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兩年兩次醉駕被棗陽警方刑拘

(通訊員:劉成榮)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但有人卻不信這理,非要同樣的錯一犯再犯,棗陽警方辦在案中就遇到這種人。

近日,在棗陽市公安局在棗陽市建設路與新華路交叉口橋頭開展酒醉駕查處專項行動中,王某某因醉酒後駕駛小轎車被查獲,經抽血檢測,王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57.08mg/100ml,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訊問。

民警在調查中發現,王某某現年32歲,河南省新鄉人,2017年3月因危險駕駛罪被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駕駛證已經被吊銷。

面對民警訊問,王某某拒不配合,要麼回答“不知道”,要麼就是“沒有”,明明是王某某本人開車現場被查獲的,王某某卻否認自己當時開車了,當民警問其“怎麼到被查獲地點,從哪個車上下來的、駕駛證何時因何事被吊銷的”,王某某均回答“不知道,喝多了,記不得”,民警再問其當晚是否喝酒,王某某卻回答“沒有喝酒”,前後矛盾。在民警告知其整個查獲過程都有同步錄音錄像,且說假話作為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王某某卻稱“我明白,我也學過法律,希望公平公正處理。”當民警讓其看執法現場的同步錄音錄像時,王某某還狡辯稱“不知道怎麼回事”,毫無悔過之意。

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357.08mg/100ml,遠超過醉酒駕駛從重處罰規定的200mg/100ml標準,醉酒駕駛危害極大,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後果不敢設想,其行為除了對自己不負責任,更是威脅到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所幸被公安機關及時查獲。

5月6日,王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棗陽市公安局執行逮捕,該案件正在偵辦之中。

不到兩年兩次醉駕被棗陽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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