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索賭債拘禁他人,哪來的賭場?

(通訊員冬雲 廬訴)為了索要賭債,對兩名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賭博地點在哪裡?是否涉嫌開設賭場罪?公安機關僅以非法拘禁罪移送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緊盯疑點不放,步步追問,最終追訴漏罪1項,追訴漏犯1人。5月6日,經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追訴到案的被告人劉家芝因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此前,被追訴漏罪的王明柱被法院以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2萬元。其餘3名被告人也被判處不等刑罰。

2018年4月,為逼還賭債,王明柱等人將被害人陳某非法拘禁並毆打。同年7月,王明柱為索要徐某欠下的賭債,找到徐某的男友鮑某,強行將鮑某帶去見賭場“放爪子”(高利貸)的被告人單煜,協商還賭債事宜。因徐某、鮑某未能按時還款,王明柱與單煜指派周幸宇、彭力將鮑某非法拘禁5天。2018年11月,公安機關以王明柱、單煜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廬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引發非法拘禁的起因都是為了逼還賭債,在哪裡賭博?賭場是誰開的?”承辦檢察官審查案件時發現,兩名被害人的陳述中都提到,他們是在王明柱居住的房間裡玩“百家樂”(一種網絡賭博平臺),因此欠下鉅額賭債被對方追債。當被訊問賭博地點時,王明柱辯稱房子是他租來居住和自己玩“百家樂”的,電腦主機和賭博賬號都是別人給他的。被害人和他都是朋友,偶爾來玩玩,自己並沒有盈利。

在反覆審查全案證據後,搜查現場扣押的一個記賬本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上面記錄了徐某、陳某等人在王明柱家賭錢輸贏情況,少的幾萬,多的高達百餘萬,這與在卷的多名證人證言高度吻合。同時,多名證人又證實,他們都是在王明柱開設的賭場中參與賭博,王明柱與其女友劉家芝共同管理該賭場,按照5%的比例“抽水”。劉家芝也參與了對被害人陳某的非法拘禁。

依據現有證據,2018年12月,廬陽區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王明柱涉嫌開設賭場罪,劉家芝涉嫌開設賭場罪和非法拘禁罪。

公安機關依據補充偵查提綱列明的具體事項展開偵查,查明王明柱自2017年11月起租房開設“百家樂”賭場,涉案賭資數百萬元。其女友劉家芝一直在賭場內負責服務賭客,幫忙“抽水”等事宜,王明柱非法拘禁陳某時,其負責看管。據此,公安機關將劉家芝立案偵查,今年1月劉家芝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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