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給眾籌救助亂象立規矩了

本報評論員 張炳劍

有人為了不影響正常的生活,一遇到困難就想著向大眾“要錢”,比如這幾天被推到輿論風口的相聲演員吳鶴臣及家人。雖然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明星或家有餘力的人就不能求助,但從道德層面來說,這種做法顯然並不厚道。濫用“善”的資源,最後必然自食其果。

但也有人有著強烈的道德自律,再苦再累,也不想去擠佔社會的資源。比如《瀟湘晨報》就報道了一位長沙母親,寧願擦鞋養活“漸凍”兒子也不上網眾籌,因為她覺得其他人更需要。而事實上,她和她兒子才是大家眼中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這一強烈對比,不光是形成了品德的高下,更是折射出一個嚴重的問題,即網絡眾籌資源分配的不公。不該被救助的,或者說不那麼需要被救助的人,由於善於應用網絡,反倒獲得了更多的資源,而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則被他們擠佔到了邊緣。

甚至還有更過分的,乾脆從網上購買博人同情的文案和虛假的醫療材料,以騙取網友們的同情和捐助。據《新京報》調查發現,眾籌背後存在代寫經歷、提供虛假病歷等黑色產業。有商家稱,可幫忙代寫眾籌文章,一篇50元。還有商家稱,出售虛假疾病診斷書、檢查報告等材料。記者花費290元購買相關材料後,在水滴籌、輕鬆籌等平臺發起眾籌,相關資料通過審核。

這類事情的發生,除了提醒我們要儘快對眾籌平臺的審核機制加強監管和完善外,也提醒我們一個事實,即善用網絡的重要性。此前羅爾因為一篇文章打動了無數網友,短短時間內就眾籌到200多萬元的善款,他的成功之處,就在於觸碰到了人們內心最柔軟的地方,抓住了網絡傳播的特點和規律。

當然,善用網絡眾籌並不是說一味地“賣慘賣窮”,更不是採取瞞騙的違規違法的手段。善用網絡眾籌首先還是要善待它,要建立起“慎用之心”,不要輕易擠佔、過度消費它的資源,只有如此才能使“善”的資源利用最大化。畢竟,任何資源都是有限的,也包括愛心。在一定時間段內,如果有人向你捐助了善款,那麼很有可能他就不會再向另一個人捐助,而相比而言,另一個人可能比你更需要這筆善款。從這個角度說,你就擠佔了資源,稀釋了資源的有效率,比如吳鶴臣家人的做法。另外,求助者在發起眾籌時,還須準確掌握好網絡眾籌的使用方法和特點,以避免出現操作失誤,或操作不當,造成效果不佳,甚至起到反作用的結果,不僅自身的問題得不到解決,也會對眾籌資源造成傷害和浪費。

另一方面,作為監管部門,善用網絡眾籌,就在於對其規範化、法治化,真正建立起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平臺。從目前看,許多眾籌平臺的盈利點是通過收取佣金實現的,在利益的驅動下,只要盈利模式不改變,又沒有相應的規制,就很難避免一些平臺在逐利的目的下,與 “騙捐”“詐捐” 同流合汙。因此,加強監管並不是要一棍子打死,而是促使這種救濟方式更為健康地發展,而這無疑是對社會救濟不足的一種有益補充。畢竟,網絡眾籌是當下許多普通人能夠選擇的一種相對公平、公正且切實有效的求助方式。

此外,正是當下社會救濟渠道的過窄,救濟門檻過高,才造成了千軍萬馬湧入、平臺野蠻成長的局面。由此提醒我們,社會的救助體系建設也應該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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