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且累計繳納36個月及以上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自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最高2000元。
申請條件:
- 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時,屬於企業職工的;
- 在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戶籍地或居住地街道(鄉鎮)社保所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具體可以諮詢北京人力社保局。
閱讀更多 豬豬小貓猴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