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給我帶了5年的孩子,回老家時該不該給她10萬塊錢做回報?如果是你,你會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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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我肯定會給的,因為我所有都是母親所賜予。你嘴吧吃好東西很香甜,那嘴吧誰給你的?你坐著汽車很舒服,那屁股是誰給你的?但我知道,母親不會要我的錢,值當她把錢存在我這裡,再她們需要的時候,我會毫不猶豫地拿出。
其實母親所希望的是兒女們平安幸福,家庭和睦,我認為除了錢以外,對父母最大的孝順是你有一份恭敬的心,和顏悅色的臉,和諧的家庭,不讓父母再為你操心。有許多人在鬧離婚,家庭一地雞毛,你給父母再多錢,她們也不會高興,讓父母不在為你擔心是最大的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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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而定。

我們家的情況是,我婆婆把孩子帶到一歲半,我每個月都給我婆婆一些錢,之後,我孃家媽幫我把孩子帶到4歲,孩子上幼兒園以後,就是我自己管了。

我婆婆幫我帶孩子的時候,我給了一些錢。不是因為她幫我帶孩子,是因為我婆婆確實沒有錢,我那個自私的公公,一分錢也不給我婆婆,我婆婆想花一點錢,全是孩子們給。我自打結婚就開始給我婆婆零花錢,一直到現在還在給,我婆婆人特別好。而我父母,都是企業的退休工人,雖然不富裕,但是他們有退休金,從來不要我們子女的錢。我媽給我帶孩子的時候,也從來沒要過錢,我給他們也不要。我總覺得,人要活著,就得有金錢,錢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但是,在親人之間,情分也是最重要的,沒了親情的親人也就不叫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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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給的。媽媽雖然不是保姆,但她養育了我,現在又幫我帶孩子,而且她從來不向我要錢。母親對於我的恩情用多少錢都是買不來的,所以我願意給她十萬元錢。

如果我要是請一個保姆看孩子,五年十萬元錢是根本打發不了請保姆的費用的。所以母親雖然是無私無任何條件的給我看孩子,但我還沒有報答她的養育之恩呢,怎麼能再讓她白白的付出養育我的孩子呢?不給報酬說不過去,不合情理。所以在給了她十萬元錢的同時,還要感謝她幫了我的大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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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給!

媽媽本來就辛苦了一輩子,好不容易你結婚成家了,卻還要幫我們帶孫子。

媽媽無微不至的給我們帶5年孩子,最後給10萬元真心不多!平均算下來是每年2萬元,每個月也就只有1600多元。真心不多。

在說了媽媽也不一定會要,那位母親會要自己兒子用來回報自己的錢,你只能說 :媽這是孝敬您的錢,拿著買點好吃的!就算媽媽不要,但她們的心裡也會非常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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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允許,當然要給媽媽10萬元作為回報啊,一來說明你有孝心,二來說明這些年你在外過的好,讓母親不要對你擔心。母親肯定不會跟你提錢的事情,幫你照顧孩子花的錢估計都是母親自己的,這麼多年你在外掙錢,這個時候才想起來母親和孩子。說實話,對於孩子來說你不是個合格的家長;對於母親來說,你也不是個合格的好孩子!


好的一點是你現在開始良心發現,有了給媽媽10萬元的打算,還算有點良知。不好的一點是你還沒有真正的決定,如果你還在還在猶豫,那麼你認真想一想錢重要還是家庭重要?沒有媽媽的照顧你能長大成人麼?沒有媽媽照顧孩子你能安心在外掙錢麼!


很顯然這些好的環境都是母親為你創造出來的,為了以下三個理由,你必須把10萬元給媽媽:

一、孝敬母親是做兒女的基本準則

很多時候,母親都在為我們著想,怕我們受累,怕我們吃不好穿不好,可到了她自己,從來不捨得給自己花錢。如今我們已經長大成人了,我們要好好的對待母親,再給母親金錢的同時,還要多陪陪老人!

二、給錢也要跟母親說暖心話

別以為拿著10萬元給母親就萬事大吉,這麼多年在外,母親幫你找看孩子,要遇到很多事情,母親很辛苦。

不是10萬元就可以解決之前的所有問題,你應當跟母親好好聊一聊,告訴母親自己忙,拿錢補貼家裡,這樣子母親心裡暖和了,家裡也就更加幸福了!

三、不要猶豫,你給母親還不一定要呢,但母親拒絕不代表你可以收回

既然給了,就一定要給到母親手裡,很多孩子有給母親給錢的想法,但是母親說:“你自己拿著花吧,我有呢。”孩子很快就把要給的錢裝回兜裡了。這樣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既然母親不捨得,你可以買點生活用品補貼家裡,孝順母親不是一條路,如果你真的有孝心,就應該好好的對待自己的母親!



母愛是偉大無私的,母親用她的一生為家庭付出,如今,我們長大成人了,也應該拿出自己的愛回報母親!家庭也會因此更幸福!(感謝閱讀,歡迎留言討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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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的說,你的十萬在她給與你的愛裡微不足道。

算一下生產時的痛不欲生,你小的時候日夜煎熬,長大了桀驁不馴的你又多少次傷了她的心,你結婚了依然還為你全心全意的付出。而你給他的卻只是薪水的計價回報,是不是覺得換算單位不對了。

比如:10元=100角;100角=10角×10角;10角=1元;所以10元=1元

我過我借你十個億給你的時候卻是這種方式償還,你會不會想掐死我。你有多憤怒,你媽媽就會有多心寒。真心去愛、去陪伴、去陪她度過最後時光。讓做她喜歡做的事情。像對待孩子一樣鼓勵她、支持他、讚美她、讓她感覺自己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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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建議你這樣做,因為有些東西不是能用金錢衡量的。如果你母親經濟條件不好你可以換種方式給,也不要是這種給法。

如果你母親經濟條件好,你就不要給了。因為這種情況給父母關懷會更好。隔三差五給家裡面打個電話問一下家裡面的情況,聊一聊自己當下的生活;逢年過節回家看看父母,帶點禮物什麼的。這些比金錢更能讓父母快樂。

如果你母親經濟條件不好,我建議你換種方式給父母錢,就像每個季節或者每個月打點。比如春天打個三五千讓父母多買點肉奶蛋什麼的補充營養。夏天再打個三五千讓父母買點新上市的蔬菜。秋天打個三五千讓父母買些新上市的水果。冬天打個三五千讓父母多買點禦寒的衣物。

總的來說給父母的錢是其次,關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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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我會毫不猶豫的給,如果非得問我原因,大概是有以下幾種吧!

一、這個“保姆”經濟划算

五年十萬塊錢,平均一年也就兩萬塊錢而已,如果再平均到每月也就一千七不到,所以僱一個保姆每月一千七百塊錢讓她幫我帶孩子,我覺得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更何況這個“保姆”是我的親媽媽呢!


二、回到老家媽媽也需要生活費

媽媽為我帶了五年的孩子,如今圓滿的完成了任務,要回到她土生土長的老家去,她不在家的這幾年,家裡肯定也沒有多少收入,給媽媽這筆錢,一來可以生活,二來可以養老,媽媽在這委屈了五年,別讓她回到老家再受手裡沒錢,生活拮据的委屈。

三、榮歸故里,母親回到老家更有面子

媽媽在我家住了五年,發揮著她的餘熱,如果你讓她空著手回去,傳到親戚鄰居耳朵裡,恐怕我也會落下個不孝的“美名”吧,如果我真的在老家變得“臭名昭著”的話,恐怕以後再回老家會被嘲笑吧!


說了這麼多,不是想證明我多有錢,或者多大方,我想說的是,這是一種態度,一種對待人生的態度,這種態度直接決定了我以後能不能成為的一個孝子,換句話說,我覺得即使我給我媽媽十萬塊錢,她百分之百的是不會要,但要不要是媽媽的選擇,給不給卻是我的事兒,所以說,母親回老家時給她點生活費和零花錢,不需要太多,她就會足夠的高興,讓母親感覺心裡暖暖的,對於我們來說,也是一種莫大的幸福!


鳳求凰情感


對於這個問題,有人會說爺爺奶奶帶孫子是天經地義。可是你們想想,父母把你們生下來再供你們上學至結婚,買車或買房(盡力而為),這中間要經歷多少困難和艱辛?好不容易把你們養大成人了,你又要他們給你帶孫子,又不想出錢出力,人心都是肉長的,你也看的過去?

世上的父母都不會主動向子女們要錢,只是他們老了,再也不能動了,或者身體不行了,沒有辦法了,才向你們要點錢。再說給你們看孩子,帶孩子,最起碼的生活費和各種開銷都要給吧?

有句話叫"常回家看看"!就是回家看看兒女、父母的學習、生活、身體各方面的情況,要及時的給予關心和照顧(就是要給錢)!因為這是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不要因為那點兒錢傷了父母或者大家的心!

父母和兒女他們生活的好,我們才有拼搏和努力的幹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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