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歷代中,被禁止最多的兵器不是刀劍,為何反而是防身用的甲冑?

用戶61902021


在古代,官府對民間甲冑的禁止力度確實要大於刀劍。鎧甲向來被朝廷視為國之重器,私藏鎧甲達到一定規模,就會被謀反罪論處。

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西漢時期的周亞夫,周亞夫是一位戰功著作的將軍,是漢文帝的託孤重臣,幫助景帝平定過七王之亂,但是,周亞夫晚年時期卻因為皇后的兄長封侯和匈奴將軍封侯的事和景帝產生了矛盾,再加上週亞夫性格直率,不會阿諛奉承,君臣之間鬧得很不愉快。偏偏這個時候,他兒子做了一件作死的事,私自租借工坊製作了500件甲冑,準備以後等他老子去世時發喪時用。這件事被別人向朝廷告發了,漢景帝派人徹查此事。負責此案的廷尉問周夫:“君侯為什麼要謀反啊?”周亞夫答道:“兒子買的都是喪葬品,怎麼說是謀反呢?”廷尉說道:“你就是不在地上謀反,恐怕也要到地下謀反吧!”周亞夫受此屈辱,絕食抗議,五天後,吐血身亡。

雖然周亞夫的死並不全是因為私藏了500件甲冑,還有君臣之間關係破裂,而周亞夫本身性格剛烈的因素。不過,從這件事可以看出來,在古代朝廷對甲冑時極為重視的,除了裝備軍隊外,嚴禁民間私人收藏。

歷朝歷代都對民間私藏兵器鎧甲制定了嚴格的律法。《唐律疏議》記載, 私藏鎧甲達三領,處以絞刑, 私藏弩機達五張,處以絞刑, 私藏槍,槊,陌刀達十件,處以絞刑。我們知道,唐朝時期整個社會都是尚武的,所以法律還相對寬鬆。宋朝時期,更為嚴苛。 私藏全副鎧甲者處死 ,私藏不成副的鎧甲杖五十七, 私藏槍或刀弩者夠十件之數的處死 ,私藏弓箭十副者處死。元朝更不用說了,這是一個少數民族在中原建立的朝代,防民如防賊,有個說法是,連老百姓家中用的菜刀都要嚴格管控,幾家共用一把,防止造反,當然這樣是防不住的,民怨積累到了一定程度,會像火山一樣爆發。清朝時期,根據《清世祖實錄》記載,順治六年皇帝下詔:

“諭兵部:因民間有火炮甲冑、弓箭刀槍、馬匹,慮為賊資,戕害小民,故行禁止。近聞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與甲冑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照舊嚴禁。其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項,悉聽民間存留,不得禁止。”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在清朝初期,盜匪橫生,朝廷考慮到老百姓需要武器自保,以防範賊人,特地放寬了民間擁有武器的法令,允許民間存留三眼銃、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武器裝備,但是還是禁止私藏炮和甲冑這兩樣。

為什麼各個朝代對甲冑如此忌憚,嚴禁民間私藏呢?像上面清朝順治年間的這份詔令,甚至把甲冑放到了火炮一樣的地位,嚴格管控。原因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一 甲冑防護能力強大,能大幅度提升軍隊戰鬥力

大多數人都對甲冑的威力沒有明顯的認識,這一定程度上可以歸因於影視劇對我們的誤導。在一些影視劇中,士兵身上穿的甲冑全然沒有防護作用,衝鋒時,就算穿了盔甲,也照樣被一箭射倒,兩軍短兵相接時,士兵身上的盔甲就像薄薄的紙片一樣,一刀就能砍翻。

其實這些都是影視劇的戲劇效果需要,真實的盔甲的防護能力要遠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強,特別是製作精良的盔甲。漢朝時期,由於冶鐵技術的提升,武器和防具都得到了很好的發展。相比於胡人的皮甲,漢家士兵的鐵質鎧甲防護能力更強,在配上環首刀和弓弩,漢家士兵在與胡人的作戰中以一敵五,不落下風。

唐朝軍隊盔甲裝備比例比前代有了很大增加。從《通典》和《神機制敵太白陰經》卷四《軍械篇》可以知道,唐朝軍隊標準的著甲率是60%。雖然並不是都穿著鐵甲,但這個比例比以往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唐朝軍隊的制式鎧甲有十三種,分別是明光甲,光要甲,細鱗甲,山文甲,鳥錘甲,白布甲,阜絹甲,布背甲,步兵甲,皮甲,木甲,鎖子甲,馬甲。其中,明光甲是古代盔甲的巔峰,這是一種全部用鐵打造的鎧甲,最主要的特徵是胸前、背後大型圓形或橢圓形甲板,這種甲板經過打磨,在陽光下有耀眼的反光,就好像一面鏡子,所以稱為明光甲。

《周書·蔡佑傳》中記載:"(蔡)佑時著明光鐵鎧,所向無前。敵人鹹曰'此是鐵猛獸也 ',皆遽避之" 。可以想象,身披明光甲的唐軍士兵,就像一具鐵坦克一樣,箭射不穿,刀砍不進,可以在戰場上橫衝直撞,所向無敵。想象敵人面對這樣一支軍隊,內心一定是顫抖的。

二 甲冑製作工序繁雜,極為難得

在古代,相比於刀劍,甲冑絕對是奢侈品。鎧甲製作之繁雜,打製之耗時費力,非有國家力量則不可及也。古人受制於冶煉落後,民間亦無可能集中資源大規模製鎧甲。 如宋代之“步人甲”,計有精鐵甲葉一千八百六十餘片,生鐵經千百次鍛打而成精鐵,即今日之鋼。再用革帶麻繩將甲葉疊壓串連,編織而成鎧甲。又按槍矛、刀盾、弓弩等兵種不同,鎧甲形制亦略有不同。計甲重則在40-70斤不等。正因為如此,官府禁止民間私藏,一方面是防止造反,一方面是鎧甲實在太過珍貴,必須優先裝備軍隊。

披甲率可以很大程度上反應一支軍隊的作戰能力,但是,即使是最精銳的部隊,著甲率也很難達到百分之百,像前面所說的,唐朝的軍隊著甲率能達到60%,那已經很高了,這還是傾全國之力才辦到的。

三國時, 曹操在其《軍策令》說道:

本初(指袁紹)有鎧萬領,吾大鎧只二十,本初有馬鎧三百,吾只十。

意思即袁紹有鎧甲上萬副,而曹操完備之鎧甲只二十副。袁紹有騎兵馬鎧三百,曹操只十具。曹操這說這話的時間在官渡之戰的前夕,當時袁紹已經佔據幽州、冀州、青州、幷州,盡有河北之地,廣地千里,可動員的士兵幾十萬,即使擁有這樣雄厚的實力,也才不過能拿出上萬具鎧甲,騎兵鎧甲則更少,只有三百餘件。而曹操這邊則更可憐了,完好的步兵甲只有二十副,騎兵甲幾乎沒有。這也是為為什麼曹操不敢和袁紹正面相持的原因之一。考慮到當時是東漢末年,連年戰爭,生產破壞嚴重,軍隊的武器裝備水平肯定比不上王朝強盛時,但是,連曹操這樣雄霸一方的諸侯,也只能拿出區區幾十具鎧甲,說明鎧甲是絕對的稀罕物件。

明朝末期,貪腐嚴重,軍備松馳,很多部隊中,士兵連件完整的衣服都沒有,衛所兵更是淪為了叫花子軍隊。在這種情況下,努爾哈赤靠著十三具鎧甲,就敢挑戰大明,並且屢屢擊敗明軍。

三 相比於甲冑,刀劍禁止難度更大

還有一個政策實際實施的問題。刀劍這種東西,本來就和普通生活聯繫較為緊密,日常的劈材殺豬都要用到刀,不可能都禁了。而且刀劍容易得到,隨便找個鐵匠鋪子,就能打造出來。如果百姓真的要造反,禁刀劍也沒有用,斬木為兵,削竿為旗,鋤頭鐮刀都能成為兵器。索性還不如不禁。事實上,如果一個朝代真的氣數已盡,怎麼禁都沒有用,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我是一卷青史,歡迎加關注,一起聊歷史!

一卷青史


在古代,碰上酷吏張湯、來俊臣,奸相秦檜、嚴嵩,閹黨魏忠賢、張讓,弄死你需要理由麼?管你是不是私藏甲冑。

刀可以切肉,斧可以砍柴,都是人民離不開的生產工具,遇到匪寇,可以防身,那個時候的兵役制度可以是隨時抓差,因此不少人家都有兵器,平時練習,閃轉騰挪,總好比被抓壯丁後臨時抱佛腳好很多吧!

北魏文學作品《木蘭辭》就有描述,可汗招兵,他們家就是要自己準備兵器馬匹的,但是甲冑就不一樣了,平時工作的時候用不到,一旦使用,必然就是兵禍時節,和平時期,一個老百姓家裡藏有甲冑,那就是有造反的潛意識,是要根除的。


當然,和平時短暫的,戰亂是常見的,除了持續百年以上的大一統王朝,很多時間不長的王朝不那麼注意搜繳甲冑,因為隨時要抓人去打仗,收存繳發太麻煩了,很多軍戶家裡都有甲冑,自己維護,有的會傳承好多代,特別是一些名將之後,他們都在官府的名冊上,有祖傳寶甲,大家心裡有數,遇到戰事,這些人家的年輕兒郎,個個都是軍中好手。


製作一幅甲冑很複雜,有的用生牛皮,有的是夾有木板的複合甲,至於後來的鎖子甲、魚鱗甲,那都是主要將領才能夠用得起的,普通士兵,前胸後背掛兩塊牛皮,抵擋遠射的弓箭,就已經很了不起了。很多士兵都沒有甲冑的。

甲冑做為軍隊的制服,是重要軍需物資,秦國就有過法令,犯法的人要想贖罪,可以提供甲冑一副,或者盾牌一面。


甲冑的保養維護十分麻煩,鐵片會生鏽,繩子會腐爛,布片會蟲蛀,普通老百姓根本沒有閒情逸致來保護它,放在政府庫房,專人保管和維護,才會有效。打仗之前點兵,發出去多少甲冑就可以知道數目了,以後的軍糧、軍餉都按照這個基數分發,大致不會太大出入。

除了甲冑,還有一項需要控制的就是弓弩,這是遠程武器,殺傷力太大,官府怕怕的。



諸葛小村姑愛科學


被禁止最多的兵器不是刀劍反而是防身用的甲冑確實讓人感到有些奇怪,不禁止進攻性武器殺傷性武器卻禁止護具,這是什麼道理呢?

姑且讓我們探究一下原因:主要原因或許是,刀劍除了武器的功能,在生產生活中還有別的用途,比如可以用來打獵,也可以用來砍伐,另外也可以作為裝飾品,作為個性品格的象徵(君子佩劍),而甲冑除了上戰場之外可以說別無用途,朝廷自然形成了這樣一個認知,那就是良民順民在日常生活中是不需要用到在戰場上防身甲冑的,儲藏甲冑唯一的解釋似乎就是意圖走上戰場,在太平年景那就是想要造反的標誌了。

讓我們看一個清朝順治年間的朝廷的規定:

我們注意到,不但是刀劍,連很多熱兵器都允許民間存留,只有炮與甲冑,還是被嚴厲禁止的。

打個未必貼切便於理解的比喻,這有點類似美國不禁(一般的)槍卻禁止重型防彈衣,一個重要理由是重型防彈衣的防護力太強,會阻礙警察正常執法。


談古論金


類似於現在在美國,許多州買槍十分方便,簡單,但是買防彈衣很多州是違法的,在我國古代,因交通不便,封建體制的問題,有著十分多的草寇,盜賊,拿著刀便可防身,另外古代開發程度很低,許多野獸橫行,而出門在外,就必須要一些武器了,還有菜刀也算是刀,是禁不住的,而盔甲不同,沒有什麼地方是用盔甲的,除了戰爭。你說村裡人幹架總不可能穿盔甲吧,遇見草寇帶盔甲還是會被抓,還花錢,再說,我們知道盔甲是十分沉重的。誰沒事帶個盔甲出門呀,而帶個佩刀還能添點帥氣,所以說,這就是允許購買刀劍而禁止盔甲的原因,和美國現在允許購槍而嚴控防彈衣的道理是一樣的


嘆青梅已然另嫁


我覺得這的從甲冑的生產工藝、成本說起。古代不管是鎖子甲還是開山甲,製作工藝及其複雜,費工費時,可以說製作一套全身甲冑的成本要遠遠大於製作幾件刀槍兵器的費用。在古代,不是每個將領都有全身鎧甲的,地級的將領只能穿著半身甲,許多士兵是沒有甲冑穿的!到了明、清朝代,士兵才有防護心臟部位的棉甲穿戴。歷朝禁止甲冑,我認為有以下原因:1甲冑的來源主要在軍隊。古代製造鎧甲成本高,因而很少有隻製作一套的,都是批量生產,這樣能較低成本,許多的甲片也只能是批量生產。所以,民間擁有甲冑基本都是來源於官方。軍隊尚缺甲冑,又怎麼允許民間私藏軍隊的甲冑哪?2民間擁有防護甲冑,不利於官府的捉拿,容易成為暴亂的根源。清朝奴爾哈赤十三幅鎧甲起家,以一當十,創立大清王朝。一個穿戴鎧甲,熟於刀劍使用的士兵,你可能5個人都不是他的對手。


譙郡太守


古代普通士兵的刀劍等武器,並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鋒利,基本對砍幾次就會有缺口,估計還沒現在家裡的菜刀好使。

但是,古代鎧甲的防禦是實打實的,拿古代普通話武器區破鎧甲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

再者,鎧甲製作費時費力,而且費用昂貴。好一點的基本由朝廷賜予。

所以鎧甲在古代除了有威懾力,還極具象徵意義的,擁有它代表擁有財力或者實力或者兩者兼顧。而大部分人有時候是盲從的,崇拜英雄的,這就是為什麼古代有人能登高一呼而萬人來投。


1988請努力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古代政府用來鎮壓老百姓的絕招,不是格鬥類冷兵器,而是弓箭。

大家都知道,冷兵器格鬥對於武器並非很重要。

自然,有精良的大刀長矛自然是好,但揭竿而起未必不能作戰。

一根又長又粗的大木棍,一樣能一棍子打死你。

就格鬥類冷兵器來說,官府並不可能佔優太多。

同時,打仗使用冷兵器格鬥,其實大兵團作戰每個士兵只需要簡單的直刺就可以,也無需長期訓練。

說來說去,大家都找冷兵器格鬥拼命,起義的農民未必佔下風,畢竟他們人多。

但是,弓箭則是官府朝廷壟斷的特殊戰鬥力。

眾所周知,弓箭的練習難度極大。

薩沙有個讀者就是射箭愛好者。他在大學時期和十幾個同學參加了射箭社團。

結果十幾個人苦練了3個月(一週練幾次),階段性考試的時候需要在射中不遠距離一張A4紙大小的目標。

結果,這十幾個人中只有一二個人能夠做到,其餘全部不上靶。

這還是用現代的複合弓,平時練習翫玩而已。

如果真正打仗,弓箭手沒有至少三四年的苦練,是無法得心應手的。

而普通農民不是獵戶,不可能沒事天天去練習弓箭,因此專業的弓箭手基本都是職業軍人,是政府壟斷的戰鬥力。

在實戰中,這些官府的弓箭手可以造成起義農民軍極大的傷亡,後者沒有對等的武器可以還擊。

由於農民軍多是烏合之眾,在猛烈箭雨打擊下,很多部隊直接就潰散了。

然而,官府卻難以控制弓箭在民間的使用。因為古代的野獸很多,即便是山民裝備弓箭也是合情合理的。

反正普通農民不可能熟練掌握弓箭,家裡有弓箭就算了,政府不好管。

但是,鎧甲就完全不同了。

普通老百姓留著鎧甲的目的是什麼?打獵不需要鎧甲,你又不去從軍打仗!那麼,留著鎧甲無非是在戰鬥中對抗弓箭,那麼說通俗點就是造反用的。

不禁你禁誰?


薩沙


過去盜賊多,猛獸多,居民又主體居住在於農村,互相救援困難,如果完全禁止刀劍只能令大多數平民受到傷害。

而甲冑是軍隊制式裝備,並非如刀劍一樣是自衛必須品,反而說明有不臣之心。

就比如宋代。允許平民家庭有少量刀劍,但對於遠程攻擊性武器的弓弩給予嚴禁,甚至一個非邊境縣的合法武裝力量只有15名弓手。與歷代禁止一般人擁有甲冑是一個道理。


四川達州


現在我們草民也有菜刀、水果刀、斬骨刀等!只是,只敢對著豬肉、豬蹄砍!頗有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感覺!忽然想通了,我們現在是文明社會了!


用戶104762789215


甲冑是冷兵器時代的戰鬥力倍增器。一個裝備甲冑的士兵的戰鬥力相當於五個沒有防護的士兵的戰鬥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