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未央》被判抄襲還有11人排隊告,《延禧攻略》編劇也是她?

據媒體報道:2019年5月8日上午,為期2年的《錦繡未央》侵權首案於朝陽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靜侵權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據律師介紹,此案為《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另外還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

而另據各大媒體報道:小說《錦繡未央》曾被指抄襲200餘部小說,志願者花三年時間做抄襲對比工作,與之同時,影視行業也有諸多有正義感的編劇就“抄襲情況”發表公開抵制,也就是在電視劇《錦繡未央》播出的2016年,這一公開抵制曾引起廣泛關注。

後來,作家溫瑞安也加入訴訟,與之前的11位作家組團狀告《錦繡未央》作者周靜(筆名秦簡),今天判決抄襲成立的,僅僅是組團維權第一案,也就是說,之後還將有11位作家排隊訴秦簡。


《錦繡未央》被判抄襲還有11人排隊告,《延禧攻略》編劇也是她?

去年,《延禧攻略》熱播的時候,我就曾發文指出:

《延禧攻略》的編劇週末,其實就是秦簡,本名周靜,因為《錦繡未央》被爆抄襲而引發諸多編劇和作者的聲討。估計片方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有可能成為該劇的一大汙點,所以,豆瓣上的曾用名之類的已經被刪除了,其他平臺也都沒有和該編劇相關聯的信息。

一部劇火了,哪有編劇像週末如此低調的?連張公開的照片都沒有!說白了,就是怕受之前的不良聲名所累。而這方面,於正既有經歷又有經驗。有報道說於正想得到尊重,你抄襲被法判你都不公開道歉,你還想受到尊重?!你尊重你自己嗎?你尊重別人嗎?你尊重法律嗎?


《錦繡未央》被判抄襲還有11人排隊告,《延禧攻略》編劇也是她?

我們泱泱大國的創作者,除了一大堆熱衷於抄襲還不道歉的主兒,他們的作品被判抄襲,即便是賠錢也不主動公開道歉;還有一群熱衷於翻拍的主兒,比如正在熱播的《封神演義》、《新白娘子傳奇》等爛劇,這些幾乎佔據了影視劇市場的半壁江山,而真正的原創影視劇則少得可憐。

這一方面說明國內的製片方出品方急功近利投機取巧得多,另一方面說明國產影視缺乏起碼的原創動能和基本的原創生產力;這就是國產劇緣何爛劇居多,一年到頭想挑幾部口碑劇都挑選不出來!

我曾經看到一個熱門話題叫:影視圈沒有編劇了嗎?現在影視劇,要麼改編、翻拍氾濫成災,要麼抄襲剽竊成風,網文界的抄襲剽竊更是如此,多部所謂IP大劇都是如此,而真正搞原創的編劇,卻成了市場的“棄嬰”,這是編劇的不幸,也是畸形市場的悲哀。

最重要的是,對於原創作者而言,維權的成本太高,時間太長,懲罰的力度太低,雖然《錦繡未央》首案抄襲成立,但也只是賠償13.65萬,相較於因為抄襲而帶給抄襲者的收入而言,簡直就是九牛一毛。

更可怕的是,這樣的人在影視行業照樣風生水起,活得比誰都滋味,賺得比誰都多,而一些平臺以及影似投資機構照樣花大錢請他們,大有笑貧不笑娼的意思,這很可悲。

我們知道,對於知名藝人來說,一旦成為劣跡藝人,基本上片方和投資方就都不敢用了,因為風險太大,用了以後你的影視作品很可能無法播出無法上映,即便是有些影視作品為了上線而進行補拍或者通過後期進行“換臉”,但成本是高昂的,代價是巨大的,所以,片方和投資方不敢輕易冒這樣的風險。

但,如果是一部影視作品的編劇出了問題,他們可以給編劇換個筆名,就像《延禧攻略》的編劇叫週末一樣,很少有人在意這個編劇到底是誰,觀眾就是看劇,劇好看誰管你抄襲不抄襲呢?

不過,伴隨著國家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想必對抄襲侵權等惡劣行為的懲罰力度必然得到加強,讓抄襲侵權者付出慘痛的代價,同時也應降低原創作者的維權成本,進一步提升對原創作者合法權益的充分保護。

我認為,應該對被法判抄襲的作家、編劇等行業從業人員設立“黑名單”,且將這些人歸類到“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中去,限制其高消費等等,不能讓這些劣跡人員活得比被侵權人還要滋潤,憑什麼?!

而對所有和抄襲侵權作品有關的影視作品都應予以封殺、下架,要讓製片方投資人有所忌憚,不能繼續為抄襲侵權慣犯的惡劣行為買單!因為,不管是影視圈還是網文界,都不能對這種氾濫成災的抄襲、侵權之風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甚至為這些惡劣風氣推波助瀾!

所以,對於抄襲侵權等,我們不僅僅侷限於道德譴責,那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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