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大額資金往來 金正大收警示函

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大額資金往來 金正大收警示函

北京商報訊(記者高萍)5月7日晚間,金正大(002470)發佈公告稱,因存在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大額資金往來等行為,公司收到警示函。

根據公告,金正大5月7日收到了山東證監局對公司下發的《關於對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董事長萬連步、財務負責人李計國、董事會秘書崔彬收到了《關於對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萬連步等3人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山東證監局表示,金正大4月30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報告》及《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等公告顯示,報告期內,公司與諾貝豐(中國)農業有限公司等關聯方發生大額資金往來,但未按規定進行披露。此外,審計機構發現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無實物流轉的貿易性收入。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現對公司採取出示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另外,萬連步作為金正大董事長及總經理、李計國作為金正大財務總監、崔彬作為金正大董事會秘書,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上述三人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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