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簡《錦繡未央》侵權首案宣判後,另有11案等待判決

新京報訊(記者 張赫)5月8日,持續兩年的《錦繡未央》侵權首案於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宣判,被告周靜(筆名秦簡)侵權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同時被告周靜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被告噹噹網於判決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

秦简《锦绣未央》侵权首案宣判后,另有11案等待判决

對此,新京報記者採訪了《錦繡未央》維權律師團負責人,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國華律師,對方表示,由於《錦繡未央》侵權案涉及書目數量過多,此案只是首案,另外還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至於其餘案件的判決結果,王國華稱目前還不好判斷,仍需要時間。“但這個案子對權利人來講,可能會有一個更好的幫助作用,至少可以幫助權利人在維權方面樹立一定的信心。另一方面,該案也充分體現了司法在維護版權秩序或者版權市場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因為版權的價值主要就是體現在交易上,體現在許可使用所獲得的價值上。只有更好的去維護版權,權利人才能夠更好地去創造更多好的作品,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好的文化產品。”

王國華稱,《錦繡未央》侵權案件主要的難點在於侵權行為的認定,即被告所實施的行為,是否構成版權的侵權,這部分需要很長的時間來判斷,“因為本案所涉及的作品數量較多,其中侵權的書籍有近六本,涉及原告的書籍也有上下兩冊,那麼整個案子所涉及的字數將近300多萬,所以審查涉及的章節、語句是否構成抄襲,所用的時間是非常多的,特別是涉及到判斷個別情節是否構成抄襲,不僅需要考慮單個的語句,還要綜合整本書所涉及的人物架構等多方面進行判斷。”>>“《錦繡未央》涉嫌抄襲書籍段落對比”報道回放

新京報記者 張赫 編輯 徐美琳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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