直屬中隊民警郭廣智與同事在漢口北大道巡邏,行至灄口街路口時發現路面一輛行駛中的微型普通貨車非常破舊,擔心車況影響車內人員安全,民警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駕駛員拿出證件並回答交警提問。現場檢查車輛的輔警熊飛發現,該車上次年檢是2009年。經民警現場查詢,這臺尾號為078的貨車已是報廢車輛,還有25條交通違法未處理。

駕駛員朱某稱,他剛入職某運輸公司不久,公司安排他開這輛車去送貨,這輛車他已經開了好幾天,還沒認真檢查過車況。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朱某因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將依法對其處以扣留機動車強制報廢,並吊銷他的駕駛證並處罰款2000元處罰。這時朱某慌了神,連稱自己“不知情”,然而追悔莫及。

7日黃陂交警向記者介紹稱,自2013年5月1日起,《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中明確規定,已註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將被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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